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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捆綁式銷售較前普遍-《選擇》月刊第430期

  • 2012.08.15

消費者委員會近期一項調查發現,將旅行團與旅遊保險捆綁式銷售的旅行社數目,比上次調查時有所增加。

消委會對旅行社的調查發現,18間回應調查的旅行社中,6間(33%)有將旅行團與旅遊保險以捆綁形式銷售。在2009年的同類調查中,17間回應調查的旅行社中,只有4間(24%)採用此種手法。

在最新調查中,消委會職員以顧客身分向20間旅行社查詢3個較熱門目的地旅行團的資料,包括廣東短線長隆2天團、北京5天團和曼谷、芭堤雅5天團。消委會隨後致函該20間旅行社跟進查詢,但只有18間提供所需資料。

6間規定參團者購買指定旅遊保險的旅行社中,3間要求消費者(即使已購買了全年保障的旅遊保險)參加上述3個旅行團時,必須購買指定旅遊保險,否則不可報團。

其中一間旅行社要求參團者,無論參加任何旅行團,也須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其櫃枱職員表示,由於團費較廉宜,需從售賣旅遊保險賺取利潤。

另一間旅行社要求以「會員價」報團的顧客,須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

此外,3間旅行社要求消費者參加其他特定旅行團時,須購買指定旅遊保險,包括日本團、指定汽車團或高鐵團(例如廣東/廣西汽車團、湖南/湖北高鐵團)、廣東省以外的旅行團、指定台北或泰國團。

調查同時比較了旅行社要求參團者購買的指定旅遊保險,與其他旅行社代售的旅遊保險的保費。

以廣東短線長隆2天團為例,指定的旅遊保險保費由港幣49元至54元,其他旅行社代售的為港幣23元至54元。

北京5天團的指定旅遊保險保費為港幣212元和199元(皆屬「全球/環球」計劃),其他旅社代售的為港幣87元(「中國及澳門」)至206元(「環球」計劃)。

消委會認為,捆綁式銷售手法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權,所得的保障也未必切合其需要。旅行社要求已購買了全年保障的消費者再額外購買旅遊保險,也不符合消費者的利益。

香港旅遊業議會回覆消委會就旅行社將旅行團和旅遊保險捆綁式銷售的查詢時,表示沒有相關的指引或守則,但認為旅行社若要求顧客購買綜合旅遊保險,應在顧客報團前清楚告知有關規定。該會的出外旅遊委員會認為,旅行社不宜要求已經自行購買旅遊保險的消費者,重複購買旅遊保險。

保險業監理處表示,本港沒有強制規定旅客必須購買旅遊保險。《保險公司條例》和由香港保險業聯會制定的《保險代理管理守則》中,也沒有限制旅行社銷售旅遊保險的方式。對於旅行社規定參團者購買指定的旅遊保險,涉及旅行社營辦旅行團的做法,監理處認為宜交由規管旅行社營運的機構處理。

消委會關注這類捆綁式銷售手法在旅遊業一旦蔚然成風,消費者會逐漸喪失旅遊保險真正的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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