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最近於超級市場、凍肉及雜貨店抽樣調查店舖出售的預先包裝鮮貨食品,發現多宗不足秤的情況。
本會發現,51個按重量計算售價的肉類、魚類、蔬菜及水果樣本中,除了5個之外,其餘46個(或90%)的淨重量都低於標示重量。
調查發現的預先包裝鮮貨食品不足秤問題,相信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根據《度量衡條例》,商戶按重量或度量供應預先包裝的貨品時,須按淨重量或淨度量供應,並在包裝上或標籤上清楚標示。
按重量計算的預先包裝貨物如非按淨重量供應,或實際淨重量較標示的為低,便會觸犯法例。
調查於上月進行,本會量度了樣本的淨重量,並與包裝標示的重量資料對比,當中有部分標籤(61個樣本中的39個樣本)列明是淨重量。
調查發現,較嚴重的不足秤情況,出現在一個牛扒樣本,量得的淨重量(241.9克),較標示的淨重量(0.66磅或299.4克)少了達19.2%。此外,一個預先包裝魚類樣本,量得的淨重量較標示重量少了16.6%;另有一個牛仔骨扒樣本,較標示重量少了10.4%。
除此之外,大部分樣本的不足秤情況較輕微,27個樣本較標示重量少了5%以下,16個樣本少了介乎5%至10%之間。
然而,鑑於預先包裝鮮貨食品種類繁多,每日在各區不同零售店售出的數量大,消費者因不足秤而多花的金錢可以相當大,商戶因而亦多賺了利潤。
調查涵蓋的21個預先包裝魚類樣本中,所量得的淨重量全部較標示重量為低,尤其是附有烹調配料的9個樣本,其包裝標籤以細字列出包含薑、葱、紅椒、檸檬或豆豉等成分,其中甚至有1個樣本附有豉油和芥辣。
全部9個樣本均有量度魚的淨重量,以及魚連配料或醬料的淨重量,調查結果值得消費者留意。
量得的魚類樣本淨重量,遠低於包裝上所標示的重量,相差8.2%至高達25.7%,即使將魚連同配料一併量度,仍出現淨重量較標示重量少了0.9%至8.4%。
可自行購買及準備烹調配料的消費者其實可考慮選購不連配料的淨包裝鮮魚。
在18個豬肉、牛肉及羊肉的新鮮肉類樣本中,3個量得較標示重量高5%以下,另有1個樣本之量得重量與標示相同。其餘14個樣本全部都出現不足秤。
在12個按重量出售的蔬菜及水果樣本中,11個樣本的淨重量較標示重量為低,大部分低5%以下,只有1個樣本例外,量得稍微高於標示重量。
精打細算的消費者,若選購的是重量及售價劃一的盒裝或包裝新鮮水果及蔬菜,調查發現在10個以盒裝或包裝計的樣本中,8個的淨重量較標示高了2.3%至25.7%。
當中2個較為顯著的樣本分別為:翠肉瓜的標示重量為淨重1磅(約453.6克),但量得的淨重量為570克,較標示的高了25.7%;蕃茄的標示重量為淨重1磅,量得的淨重則為507.7克,較標示的多了11.9%。
調查亦發現零售店在售賣預先包裝鮮貨食品時,採用的重量單位不盡相同,按每百克、每千克、每斤或每磅計算都有。即使同一零售店,不同類別的食品可能會採用不同的重量單位,例如魚按每斤計,豬肉或牛肉以每磅或每千克計。
本會促請零售店考慮在價錢牌上提供不同重量單位的售價資料,或採用統一的重量單位,方便消費者作出比較。
零售店可參考澳洲的單位定價守則(Unit Pricing Code)。該守則規定出售最低範圍食物類別的大型雜貨零售店,須就有關貨品(豁免貨品除外)展示單位定價及採用的計量單位。
消委會已將調查結果通報香港海關及食物安全中心,前者負責執行《度量衡條例》,後者專責執行《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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