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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产品售後服务调查-《选择》月刊第423期

  • 2012.01.16

一项有关电脑产品售后服务的调查发现,产品出现故障而需换机或修理时,有不少限制。消费者购买时应详细了解,加强保障。

去年消费者委员会共接获667宗关于电脑产品的投诉,为2010年的284宗投诉的2.3倍,当中68%投诉涉及维修服务、产品质量或销售手法问题。

一月份《选择》月刊报道数宗涉及电脑售后服务的投诉。其中一名投诉人于购买笔记本电脑时,收据注明如有问题可在7日内到维修中心换机,但当该电脑出现问题后,维修中心却拒绝换机。另一名投诉人的平板电脑于购买后4个月出现故障,但维修商徵收的维修费竟然高于该平板电脑的售价。

消委会调查电脑产品的售后服务,向22个笔记本/小型笔记本/平板电脑的品牌代理商,及6间电子产品零售连锁店查询其售后服务资料。共12个品牌及3间零售商回覆。

调查结果重点为:

新机故障免费换机
- 10个品牌表示如新机有非人为故障,消费者可由买机或送货后的7至30天内免费换机。另外两间则只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 所有回覆的零售商均声称,新购产品如有故障可换新机,期限由买机或送货后的10至15天不等;但必须符合特定条件,例如由店员检查,证实故障非人为损坏、非液体性损坏、机身亦没有污损;消费者需带同收据、未填写过的保养卡及产品说明书、原装配件及包装盒等。
- 某些情况下,零售商可能会要求消费者出示指定技术中心发出的「货到即损」(Dead on Arrival)认证,才会换机。

保养维修
- 大部分回覆的代理商提供的保养期为1年或2年,只有1个品牌的个别型号提供3年保养期。
- 若电脑产品维修多次后仍然出现问题,大部分代理商称会修妥为止,但部份代理商没有明确回覆。
- 5个品牌表示,产品停产后2至5年便不再提供维修服务。
- 至于产品的零件存货期,各代理商表示为产品停产后2至5年。

维修保养是消费者选购电脑产品的重要考虑因素,消委会认为代理商应制定有关重复维修的指引,于公司网页上公布,供消费者参考。若代理商就销售产品不再提供维修服务,或缺乏零件为产品维修,产品便可能不可继续使用,消委会也促请代理商于其网页公布有关资料。

此外,消费者应妥善保留包装盒和完整配件,直至商户承诺免费换机的期限届满。如保养卡需填写寄回,或需于网上登记,除非产品说明书另有指示,否则应待零售商提供的免费换机期限完结才进行。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