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攝影在香港大行其道,套餐形式多樣,然而,消費者委員會提醒新娘新郎,在選擇婚紗攝影服務時,應倍加留神。
消委會去年收到關於婚紗攝影的投訴有82宗,較2010年的55宗,增加近五成。當中,主要涉及雜項收費、口頭承諾不兌現、遲遲未能收貨、照片質素等問 題。
新一期《選擇》月刊載列一些常見的個案供消費者參考。
套餐價外雜費繁多
投訴人陳小姐去年在一個結婚博覽會上,被A公司的職員推銷一個婚紗攝影服務套餐。當時陳小姐被一系列含電腦效果、跨頁及無縫設計的相簿吸引,以優惠價港幣 8,988元購買該套餐。完成拍攝後,陳小姐才獲告知照片的電腦效果、跨頁及特殊無縫設計等,需額外收費。她十分不滿,認為該公司的銷售手法不誠實。
口頭承諾不兌現
另一投訴人李小姐在婚紗展覽中以港幣9,888元向B公司購買一個可選擇在香港、台北或台中任何一處地方拍攝婚紗照的攝影套餐。她在決定購買前,曾多次查 詢是否有其他額外收費,獲B公司職員口頭承諾,只有新娘化妝費及拍攝當天的租車費用需額外支付,李小姐於是繳付訂金港幣5,000元,並選擇台中為拍攝 地。後來李小姐獲通知,在台北以外拍攝,她需另付工作人員車費及住宿費共港幣4,000元。李小姐不滿該公司違反承諾。
然而,B公司指,在李小姐繳付訂金前已清楚講解,拍攝場地如在台北以外地區,顧客必須負責工作人員的交通費,單據上的服務條款中已清楚說明;另外,單據也 列明,不接受任何口頭協議。B公司更就李小姐違反合約,向小額錢債審裁署申索,追討攝影套餐餘款。最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李小姐無奈放棄訂金,而B公司也 不再追討餘款。
婚紗攝影原是為保存婚禮過程的喜悅,消委會呼籲新娘新郎事前宜做足功課。《選擇》月刊就婚紗攝影服務的常見銷售問題,提醒消費者留意以下事項:
1. 提防套餐價外加添雜費 - 婚紗攝影公司常以優惠價錢推銷套餐,消費者宜事前詳細了解所有收費:如照片的不同設計或效果、室外拍攝或往海外場地拍攝的附加費用、照片專輯的處理費、或 取回照片原始檔的收費。
2. 不能盡信口頭承諾 - 消費者應要求推銷員將所有優惠及承諾,記錄於單據/合約上,作決定前,應細閱服務合約條款。
3. 單據註明服務細則 - 包括交貨日期、更改拍攝日期及地點安排、海外拍攝地點有問題時的善後安排、及取回照片檔案收費等。
4. 選擇口碑好的婚紗攝影公司 - 選用可靠的攝影公司,為確保照片質素達致預期效果,消費者應與攝影師充分溝通,並要求於拍攝時即場檢視照片。
5. 店舖結業有風險 - 消費者一般會預早訂購婚紗攝影套餐,臨近婚期才正式拍照,因此購買攝影套餐宜只付訂金,一旦店舖結業可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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