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香港踏入数码广播年代,不少消费者或许都愿意花钱购买新电视机,享受崭新的技术。
不过,消费者在购买新机的同时,应留意电视机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往往因不满电视机的维修和保养而向消委会投诉。
在2012年,消委会共接获357宗有关电视机的投诉,当中接近一半(174宗)与维修及保养有关。
为了解电视机售后服务的保障范围,消委会调查了市面上20个牌子的液晶体(包括LED背光液晶体显示屏)及等离子电视机的保用及维修服务,发现服务范围不尽相同。
换机政策
消费者在购买电视机后遇到非人为故障,是次调查的20个牌子中,18个会于指定期限内为用户换机,有关期限为7天至30天不等。部分牌子规定,需先经检查或维修无效后才会安排更换新机。
消费者必须留意,不同牌子的换机期限生效期不同,可由购买日、送货日或取货日起计算。
保用及续保计划
调查中的牌子提供1至5年保用期,个别牌子的显示屏保用期会较短。
至于续保计划,消费者必须小心衡量是否有需要延长保用期,及是否物有所值。调查中,半数的牌子不提供续保计划,而提供续保计划牌子,其计划的有效期由1至3年不等。收费视乎电视机尺寸及保用年期而定,由港币250元 至港币9,589元不等。
两个牌子向用户提供的3年续保计划实际只是多续2年,因为购买电视机时已包括首年的免费保用服务。
在评估是否需要购买续保计划时,消费者除考虑电视机会否在一段日子内损坏而需要维修之外,亦应衡量所涉及的维修费用,在续保计划下,相关费用并不一定全免。
部分服务供应商会为偏远地区用户或个别尺寸电视机的上门检查及运送电视机回厂维修,收取额外费用。
保用期以外的维修费
保用期外的维修费相差甚远:上门检查费介乎港币150元至港币1,350元,人工费由港币150元至港币1,980元不等,而运送电视机回厂的费用由港币150元至港币800元。
此外,显示屏于续保期外如需要更换,收费会颇高昂。有关费用由港币500元(19寸显示屏)至港币50,000元(75寸显示屏)不等。
部分牌子更换显示屏的费用约为新机售价的一半或以上,影响用户维修的意欲,变相鼓励用户另购新机。
零件的存仓期
电子零件的存仓期长短可直接影响电视机的寿命,亦同时影响可持续消费。
调查发现,部分电视机的零件存仓期等同新机保用期,一些牌子的零件存仓期甚至只有2至3年,若消费者购置电视机时,该款型号已接近停产,在保用期完结时,已没有零件供维修之用,消费者因无法维修而被迫购买新产品。
电器生产商在推动环保及可持续消费方面扮演重要角色,消委会呼吁,电器生产商应采取有利可持续消费的售后服务政策,例如提供价格合理的维修服务及续保计划、加强零件存仓的年期及数量,以及增加保用计划的资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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