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於今年首六個月接獲有關手機維修與保養服務的投訴大幅增加。
上半年接獲1,001宗有關手提電話的投訴當中,有548宗(55%)涉及手機供應商的維修及保養服務,較2012年同期飆升74%。
消費者主要不滿維修服務草率馬虎、維修時間過長及收費太貴和不合理。
其他較常見的消費爭拗包括:維修商以人為因素為理由拒絕履行維修責任、手機經維修後機內資料遺失、部分配件的保養期限及範圍不同甚至不獲保養。
個案一:郭小姐以三千多元購買了一部手機,用了七日後手機頻頻出現自動熄機情況。郭小姐於是拿手機去維修,但經修理之後問題依舊,如是者在一個月內來回四次維修,惟問題從沒有徹底解決。
郭小姐其後要求更換手機,但遭公司拒絕,店方只肯為手機覆檢。郭小姐不滿公司不負責任的態度,認為手機需要不斷重複維修不但浪費她的時間,且對她的日常生活造成嚴重不便。幾經交涉後,郭小姐最終獲允退回貨款。
個案二:梁先生以港幣$4,480購入一部手機,在使用約5個月後,手機開始出現故障,無法接收訊號。梁先生遂到電訊公司要求維修,但被告知手機的保養已經失效,原因是手機內置的液體試紙已經變色。
液體試紙正常應是白色,若手機曾經入水,該白點會轉為粉紅色。而梁先生手機內的液體試紙卻變成黑色,職員稱無法判斷黑色代表什麼問題,但反正不是白色,故此拒絕提供任何保養服務。
梁先生認為電訊公司拒絕服務的解釋牽強無理,稱從不知道手機內設置液體試紙及試紙原來的顏色,更否認手機曾經入水。
消委會其後聯絡手機製造商,商戶回覆液體試紙變成黑色可能由於污垢影響,而基於梁先生的手機是經電訊公司購買,保養服務應由電訊公司一方負責。在兩間公司互相推搪下,梁先生自行找其他維修公司修理手機,最終成功解決故障問題。
個案三:周先生無法開啟並瀏覽手機內的照片,他於是拿手機到維修中心要求回復手機內儲存的資料,中心職員著周先生留下手機及繳交港幣$150檢查費。翌日,公司聯絡周先生,表示他的手機需要更換底板,費用為港幣$1,750,然而公司卻不能回復手機內的資料,包括他珍視的相片。
為免維修後失去所有資料,周先生最終自行尋找解決方法,並成功把手機的操作系統回復正常,機內的相片及個人資料皆完好無損。周先生對公司維修人員的判斷力及服務質素十分不滿,遂致電公司要求退回現金港幣$150檢查費,以及就事件解釋及道歉。公司只願意以購物禮券作和解,雙方至今未能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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