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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性美容療程可引致嚴重後遺症-《選擇》月刊第433期

  • 2012.11.15

市面上出現各種各樣的美容或整形療程,當中不少涉及注射及入侵性程序,標榜靠高科技可迅速回復青春並改善外觀,甚少副作用,令愛美人士趨之若鶩。

但消費者委員會接獲的投訴顯示,顧客在接受這類注射或入侵性美容療程時,可能要付出超乎預期的代價:例如療程未達致理想效果、甚或在療程後留下永久疤痕,需要面對一連串的後遺症。

消委會在2012年首十個月共接獲141宗有關入侵性美容療程的投訴個案,當中包括整形、注射式美容及光學美容療程,比2011年同期的103宗高出37%。

有消費者表示,被美容公司游說參加昂貴的美容療程,但美容公司卻未有或完全不提及療程所涉及的風險及成效。至於為消費者注射及進行療程的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足夠的訓練及資格,顧客更是一無所知。

個案亦反映這類療程所帶來的風險:有消費者進行光學美容療程後皮膚燒傷;在更嚴重的個案中,消費者在療程後出現臉頰、眼晴或胸部等左右不對稱。

以下是一些向消委會投訴的案例:

個案一:
梁小姐被美容公司推介,以港幣80,000元購買10次「血清幹細胞」注射療程,期望改善肌質。療程是先用針筒替她抽血,並把該筒血液從新為她注射入面部。在進行第四次療程後,梁小姐面部出現敏感徵狀,由於無法繼續療程,梁小姐於是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要求追討未進行療程的款項共港幣48,000元。經本會調解後,雙方最終達成協議,並取得滿意賠償。

個案二:
準新娘周小姐是美容公司的長期顧客,在公司簽下多種美容療程服務合約共港幣380,000元。於婚禮前三天,周小姐接受美容公司建議,以港幣4,500元進行美白針注射療程。但療程後周小姐發覺面頰皮膚又紅又痛,像被火燒一樣。她其後被轉介美容公司專屬的診所求醫,獲醫生處方一些未標示的藥物,着她按指示塗於面上,稱一兩天後面部皮膚便會回復正常。直到婚禮前夕,周小姐見面部紅腫未有絲毫改善,令她極度沮喪。

她其後聯絡消委會,要求美容公司退回所有療程費用及賠償醫藥費。經過四個多月的斡旋後,公司同意退回周小姐未使用的療程費合共港幣200,000元及醫藥費約港幣1,500元。

個案三:
林小姐以團購方式,用港幣988元購買一間公司的透明質酸美容針優惠療程,以期提升鼻樑。進行療程當天,林小姐被游說多買幾支美容針,改善鼻型及面形。林小姐於是答應多買三支透明質酸美容針,費用合共港幣12,000元。

進行療程時,她感到鼻翼及上唇有麻痺的感覺,而療程後這種感覺未有消退。一星期過後,她依然感覺到鼻翼及面頰乾硬,麻痺感覺仍間歇出現,有時更蔓延至牙齒部分,兩邊面頰亦顯得不對稱。林小姐其後被轉介到腦神經科醫生,經診斷為神經膜受損,鼻翼及面頰失去五至七成感覺,需要數個月的時間才可復元。林小姐其後到本會投訴,要求公司退回美容針費用,但公司只答允退回港幣10,000元作補償。林小姐拒絕賠償並決定自行循法律途徑追討損失。

消委會的忠告
消費者在進行任何入侵性美容療程之前,應慎重評估療程的安全性及風險。每個人身體狀況不同,對藥物劑量及儀器能量的接受程度也大不相同,療程若由未經訓練及不合資格的人士操作,後果堪虞。

部分營商者於合約或單據上加上免責條款,意圖撇除因疏忽導致顧客受傷或死亡的責任。但根據《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營商者不能以免責條款逃避有關責任,然而,消費者可能誤以為他們不受法律保障而令其權益受損。

消委會認為政府有必要及早制定標準及措拖,監管美容服務及相關療程,以保障消費者之安全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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