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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與洗衣商會協作推出《實務守則》 營造雙贏消費環境

  • 2015.07.23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與香港洗衣商會(洗衣商會)共同推出洗衣業界首個《 營商實務守則 》(《實務守則》),透過向洗衣業者推行守則,實踐自我規管,提升服務質素,促進良好­的經營手法,維護消費權益。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與香港洗衣商會(洗衣商會)共同推出洗衣業界首個《營商實務守則》(《實務守則》),透過向洗衣業者推行守則,實踐自我規管,提升服務質素,促進良好的經營手法,維護消費權益。

《實務守則》的內容非常詳細,範圍也廣泛,除訂定員工的專業守則和服務承諾,也鼓勵業者自律,通過制定服務指標和溝通機制讓消費者清晰瞭解服務,產品和價格,減少消費糾紛。

《實務守則》亦要求業者必須嚴守法紀。《守則》按照《商品說明條例》訂立良好的銷售手法,勸阻前線員工隱瞞、誤導或欺騙消費者;也參照《競爭條例》,制訂競爭守則,遏止業內人士濫用權勢,扭曲市場運作,窒礙競爭,令消費者權益受損。

另外,洗衣業作為本地工業,必須遵從所有環保規定,以最佳環保作業提供服務。

為了讓消費者有更快捷方便的途徑,查詢及解決投訴,《實務守則》下更特別成立了獨立的投訴審查委員會,訂定公平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機制,委員會主要由獨立人士組成,確保中立、忠誠代表公眾利益。委員會成員由洗衣商會任命,並須得到消委會的認可。

首任主席由前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先生擔任。李華明先生是前消委會委員,及現任消委會商營手法研究及消費者投訴審查小組的增選委員。其他成員包括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先生、葛珮帆女士、區議員龐愛蘭女士等。

消費者委員會主席黃玉山教授,BBS,JP在典禮致辭時說:「《實務守則》為業界提供了清晰的營商操守指標。對於消費者來說,《守則》從服務質素、資訊流通、宣傳及推銷手法、價格及賠償等多方面,全面保障了他們的權益,是締造雙贏公平消費環境的基石。」

主禮嘉賓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蕭偉強先生,JP讚賞洗衣同業,不單致力提升業界服務質素,恪守公平營商手法,更鼓勵業界勇於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推動業界促進殘疾人士就業,支持環保,對構建共融、關愛,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貢獻良多。

消委會與洗衣商會會定期檢討《實務守則》的內容、檢視業內遵循《守則》的情況以及投訴審查委員會的工作成效。《實務守則》供洗衣商會屬下的會員自願採用。採用《守則》的會員一旦因違反《守則》而被消費者投訴,該成員會受到審查委員會的審查,若不遵從委員會的裁決,嚴重的會被開除商會會籍。

商會期望《實務守則》面世三年後,會內有至少60%會員採用《守則》。致辭時,洗衣商會主席李希文先生表示,希望《實務守則》能帶動業內的「自律、自管」精神,同時為新入行者及現有同業者提供較全面劃一的專業指引。

去年消委會接獲有關洗衣業的投訴共260宗,當中主要涉及服務質素和延誤遺失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