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將原有的人壽保險轉往另一家保險公司?
人壽保險顧名思義乃長線計劃,作出轉保決定前,宜細心考慮,確保獲得最佳保障。
鑑於有保險公司終止透過直屬保險中介人銷售保險產品,消費者委員會早前接獲大量相關投訴,指擔心沒有保險中介人跟進其保單的情況,故特別提醒消費者。
將保單轉至新的保險公司前,實在宜三思而行。涉及人壽保險的投訴呈上升趨勢。2013年消委會共收到55宗投訴(不包括針對上述保險公司政策變動的投訴),較2012年上升41%,主要涉及銷售手法及收費爭拗。
在最近的一宗個案中,一對夫婦各自購買了一分壽險計劃,每月合共供款近港幣5,000元,在一名保險中介人游說下,夫婦將原有保單轉至新的保險公司。
妻子繳付港幣130,000元後,可毋須供款,享有保障至84歲。
其丈夫須先付港幣33,736元,再將原有保單退回的港幣250,000元存進新保單內,此外,未來五年每月供款港幣5,622元,便可享保障至100歲。
兩夫婦獲承諾,可隨時取回已繳的保費。
其後,他們向新保險公司查詢新保單內容,才發現不能隨時取回已繳的保費,而且保單的派息率並不是保證的。
在轉保之前,消費者宜注意以下事項:
- 新壽險計劃的類別是否與原有壽險計劃相同?若消費者欲以投資相連壽險取代傳統壽險,應注意投資相連壽險的風險較高;相關詳情可參閱2013年9月出版的《選擇》月刊有關投資相連壽險計劃的調查報告。
- 若原有壽險計劃包含附加契約,消費者需確定新壽險計劃亦提供相近的附加契約,以免後來申請時需重新獨立核保,有可能因此要支付較高的保費。
- 確定保險中介人已詳盡解釋轉保後的實際及潛在損失,消費者在轉保前需細閱客戶保障聲明書才簽署。
- 被游說轉保時,消費者要注意保險中介人是否有潛在的利益衝突,若對新人壽保單有任何疑問,應向原有保單的保險公司或新的保險公司查詢,才作出決定。
- 若購買的新壽險計劃不適合,消費者可在冷靜期內(即保單交付或《通知書》交付予投保人或其代表後的21天內,以較先者為準)取消保單,及要求退還已繳的保費(或會扣取保單的市值調整後的差價)。
- 如決定轉保,消費者應確保新壽險計劃生效後,才取消原有保單,以免出現保障「真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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