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長假期將至,不少消費者或許已安排行程,卻可能到出發前夕才匆匆購買旅遊保險,對其保障範圍亦一知半解。消費者委員會就市面上的27個單次個人旅遊保險計劃進行調查,發現即使是保費相若的計劃,「醫療費用」的成人最高賠償額亦可相差1倍,而不同計劃涵蓋的保障範圍亦有頗大差異。此外,儘管長者及兒童大多支付與成人相同的保費,撇除3個向長者收取較高保費的計劃,多達92%(22個)計劃會調低他們在「醫療費用」及/或「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最多調低達75%,甚至不能享用部分保障。消委會理解業界此舉或出於風險考量,但消費者購買旅遊保險時或未能熟悉箇中分別,消委會建議業界定期檢視旅遊保險對長者及兒童涵蓋的保障項目是否足夠,並考慮放寬承保年齡上限,以及提高長者和兒童在各項目的最高保障額。此外,消費者在投保前宜細心比較不同計劃的保障範圍及保障額是否切合自身及同行人士需要,不應只以保費或慣常光顧同一保險公司作唯一考慮因素。
消委會在今年2月至3月於11間保險公司網站搜集資料,涵蓋27個單次個人旅遊保險計劃(不包括須繳付額外保費的自選/附加保障以及特定為內地及澳門短線旅遊或郵輪旅遊獨立而設的旅遊保險計劃),當中10間都提供2至3個不同保障範圍的計劃供消費者選擇,其餘1間只提供1個計劃。以亞洲地區的7天旅程而言,撇除個別保險公司會向76歲或以上人士收取較高保費,個人保費由$145至$509;至於全球地區的14天旅程,則由$241至$859。
保費相近計劃醫療費用保額可相差1倍
調查的11間保險公司中,10間提供2至3個不同計劃,一般保費愈高,保障範圍愈大,保障項目的最高賠償額亦會相應較高,消費者可衡量自身需要作選擇。不過,消費者應留意,不同保險公司之間即使保費相若的計劃,保障額及保障範圍的差異亦可以很大:以亞洲地區7天保費低於$200的7個計劃為例,比較旅遊保險中較受消費者關注的「醫療費用」保障額,發現相關成人最高賠償額可相差1倍,介乎$250,000至$500,000;其中1個計劃亦有較多不承保項目,包括「行李及財物」、「個人金錢及旅遊證件」、「延誤或受阻」、「租車自負額」等。此外,只有2個計劃分別承保手機和電腦設備的損壞及遺失,最高保障額分別為$2,000和$5,000,消費者投保前應仔細比較不同計劃的保障範圍,小心選擇。
18個計劃全數支付緊急醫療運送費用
人在外地萬一生病或不幸遇上意外,醫療開支的保障至關重要。全部27個計劃均提供「醫療費用」保障,涵蓋受保人因旅遊期間意外受傷或患病而產生的求醫、住院、治療和回港覆診等相關費用,以成人保障額計算,最高賠償額由$100,000至$1,500,000不等。其中21個計劃都設有「海外住院現金津貼」,各計劃的成人最高賠償額由$2,000至$12,000,而不同計劃的「每天」賠償上限,則由$200至$500,即提供約4天至50天的津貼。
有15個計劃向就「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之意外」及「其他意外」導致身故或永久傷殘的受保人設有共用保障額,提供介乎$250,000至$2,000,000的「人身意外/個人意外」賠償額,差異甚大。萬一情況嚴重,甚至不幸身故,全部27個計劃都提供「緊急支援」保障,涵蓋「緊急醫療運送」、「運送遺體或骨灰返港」、「親屬探訪」及「護送隨行未獲照料子女返港」等所需費用。其中18個計劃會全數支付「緊急醫療運送」的必須費用、16個計劃全數支付「運送遺體或骨灰返港」的必要開支,其餘計劃均設賠償上限,例如「緊急醫療運送」的上限由$200,000至$3,000,000。至於「親屬探訪」保障,各計劃均只會支付1至2名家屬的合理交通、接送和住宿費用。消費者要謹記若須使用「緊急支援」服務,必須先聯絡保險公司的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熱線,由其授權的緊急支援服務供應商安排及提供援助服務,否則相關開支未必獲得賠償。
僅9計劃不設承保年齡上限 長者、兒童保障普遍較成人低
