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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促清晰易讀營養標籤 - 《選擇》月刊第424期

  • 20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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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標籤如不是清晰及容易閱讀,則有標籤也是徒然。

消費者委員會留意到有些預先包裝食物的營養標籤,大有改善空間。

消委會在超市及麵包店搜集數十款預先包裝食物,包括餅乾、乳酪、罐頭/樽裝食品、朱古力、麵包、蛋糕等,對營養標籤的可讀性作初步研究。

觀察食物的營養標籤的綜合結果如下:

- 字體太小:有產品的營養標籤,中文字體高度約只有一毫米;也有產品的英文大階字體高度低過一毫米。
- 字和字之間的間距不足。
- 營養標籤印刷質素不理想:營養素含量資料不能清楚顯示。
- 對比度不足:如透明膠袋包裝的白麵包,營養標籤文字為白色。
- 背景雜亂:如透明膠袋包裝的餅乾,餅乾一片片排列,營養標籤未能清晰顯示。
- 字體重疊:標籤資料與包裝袋的其他文字/圖案重疊。

就搜集的樣本,消委會發現,體積較小的包裝食物,較普遍存在標籤字體細小的情況;而外國進口及須重新貼上本地適用營養標籤的食物,則較常出現標籤印刷質素不理想的情況。另外,透明膠袋包裝的食物,則較常出現對比不明顯或背景太花的問題。

本港的《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一個營養素的可閱標記或標籤。但規例沒有訂明「可閱」的定義。

食物安全中心於去年12月發布《製備可閱的食物標籤業界指引擬稿》,就可閱讀的食物標籤訂定指引,以保障消費者能清楚閱讀營養標籤上的資料。

消委會認為,食物生產商有責任向消費者提供食物資料,包括營養素資料,且必須清晰及容易閱讀。

就食物營養標籤的格式,美國和歐盟均有明文規定字體的大小、顏色對比及行距。

為加強對消費者的保障,消委會建議,政府應把食物標籤的「可閱性」定義納入法例規管,而有關定義應包括:

- 適當字體大小:以實際數值(例如毫米)訂明字體的高度和闊度下限。
- 顏色對比:除了字體顏色與背景應有相當對比外,如用透明袋包裝,標籤範圍應加上對比色背景,以免字體清晰度受食物的顏色影響。
- 字體間與每行間應有適當間距;數目字如「5」、「6」和「8」字應可清晰分辨。

《選擇》月刊現已上網,網址為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同時可透過電訊盈科固網及流動電話服務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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