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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團滿意程度調查顯示 小費制度和膳食安排待改善-《選擇》月刊第452期

  • 2014.06.16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在農曆新年期間進行的「參加旅行團經驗」調查,消費者普遍對外遊團的滿意程度都有增加,唯「小費」和「膳食安排」仍是有待改善的棘手問題。

是項大型調查於2月3至1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禁區內的行李領取處進行,訪問了2,514名參團者的意見,同類調查曾於十年前進行。

調查涵蓋了多項消費者關注的項目,包括:取消或改團;增收費用例如增加燃油附加費、機場稅或登船費用等;更改行程及自費活動安排;小費(或業界稱為「旅行團服務費」)。

2004年至2014年十年間,消費者對旅行團服務質素(即滿意或不滿意服務)的評分大致相若,並在某些方面略有改善。

特別是取消旅行團,或以「不成團」或「無機位」為理由而要求參團者改團或改出發日期,出現這情況的比率,由5%下跌至3%。

另外,少了受訪者(由0.9%下降至0.5%)表示旅行社曾在其付訂金或尾數後臨時增收費用。臨時增收的金額由十數元至$200不等。

然而,眾所周知,對於付小費或服務費,仍存有爭議,某些參團者對此有負面意見。

近七成受訪者依足旅行社建議的金額支付服務費,當中有七成五認為小費金額合理,但亦有7%受訪者表示小費金額不合理。

他們不滿須按規定支付小費,其定額也過高,並未與領隊或導遊的服務質素掛鈎;再者,小費大小同價亦不合理,即使當天沒有行程(例如只是離程至機場)仍需支付小費。

歐洲團受訪者對小費的不滿程度較明顯,他們需支付每人每日$140。以一個四人家庭為例,為期10天的行程便要支付$5,600,金額相當可觀。

有部分受訪者誤以為小費是規定要全數支付的,可見現行的小費制度對消費者而言仍欠透明度,在溝通上仍需要改善,增加客戶的警惕及了解。

旅行社應向參團者清楚說明服務費屬自願性質,金額為建議之上限及僅供參考。由消費者自行決定是否支付小費,以及支付的金額,相信此舉有助提升服務質素。

受訪者表示的其他不滿包括:購物活動時間太長;旅遊期間加插自費活動;膳食種類少、分量少、質素欠佳。

當中有受訪者表示曾被安排到昂貴的商店購物,且逗留時間太長,對此深感不滿;亦有受訪者表示在同一行程中曾先後兩次被帶往同類商店購物,認為浪費時間。

此外,部分受訪者反映景點數目少及參觀時間不足,例如原定逗留超過一小時的景點在一小時內完成參觀;也有原先5天的行程,被濃縮至4天完成,在最後一天什麼活動也沒有。

是次調查還有一個有趣新發現,有受訪者表示其團費屬「全包價」,已包括小費、機場稅、燃油附加費和旅遊保險。「全包價」旅行團為消費者提供了新選擇。

調查顯示參加歐洲團的受訪人數比例高,佔了20.1%,僅次於參加內地團的20.8%;在2004年的調查中,參加歐洲團的受訪人數比例只有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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