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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產品售後服務調查-《選擇》月刊第423期

  • 2012.01.16

一項有關電腦產品售後服務的調查發現,產品出現故障而需換機或修理時,有不少限制。消費者購買時應詳細了解,加強保障。

去年消費者委員會共接獲667宗關於電腦產品的投訴,為2010年的284宗投訴的2.3倍,當中68%投訴涉及維修服務、產品質量或銷售手法問題。

一月份《選擇》月刊報道數宗涉及電腦售後服務的投訴。其中一名投訴人於購買筆記本電腦時,收據註明如有問題可在7日內到維修中心換機,但當該電腦出現問題後,維修中心卻拒絕換機。另一名投訴人的平板電腦於購買後4個月出現故障,但維修商徵收的維修費竟然高於該平板電腦的售價。

消委會調查電腦產品的售後服務,向22個筆記本/小型筆記本/平板電腦的品牌代理商,及6間電子產品零售連鎖店查詢其售後服務資料。共12個品牌及3間零售商回覆。

調查結果重點為:

新機故障免費換機
- 10個品牌表示如新機有非人為故障,消費者可由買機或送貨後的7至30天內免費換機。另外兩間則只提供免費維修服務。
- 所有回覆的零售商均聲稱,新購產品如有故障可換新機,期限由買機或送貨後的10至15天不等;但必須符合特定條件,例如由店員檢查,證實故障非人為損壞、非液體性損壞、機身亦沒有污損;消費者需帶同收據、未填寫過的保養卡及產品說明書、原裝配件及包裝盒等。
- 某些情況下,零售商可能會要求消費者出示指定技術中心發出的「貨到即損」(Dead on Arrival)認證,才會換機。

保養維修
- 大部分回覆的代理商提供的保養期為1年或2年,只有1個品牌的個別型號提供3年保養期。
- 若電腦產品維修多次後仍然出現問題,大部分代理商稱會修妥為止,但部分代理商沒有明確回覆。
- 5個品牌表示,產品停產後2至5年便不再提供維修服務。
- 至於產品的零件存貨期,各代理商表示為產品停產後2至5年。

維修保養是消費者選購電腦產品的重要考慮因素,消委會認為代理商應制定有關重複維修的指引,於公司網頁上公布,供消費者參考。若代理商就銷售產品不再提供維修服務,或缺乏零件為產品維修,產品便可能不可繼續使用,消委會也促請代理商於其網頁公布有關資料。

此外,消費者應妥善保留包裝盒和完整配件,直至商戶承諾免費換機的期限屆滿。如保養卡需填寫寄回,或需於網上登記,除非產品說明書另有指示,否則應待零售商提供的免費換機期限完結才進行。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