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會為粉飾家居而添置新家具,但這不一定是預期中的賞心樂事。反之, 消費者在購買現成或訂造家俬時出現不少爭拗,令相關投訴數字上升。
在今年頭九個月,消費者委員會接獲有關家俬行業的投訴共953宗,較去年同期增加249宗,上升35%。
投訴範圍涵蓋購買家具的各個環節,包括銷售手法和價錢、物料品質和造工、安裝及售後服務,以至服務未能兌現等。
最新一期(十一月分)的《選擇》月刊重點勾勒一些典型家俬投訴個案及自保法,以免消費者免墮入消費陷阱。
一個案中,投訴人江先生委託公司訂造全屋家俬,包括床、書檯、衣櫃及地櫃等。江先生付訂金港幣1,000元後,公司派員到他家「度尺」,並承諾會提供令他滿意的電腦繪圖後,才著手製造家具。
數天後,江先生準備到公司看圖,但公司卻聲稱電腦繪圖需時,只提供一張總值港幣101,543元的報價單供江先生簽署。公司要求江先生先付港幣50,000元訂金,並承諾數日內完成家俬電腦繪圖。
不過,公司其後向江先生交出的是手繪圖而非電腦繪圖。江先生不滿並要求公司提供有尺寸標示和規格說明的詳細電腦繪圖。最終江先生收到的,只是一張以傳真發送並質素不佳的手繪圖。
公司要求江先生在草圖簽字確認,江先生明智地拒絕。雖然江先生多次要求公司提供詳細的電腦家俬繪圖,但公司的承諾從未兌現。
江先生對公司完全失去信心,但鑑於已交港幣50,000元,故要求公司承造相等於訂金價值的家俬,並取消餘下的交易。這項提出被公司拒絕後,江先生向消委會求助。
消委會介入後,公司答應取消原先合約但要求收取港幣5,000元的行政費作為抵銷到江先生家度尺及繪畫多張家俬圖牽涉的費用。消委會為雙方斡旋後,公司最終應允降低行政費至港幣3,000元,並保證訂造的家俬質素良好。
另一個案中,投訴人汪小姐以港幣6,198元購買了一張梳化,以信用卡付款後,公司承諾會於8月中送貨。其後汪小姐未收到貨物,公司表示因職員出錯,遺漏處理汪小姐的訂單,要改在9月初送貨。
到9月初,公司再次未能如期送貨,又表示梳化尚未做好,再將送貨日期延至9月中。汪小姐在這期間得知工廠停工,並與公司交涉,公司再承諾9月尾送貨,後再改稱10月才送貨。
汪小姐在忍無可忍之下,要求取消訂單及退錢,公司職員於是交汪小姐一張退款申請表格並著她填寫交回。兩星期後,汪小姐從報章得悉公司已暫停營業。
汪小姐遂向消委會求助,獲建議可聯絡信用卡公司申請退款。
之後,消委會陸續收到過百宗消費者投訴該公司未能交貨的個案,並發現問題由今年7月中開始。由於這類個案有可能觸犯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有關不當地接受付款的條文,消委會已把相關個案轉介海關,以決定進一步執法行動。
消費者在購買家俬時,正如進行其他消費交易,宜把所購貨品的資料,包括質料、尺寸、送貨安排和價錢,以及所涉費用及開支等詳細列於單據上,日後即使發生爭拗亦有憑據可依。消費者應避免完全依賴銷售員的陳述,應把所有口頭承諾都列記於單據上,並保留副本。
此外,消費者最好選擇有信譽的商號及貨比三家。在訂造家俬前必須確定自己的要求,臨時更改圖樣或設計可能會被開天殺價。最後,建議消費者在選購家俬前參閱《選擇》月刊的報告。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