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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的不良銷售手法惹關注-《選擇》月刊第417期

  • 2011.07.15

準備於這個夏天參加健身會籍的消費者要有心理準備,面對健身中心的高壓推銷手法,消費者往往難以招架,入會容易退會難。

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健身中心推銷手法的投訴數字於過去四年持續上升,2008年有94宗,2009年有172宗,2010年則有184宗,而今年上半年共接獲119宗,對比去年同期102宗,升幅一成六。

這些投訴個案顯示,健身中心會向一些意志力不夠堅定的人士埋手,他們被硬銷簽下高達數十萬元的健身會籍,而所購買的訓練課堂數目,多至難以在合約限期前完成。

健身中心往往以試玩或贈品作招徠,吸引消費者到健身中心,繼而蓄意扣起他們的信用卡或隨身物品,在他們無法抽身的情況下,高壓推銷。

有些消費者甚至被困於房內,再被車輪式高壓推銷,簽下巨額會籍。

不少消費者會因為誤信推銷員聲稱可代辦分期付款、受傷或懷孕可獲免費延長合約、或可享用其他分店服務的優惠而入會。

不過,當消費者簽下合約後方發現推銷員的承諾未能兌現時,可能已經太遲,以下的兩個投訴個案便是例子。

個案一:精神病患者無力履行六萬元的健身合約

陳先生被免費贈品吸引到健身中心,其後身分證及信用卡被扣起,並在職員游說下,簽下健身會籍及私人教練合約共六萬多元。

陳先生的母親之後向消委會投訴,稱其兒子患有精神病,是在藥物的影響下簽下合約。陳太表示其兒子因病而長期失業,根本無法履行合約,遂要求取消會籍並取回已繳付約四萬多元的款項。陳太並在中心要求下提供其兒子的醫療報告,顯示兒子患有嚴重精神病十多年。

不過,健身中心最後仍堅持陳先生必須履行合約,只同意暫時凍結他的健身會籍。消委會建議陳太考慮為兒子作出民事追討。

個案二:每星期上足六日仍難以在限期前完成訓練

李先生購買健身中心的三年會籍,簽訂合約後每隔三、四天,其教練便會游說他參加更多的健身訓練如舉重訓練和拳擊訓練等。李先生在未有檢視自已的時間編排下,在三個月內,共加簽400多堂,會費合共六十多萬元,令他的健身訓練由每星期三堂,每堂一小時,增加至每星期六堂,每堂四小時。

其後李先生發覺自己不可能於合約到期前完成所有訓練,故到消委會求助,要求公司取消會籍並退回餘下合約費用。最後李先生的要求遭健身中心拒絕,李先生唯有自行偱法律途徑追討。

消費者對健身中心的硬銷手法必須格外留神,因為一旦簽下合約,他們有可能要負上一定責任並履行合約。消費者在簽署訓練課堂合約時應量力而為,避免簽訂過多合約,在限期內不能完成所有課堂而造成損失。

一般健身中心的教練合約並非與個別教練訂約,如健身中心更換教練、或原有教練離職,消費者一般不可要求取消合約。另外,教練合約都有期限,逾期作廢。

消費者應留意合約內容,如永久會籍的續會手續、逾期繳交行政費等。一些健身中心要求擁有永久會籍的會員每年辦理續會手續,若違反合約內規定,有可能被取消永久會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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