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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團購的預繳風險-《選擇》月刊第414期

  • 2011.04.15

近來團購網在香港掀起一股熱潮,吸引力主要來自從集體議價取得的折扣,團購網所搜羅的產品及服務,有餐飲美食、美容、戲票以及觀光巴士票等等。但消費者在享受互聯網購物帶來的方便及優惠的同時,須留意交易時所涉及的預繳風險,優惠劵隨時變成廢紙。

現時團購網的交易模式,主要是透過網上平台,在指定時限內,集合指定數目的消費者,購買單一商戶的貨品或服務。網站要求消費者先以信用卡或銀行過戶入帳的方式預繳,再憑優惠劵取貨。

消費者委員會的調查發現,團購網所給予消費者的保障有限,若團購網站倒閉而「走數」的話,消費者或會蒙受損失。

調查又發現,大部分團購網並沒有提及一旦網站關閉,可為消費者作出的退款及相關安排。此外,部分團購網站的免責條款列明,不會負責因網站內的資料錯誤或不實而導致的損失,消費者因此可能要承擔額外風險。

由於團購網站的運作不受地域所限,而本地消費者可接觸到的網站也不一定要在香港作商業登記,問題一旦出現,消費者未必能夠聯絡團購網站,若消費者要向網站追討或進行法律訴訟,也會有一定困難。

消委會所接獲有關網上團購的投訴有上升趨勢,2009及2010年分別收到1及2宗投訴,而在2011年的首季,已收到11宗。

在一個投訴個案中,一名消費者不滿在一個團購網站以港幣199元購買花藝班會籍後,並未收到任何確認電郵或優惠劵。由於未能聯絡團購網站的負責人或商戶,於是向消委會求助,商戶最終退還款項給該消費者。

另一個個案的消費者,經團購網站訂購兩張港幣50元的觀光巴士券,並計劃在聖誕前夕或元旦日參加觀光巴士遊,但因預約常滿而無法使用巴士劵,最後兩張巴士劵逾期不能使用。消費者向消委會投訴,該公司最後主動聯絡投訴人退還款項。

警方在2010年收到623宗涉及網上商業騙案的舉報。根據本港現行法例,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用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絡。

消費者在參加網上團購時應留意以下各點:

  • 在參與網上團購前,消費者必須評估網站的可靠性及可信性。部分團購網會向消費者退回因商戶結業不能兌換優惠劵所涉及的款項。
  • 為確保網上付款安全,切勿使用公共電腦進行網上購物。在進行交易時,應留意網上交易的資料有否加密處理。盡量使用毋須向商戶透露財務資料的付款方法,若有需要,使用信用額較低的信用卡專作網上付款之用。
  • 消費者應瞭解換購詳情及細則。一些商戶如食肆,會限制優惠劵不能在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使用。若團購的服務有時限,消費者宜提早作安排,大部分團購條款均列明,如逾期無法換領優惠,消費者將不獲退還款項。
  • 完成交易後,最好先登入會員帳戶,儲存及列印交易摘要或換領信作個人紀錄。
  • 消費者不宜只因折扣優惠而作無真正需要的購物。不少網上團購的優惠都預設訂購期限,以營造「機不可失」的氣氛,催谷消費者在短時間內作出購買決定。
  • 若發現有問題行為如過度消費等,應及早向醫生或社工等專業人士尋求協助。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 包括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