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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意伦敦金买卖隐藏风险-《选择》月刊第428期

  • 2012.06.15

消费者决定作伦敦金买卖前,应先了解其风险。而在签署第三者授权书前,亦应考虑清楚有否授权需要。

伦敦金买卖属高风险的短线投资,主要参与者为机构投资者,例如中央银行及金商。

本地提供伦敦金相关投资服务的公司,不受香港金融管理局或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监管。金银业贸易场是业界的自我规管组织,只能介入涉及其注册会员的纠纷。

消费者委员会于2010至2011年期间,接获5宗有关伦敦金买卖的投诉,牵涉金额约港币$35万。

六月份《选择》月刊报道的投诉个案,投诉人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第三者授权书,授权经纪代为进行伦敦金买卖。

投诉人收到投资公司的电话向其推销贵金属投资产品,他最后同意以港币59,800元投资伦敦金。一个月后,投诉人打算取回本金及预期回报,才发现户口只馀 港币1,763元。交易纪录显示其户口曾进行超过200次买卖,令手续费达至港币42,627元,占总投资金额的7成。

投诉人不满经纪并未有向其解释伦敦金的投资风险,只称会带来可观潜在利益。

消费者在决定进行伦敦金买卖前,宜留意以下各点:
-        切勿盲目相信由投资公司从推销电话中提供的资讯,宜按照个人投资目标及可承受风险去作投资决定;
-        切勿在未有充分了解及考虑下签署第三者授权书,而在签署任何开户或其他法律文件前,宜先徵询法律人士的专业意见;
-        到金银贸易场网页查核投资公司是否其注册会员;
-        切勿向第三者透露个人网上交易系统的用户名称及密码;
-        在签署有关文件前,应先了解清楚伦敦金买卖的资料,如价格波动、风险、及佣金;
-        保留所有交易纪录。

消费者委员会保留所有关于《选择》月刊及网上《选择》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权利 (包括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