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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橄欖油標籤不一致-《選擇》月刊第433期

  • 2012.11.15

市面上橄欖油的選擇越來越多,關注健康的消費者在選購時,卻可能面對不清晰、甚至誤導的標籤。

消費者委員會一項市場調查發現,有「橄欖果渣油」以中文標示「橄欖油」出售。

消委會搜集市面上包裝以英文標示為 「Olive Pomace Oil」或「Pomace Olive Oil」的產品。在調查所得的11 款產品中,發現 5 款同時用中文標示為「橄欖油」、「純橄欖油」、「精純橄欖油」或「精煉橄欖油」,標籤上卻沒有「橄欖果渣油」(Olive Pomace Oil)的標示。

根據國際橄欖理事會制訂適用於橄欖油和橄欖果渣油的業界標準(Trade Standard Applying to Olive Oils and Olive-Pomace Oils),「橄欖果渣油」是採用溶劑或其他物理方法,從橄欖果渣中提取的油脂。市面出售的「橄欖果渣油」,一般混合了精煉橄欖果渣油和初榨橄欖油。無論如何,「橄欖果渣油」都不能稱作「橄欖油」。

上述業界標準列明「橄欖油」是純粹從橄欖樹(Olea europaea L.)的果實提取的油脂,不包括採用溶劑提取的油脂。市面出售的「橄欖油」一般混合了精煉橄欖油和初榨橄欖油。

食品法典委員會亦對橄欖油和橄欖果渣油的定義和成分,制訂了相近標準。有關標準規定,「橄欖果渣油」不能稱作「橄欖油」。

其餘 6 款產品包裝上沒有標示中文名稱,但消委會發現,產品於零售點擺賣時,在貨架上出現的中文名稱,分別為「橄欖油」、「醇香煮食橄欖油」、「精煉橄欖油」、「精製橄欖油」和「純橄欖油」,而完全沒有提及「橄欖果渣油」。

調查顯示,「橄欖果渣油」與「橄欖油」的售價差别甚大。

根據上述11款包裝上用英文標示為 「Olive Pomace Oil」或 「Pomace Olive Oil」,其標籤的英文成分根據上述業界標準及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只可稱為「橄欖果渣油」而非「橄欖油」的產品,每100毫升的平均售價約為港幣5元。

至於標示為「橄欖油」,而其英文成分表亦符合上述兩個標準有關「Olive Oil」條件的,每100毫升的平均售價約為港幣11元。

消委會已將有關資料交予食物安全中心及海關,有需要時會作適當跟進。

食品科學專家指出,盡管橄欖油和橄欖果渣油有不同定義,兩者均可以作為食油,就脂肪酸成分而言,兩者分別不大,亦即飽和脂肪與不飽和脂肪的比例,大致相同。

「清淡」或「Extra Light」是另一個可能令消費者混淆的標籤。

消委會搜集了 5 款標示為「清淡橄欖油」、「Extra Light Olive Oil」或「Extra Light Tasting Olive Oil」的產品。根據有關產品供應商的資料,這些產品由精煉橄欖油和初榨橄欖油,或精煉橄欖油和特級初榨橄欖油混合而成,與普通「橄欖油」比較,顏色、香味及/或味道都較淡。

消費者應注意,上述產品的「Light」的意思不是「低熱量」或「低脂」,熱量或脂肪含量不低於其他橄欖油。而「Extra Light」也沒有用於上述業界標準中。

消費者使用和儲存橄欖油時,應留意以下各點:

- 初榨橄欖油有其獨特芳香味道和天然多酚類化合物(polyphenol),後者是抗氧化劑,有助保護血脂免受氧化壓力。初榨橄欖油發煙點低,適合用作配搭沙律或淋在已煮熟的菜餚上,一般不用作煮食。
- 普通橄欖油和橄欖果渣油的味道較淡和多酚類含量很低,但由於發煙點較高,則可用於日常煮食,例如煎、炒、炸食物。
- 應以不透光玻璃、陶瓷或不銹鋼瓶子盛載橄欖油,存放在陰涼地方,避免受陽光照射。
- 若儲存適當,橄欖油可保存一年,其味道在頭兩個月最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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