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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倫敦金買賣隱藏風險-《選擇》月刊第428期

  • 2012.06.15

消費者決定作倫敦金買賣前,應先了解其風險。而在簽署第三者授權書前,亦應考慮清楚有否授權需要。

倫敦金買賣屬高風險的短線投資,主要參與者為機構投資者,例如中央銀行及金商。

本地提供倫敦金相關投資服務的公司,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或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監管。金銀業貿易場是業界的自我規管組織,只能介入涉及其註冊會員的 糾紛。

消費者委員會於2010至2011年期間,接獲5宗有關倫敦金買賣的投訴,牽涉金額約港幣$35萬。

六月份《選擇》月刊報道的投訴個案,投訴人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署第三者授權書,授權經紀代為進行倫敦金買賣。

投訴人收到投資公司的電話向其推銷貴金屬投資產品,他最後同意以港幣59,800元投資倫敦金。一個月後,投訴人打算取回本金及預期回報,才發現戶口只餘 港幣1,763元。交易紀錄顯示其戶口曾進行超過200次買賣,令手續費達至港幣42,627元,佔總投資金額的7成。

投訴人不滿經紀並未有向其解釋倫敦金的投資風險,只稱會帶來可觀潛在利益。

消費者在決定進行倫敦金買賣前,宜留意以下各點:
-        切勿盲目相信由投資公司從推銷電話中提供的資訊,宜按照個人投資目標及可承受風險去作投資決定;
-        切勿在未有充分瞭解及考慮下簽署第三者授權書,而在簽署任何開戶或其他法律文件前,宜先徵詢法律人士的專業意見;
-        到金銀貿易場網頁查核投資公司是否其註冊會員;
-        切勿向第三者透露個人網上交易系統的用戶名稱及密碼;
-        在簽署有關文件前,應先了解清楚倫敦金買賣的資料,如價格波動、風險、及佣金;
-        保留所有交易紀錄。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