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香港踏入數碼廣播年代,不少消費者或許都願意花錢購買新電視機,享受嶄新的技術。
不過,消費者在購買新機的同時,應留意電視機的售後服務。消費者往往因不滿電視機的維修和保養而向消委會投訴。
在2012年,消委會共接獲357宗有關電視機的投訴,當中接近一半(174宗)與維修及保養有關。
為瞭解電視機售後服務的保障範圍,消委會調查了市面上20個牌子的液晶體(包括LED背光液晶體顯示屏)及等離子電視機的保用及維修服務,發現服務範圍不盡相同。
換機政策
消費者在購買電視機後遇到非人為故障,是次調查的20個牌子中,18個會於指定期限內為用戶換機,有關期限為7天至30天不等。部分牌子規定,需先經檢查或維修無效後才會安排更換新機。
消費者必須留意,不同牌子的換機期限生效期不同,可由購買日、送貨日或取貨日起計算。
保用及續保計劃
調查中的牌子提供1至5年保用期,個別牌子的顯示屏保用期會較短。
至於續保計劃,消費者必須小心衡量是否有需要延長保用期,及是否物有所值。調查中,半數的牌子不提供續保計劃,而提供續保計劃牌子,其計劃的有效期由1至3年不等。收費視乎電視機尺寸及保用年期而定,由港幣250元 至港幣9,589元不等。
兩個牌子向用戶提供的3年續保計劃實際只是多續2年,因為購買電視機時已包括首年的免費保用服務。
在評估是否需要購買續保計劃時,消費者除考慮電視機會否在一段日子內損壞而需要維修之外,亦應衡量所涉及的維修費用,在續保計劃下,相關費用並不一定全免。
部分服務供應商會為偏遠地區用戶或個別尺寸電視機的上門檢查及運送電視機回廠維修,收取額外費用。
保用期以外的維修費
保用期外的維修費相差甚遠:上門檢查費介乎港幣150元至港幣1,350元,人工費由港幣150元至港幣1,980元不等,而運送電視機回廠的費用由港幣150元至港幣800元。
此外,顯示屏於續保期外如需要更換,收費會頗高昂。有關費用由港幣500元(19吋顯示屏)至港幣50,000元(75吋顯示屏)不等。
部分牌子更換顯示屏的費用約為新機售價的一半或以上,影響用戶維修的意慾,變相鼓勵用戶另購新機。
零件的存倉期
電子零件的存倉期長短可直接影響電視機的壽命,亦同時影響可持續消費。
調查發現,部分電視機的零件存倉期等同新機保用期,一些牌子的零件存倉期甚至只有2至3年,若消費者購置電視機時,該款型號已接近停產,在保用期完結時,已沒有零件供維修之用,消費者因無法維修而被迫購買新產品。
電器生產商在推動環保及可持續消費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消委會呼籲,電器生產商應採取有利可持續消費的售後服務政策,例如提供價格合理的維修服務及續保計劃、加強零件存倉的年期及數量,以及增加保用計劃的資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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