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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程一拖再拖 收費不清惹爭拗 - 《選擇》月刊第463期

  • 2015.05.14

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177宗有關家居裝修工程的投訴,當中有投訴人預算裝修期只需3至4個月,但最終因施工期長拖延至10個月而大失預算。

其中一宗投訴個案,投訴人向A公司查詢全屋裝修設計,A公司稱須要先收取$2,000元度尺費用,然後報價,該公司表明度尺費用日後可轉為選購傢俬之用。奈何投訴人最終因價錢不合而決定選用其他裝修公司。

投訴人其後打算用已付的度尺費,轉購A公司一套餐檯及椅子時,A公司卻稱度尺費只適用於訂造傢俬,但單據上卻沒有列明此條款,投訴人因此決定向本會投訴。本會介入後,A公司仍堅持度尺費只可用於訂造$1萬元以上的傢俬,投訴人不滿,表示會考慮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工程出現錯漏亦是常見的投訴事項,有投訴人在朋友介紹下委托B公司裝修全屋,費用約$17萬元,原定於去年8月完工,但直至去年10月仍未完工。投訴人指工程錯漏百出,包括熱水爐接駁水喉不合安全規格、大門方向安裝錯誤等,令工程一再延期。

投訴人更指裝修公司收取不合理費用,例如在工程前雙方同意使用較大的地磚,但驗收時公司表明,工程費用只包1尺乘1尺的地磚,需要投訴人補上數萬元人工費。

由於當事人所訂造的傢俬已不能延期送貨,投訴人與裝修公司達成共識,公司願意即時清走單位雜物,投訴人自行找其他公司「執漏」。

另一宗個案中,投訴人委託C公司以$16萬元為其500呎單位裝修,合約沒有訂明交樓日期。投訴人認為約需3至4個月便可完工,但工程期間的工作不斷出錯,完工期一再延遲,「執漏」工作亦做得馬虎,最終工程耗時10個月才完成。

投訴人在工程期間已分期支付了$11萬3千元,但C公司「執漏」工作未做妥已向投訴人追收$8萬元尾數,投訴人更發現尾數的款項不清,其中由C公司代購的電器並無單據,因此拒絕支付,遂向消委會投訴。經本會調停後,C公司願意將尾數款項降至$5萬元,投訴人表示願意考慮。

裝修工程動輒十數萬元,一旦遇上阻滯,既賠上金錢亦打亂了「安居」的計劃,消費者可參考以下意見,避免裝修工程出亂子:

  • 裝修公司的規模、價格、選用材料、服務範圍差異頗大,即使有朋友介紹,亦應再三比較價格。
  • 某些特定工程如水電工程,須由合資格持牌技師施工,消費者事前應向裝修公司瞭解負責人員的資格。
  • 所有後加項目必須預先報價作實,一些經常引致爭拗的項目例如電掣位置及數量,應在動工前議訂數量及價錢,而經裝修公司預支或代購的所有項目,都必須事前要求對方保存單據以供核對。
  • 動工前應先訂立詳細的合約,除完工日期、工程項目、保養及釐定保險責任外,亦可要求訂明一旦工程延誤的賠償方案。
  • 消費者應定期前往裝修單位檢查進度、每次分階段付款前須與裝修公司核對進度及費用,假如發現工程未能達標,必須即時提出及落實解決方案,如交涉不果可聯絡本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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