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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说明修订条例 新阶段宣传活动热烈开展

  • 2013.08.25

消费者委员会今日(8月25日)推出了新一轮宣传如何防范不良营商手法的消费者教育活动,在全港各区商场举行巡回展览。

紧接着消委会在本月初推出为商品说明修订条例特设的网站,巡回展览在未来三个月将于10个购物商场举行。

展览以生动方式介绍在商品说明修订条例中,六项受规管的不良营商手法,期望消费者能抽空参观,了解自身的法律权益,以及在条例下如何受到保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苏锦梁局长GBS, JP,在九龙油塘大本型中庭为宣传活动及巡回展览启动礼担任主礼嘉宾。

在启动仪式上,主礼嘉宾带领其他五位嘉宾,在台上以仪式象征粉碎不良营商手法,巡回展览亦在热烈气氛中正式展开。

当台上嘉宾以木槌,使劲将「不良营商手法」六个大字击倒,台下观众和商场内围观的市民都给予热烈的掌声。

主持典礼的其中两位嘉宾为海关关长张云正先生,及通讯事务管理局主席何沛谦先生,均是商品说明修订条例的执法机构。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女士致欢迎辞时强调,修订条例成功的关键因素,是执法机关有效执法,商户合作及遵守法例,以及消费者的认知和支持。

她表示:「这些因素将有助实现我们缔造公平营商环境的目标,对香港『购物天堂』的美誉及整体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

黄女士补充:「推动发展公平市场一直是我们首要的工作。」她说新修订法例,有助消委会处理不良营商手法的个案,能确保消费者有公平交易。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于启动礼致辞时指出,新修订的《商品说明条例》大大加强保障消费者,一方面打击不良商户,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亦提醒消费者在作出交易时要精明抉择。

苏锦梁局长建议消费者,要避免造成精神的困扰与时间的损失,最好的做法是决定消费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产品的内容才付款或签约;而在完成交易后亦应该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例如收据和合约。紧记问多一点、想清楚一点,做个负责任而精明的消费者。

巡回展览内容全面丰富,以容易理解的手法介绍商品说明修订条例下所规管的六项不良营商手法虚假商品说明、误导性遗漏、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饵诱式广告宣传、先诱后转销售行为及不当地接受付款解说什么行为可能构成罪行。

展览共有11块展板,同场有六段一分钟长的短片涵盖每一宗罪行,并以洋葱家族象征消费者被奸狡的商人剥削的漫画。

展览在每个商场由周四至周日展出四天,希望能在市民消费前能对不良营商手法有所警觉。

六段一分钟长的短片已在路讯通(RoadShow)频道播放,接触日常巴士乘客,也是新阶段教育活动的一部分。

消委会与香港电台合作的一系列13集的广播剧已于昨日播出,亦会于未来12个星期逢周六广播。

消费者的意识提高后,亦带来了大量声称是不良营商手法的投诉,自商品说明修订条例在7月19日生效以来,共有127宗个案,亦接获283宗消费者在相关议题的查询。

主要的投诉声称与虚假商品说明和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等罪行有关,涉及药物与中药、餐饮及娱乐和教育服务等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