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今日(8月25日)推出了新一輪宣傳如何防範不良營商手法的消費者教育活動,在全港各區商場舉行巡迴展覽。
緊接著消委會在本月初推出為商品說明修訂條例特設的網站,巡迴展覽在未來三個月將於10個購物商場舉行。
展覽以生動方式介紹在商品說明修訂條例中,六項受規管的不良營商手法,期望消費者能抽空參觀,了解自身的法律權益,以及在條例下如何受到保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蘇錦樑局長GBS, JP,在九龍油塘大本型中庭為宣傳活動及巡迴展覽啟動禮擔任主禮嘉賓。
在啟動儀式上,主禮嘉賓帶領其他五位嘉賓,在台上以儀式象徵粉碎不良營商手法,巡迴展覽亦在熱烈氣氛中正式展開。
當台上嘉賓以木槌,使勁將「不良營商手法」六個大字擊倒,台下觀眾和商場內圍觀的市民都給予熱烈的掌聲。
主持典禮的其中兩位嘉賓為海關關長張雲正先生,及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何沛謙先生,均是商品說明修訂條例的執法機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女士致歡迎辭時強調,修訂條例成功的關鍵因素,是執法機關有效執法,商戶合作及遵守法例,以及消費者的認知和支持。
她表示:「這些因素將有助實現我們締造公平營商環境的目標,對香港『購物天堂』的美譽及整體的經濟發展是不可或缺的。」
黃女士補充:「推動發展公平市場一直是我們首要的工作。」她說新修訂法例,有助消委會處理不良營商手法的個案,能確保消費者有公平交易。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於啟動禮致辭時指出,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大大加強保障消費者,一方面打擊不良商戶,促進零售業的健康發展,亦提醒消費者在作出交易時要精明抉擇。
蘇錦樑局長建議消費者,要避免造成精神的困擾與時間的損失,最好的做法是決定消費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產品的內容才付款或簽約;而在完成交易後亦應該保留所有相關的文件,例如收據和合約。緊記問多一點、想清楚一點,做個負責任而精明的消費者。
巡迴展覽內容全面豐富,以容易理解的手法介紹商品說明修訂條例下所規管的六項不良營商手法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及不當地接受付款解說什麼行為可能構成罪行。
展覽共有11塊展板,同場有六段一分鐘長的短片涵蓋每一宗罪行,並以洋蔥家族象徵消費者被奸狡的商人剝削的漫畫。
展覽在每個商場由周四至周日展出四天,希望能在市民消費前能對不良營商手法有所警覺。
六段一分鐘長的短片已在路訊通(RoadShow)頻道播放,接觸日常巴士乘客,也是新階段教育活動的一部分。
消委會與香港電台合作的一系列13集的廣播劇已於昨日播出,亦會於未來12個星期逢周六廣播。
消費者的意識提高後,亦帶來了大量聲稱是不良營商手法的投訴,自商品說明修訂條例在7月19日生效以來,共有127宗個案,亦接獲283宗消費者在相關議題的查詢。
主要的投訴聲稱與虛假商品說明和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等罪行有關,涉及藥物與中藥、餐飲及娛樂和教育服務等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