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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燈泡慳電表現差異大 - 《選擇》月刊第466期

  • 2015.08.17


 

消費者委員會與機電工程署合作測試市面上10款家用LED燈泡,發現各型號的慳電程度相差可達1倍,另有個别樣本在燃點至其聲稱壽命约1成時間後便已失效或光度大跌。小部分型號未能通過所有安全測試項目,消費者在選購時需謹慎小心。 

消委會委託本港獨立實驗室,就LED燈泡的效能及光生物學安全進行測試。LED燈泡的效能測試標準普遍要求測試使用6,000小時(約8個月)後的效能表現,但基於LED燈泡不時推出新型號,本會為避免大部分測試型號在報告出版時已被淘汰,因此縮短測試時間至3,000小時(約4個月),適時發表報告供消費者參考。 

測試中的10款燈泡樣本,2款是椒型黃光,8款是球型白光,售價由$47至$178,聲稱壽命介乎15,000至50,000小時。其中3款樣本的總評分獲最高的5分,成績最差的1款只得2分。 

消費者在購買燈泡時,一般會參考產品的輸出光度(luminous flux)、光效(luminous efficacy)及壽命作選購的標準。其中,輸出光度以流明(lumen)為單位,數值愈高代表光度愈高。而光效就以每1瓦特電力所產生的光度(流明∕瓦特)計算,數值愈高代表愈慳電。測試顯示樣本的光效表現差異頗大,由53.8至107流明∕瓦特不等,反映慳電的表現差距接近1倍。

燈泡的光度會隨時間日漸減弱,各樣本在燃點3,000小時後,只有1款仍然維持最初的光度,其餘型號的光度較原來下跌1.3%至28.2%。當中5款型號的跌幅多於5%,未能符合機電署LED燈泡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要求。根據計劃要求,當LED燈泡的輸出光度跌至70%時,一般會被視作使用期滿,需要更換。另外,其中1款型號的10個樣本中,有7個在測試中燃點至3,000小時或以下已光度大跌或失效,較所聲稱的30,000小時相差90%。 

廠商聲稱其LED燈泡的壽命可長達過萬小時,由15,000小時至50,000小時不等。由於暫時未有一個針對LED燈泡壽命的國際通用快速驗證方法,而每個生產商就產品壽命的推算方法可能各有不同,所以不能作統一比較,消費者在選購LED燈泡時需要特別留意。 

另外,機電署委託本港實驗室,參考國際安全標準IEC62560進行安全測試。發現有3款樣本未能完全通過所有測試,其中1款樣本在防觸電保護及絕緣設計都不合規格。該樣本的柔光罩亦未能通過扭力測試,而燈頭大小與標準燈座亦有少許差別。供應商向機電署承諾會跟進結果,並表示該型號已經停止生產及供應。 

另外,4款樣本的標示並不完整,例如沒有標明輸入電流及頻率,亦有1款樣本的標示未能通過摩擦測試,字體容易變得模糊。 

大部分樣本的電壓都以範圍標示,例如220至240伏特,因此本會在本港供電電壓(220伏特)下量得的燈泡功率和輸出光度,未必可以與製造商的數值作直接比較。本會呼籲代理商應採用在220伏特下量得的數值作標示,讓消費者可以在產品間容易作出比較,否則應該加以註明。 

消費者在購買及使用LED燈泡時,可留意以下貼士: 

  • 比較不同品牌的燈泡時應留意輸出光度,如果輸出光度相同,功率較低的一款應相對較慳電; 
  • 若使用LED燈泡的環境過熱,會縮短其壽命; 
  • 部分LED燈泡不可調校光暗,需留意包裝或產品外殼上的警告標籤或字句; 
  • 部分LED燈泡較重,安裝時須注意燈座的承受能力; 
  • 不應觸摸已開啟的燈泡,更換燈泡時須先關掉電源,若發現燈泡有異常,例如燈泡過熱、閃爍等,應立即停用。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包括版權)。

 

 

消委會 X C AllStar 教你選LED燈膽

消費者委員會本期《選擇》月刊教你選既省電、又耐用的LED燈膽。

像我這麼Warm(溫暖),選LED燈會選擇暖色,顏色偏黃,色溫低於3500k的LED燈。色溫超過5000k,顏色就會偏白,就會稱為冷色,或者日光色。

想LED燈好像我這麼Bright(明亮),當然要看輸出光度,即是流明,它的單位是LM。流明的數值越高,代表燈膽越光。

如果想LED燈好像我一樣,總是保持最佳狀態的話,就要記住,LED燈的芯片對熱較為敏感,如果使用LED的環境過熱的話,光度就會加快衰退,而壽命就會縮短。

想像我這樣精明會選,就一定要留意LED燈的功率。兩個同樣輸出光度的LED燈,功率越低的一款,相對就越省電。

想知更多購買LED燈膽的小貼士,請留意466期《選擇》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