調查同時發現,長者及兒童即使大多支付與成人相同的保費,惟他們獲得的保障卻未必與成人相同。92%(22個)計劃調低長者及/或兒童的「醫療費用」及/或「人身意外/個人意外」最高賠償額,其中1間公司的3個計劃將75歲或以上長者及17歲或以下兒童的「醫療費用」、「其他意外」、「行李延誤」及「取消旅程」等項目的最高賠償額調低至成人的50%;另1間的2個計劃則對71歲或以上和17歲或以下受保人的「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劃一為$300,000,即分別只及成人保障額的60%及30%。儘管有3個計劃向長者提供與成人相同的保障,卻收取較成人高約27%至36%的保費。
值得注意的是,是次調查中亦有18個計劃就承保年齡設限。除了1間保險公司的3個計劃的承保年齡高達120歲外,其餘計劃的承保年齡上限則介乎79至85歲。對比消委會2023年進行的旅遊保險調查(26個計劃中17個設承保年齡上限,介乎80至85歲),雖然是次調查所涵蓋的計劃與上次並非完全相同,惟上述2項數據的結果大致相若。
突發事故保障範圍不盡相同 僅3計劃設綁架勒索保障
旅途上或許會有不可預計的事情發生,例如遺失個人財物或證件、航班或公共交通延誤,甚至可能因突發事故而須取消或縮短旅程。有接近93%(25個)計劃提供「取消旅程」及「提早結束旅程」保障,賠償受保人已支付及不可退還的交通或住宿等費用的損失,最高賠償額介乎$3,500至$50,000,惟各保險公司的保障定義或有不同,一般包括自然災害、政治動盪、本港保安局就海外地區發出外遊警示、受保人直系親屬嚴重受傷或身故等。如非因保險公司指定的事故而取消或提早結束旅程,可能不屬承保範圍而不獲賠償。
有22個計劃提供「旅程延誤現金津貼」,普遍會以每5至6小時的旅程延誤作為賠償單位,最高賠償額介乎$500至$5,000。有1間公司的3個計劃則不設現金津貼,惟當旅程延誤逾1小時,受保人便可使用其貴賓室服務。25個計劃提供「行李延誤」保障,惟其定義及賠償方式各有不同。當行李較原定到達目的地的時間延誤6小時或以上,其中12個計劃的受保人便可獲得一次性的現金津貼,最高賠償額由$500至$3,000;有6個以實報實銷形式賠償受保人購買日用品的費用,其餘7個計劃則須分別延誤達8小時、10小時及12小時才可以實報實銷形式賠償,最高賠償額由$500至$1,500。自駕遊近年亦非常普遍,萬一租賃的車輛被偷竊或損毀,有22個計劃提供「租車自負額」保障,最高賠償額由$2,000至$10,000。
近期亦有消費者擔心到東南亞旅遊時的人身安全,是次調查中只有1間保險公司的3個計劃提供「綁架及勒索」保障,每宗意外每天賠償最高$500,總賠償額最高$15,000,但必須報警並向警方索取報告,才能提出索償申請,其他保險公司均建議受保人的家屬聯絡本港入境處、警務處或相關領事館尋求協助。另外,如受保人外遊期間因感染新冠病毒引起的傳染病,只有1間公司的3個計劃列明不會保障該項疾病。
消費者選購旅遊保險計劃時,可參考以下注意事項:
- 不同保險公司對各項保障的定義或有不同,應細閱保單條款作確認,不應只着眼於保費金額及單一項目最高賠償額;
- 投保前詳細了解計劃的保障範圍、最高賠償金額和索償安排,以及部分項目可能設有的每天賠償上限。若有長者或兒童同行,應留意其保障範圍及最高賠償額或有不同;
- 注意不承保事項,例如未經保險公司同意自行安排緊急醫療運送服務、前往個別地區,或參與高危活動等。若有意在旅遊期間參與滑雪、乘坐熱氣球、水肺潛水等較高風險活動,投保前應先向保險公司查詢清楚個別較高風險活動是否受到保障,避免意外發生後不獲賠償;
- 部分計劃會就受保人出發前旅程因故延誤或被取消的情況提供保障,例如當特區政府對目的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受保人的家人患上嚴重疾病而須取消行程。惟各計劃的保障定義或有不同,因此確定機票及/或酒店住宿後應盡早購買旅遊保險,預留時間理解理賠條件和索償限制,切勿待出發前才投保;
- 謹記隨身帶備保險公司的緊急支援熱線電話號碼,以及家人或緊急聯絡人的聯繫資料,以備不時之需。旅遊期間如遇上交通延誤、人身意外或患病住院等突發事故,謹記保留書面證明或收據之正本向保險公司索償,並留意索償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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