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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小心!「鬼口水」含有害物質或微生物

近年,俗稱「鬼口水」及黏土玩具風靡小學生、中學生,甚至幼稚園學生,部分產品聲稱透過揉捏、拉扯這種質感似啫喱而又色彩斑斕的「鬼口水」及黏土玩具以達到治癒、紓緩壓力的效果。不過,這種新奇有趣的玩具背後可能存在安全及衞生隱憂。


本會測試了市面上20款「鬼口水」及黏土玩具,發現12款的硼遷移量超出歐洲標準建議上限,另有2款檢出的微生物總量大幅高於歐盟玩具安全指令的建議限值。此外,本報告亦探討了自製「鬼口水」的風險,家長必須留意!

意見及建議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條例),製造商、進口商及供應商在出售玩具時,須符合條例《附表一》內訂明的三套玩具標準中任何一套標準內所載全部適用於該玩具的規定。該三套玩具標準包括:(1) 國際標準 ISO 8124;(2) 歐洲標準 BS EN 71;及(3) 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標準 ASTM F963。

 

此外,《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附加安全標準或規定)規例》亦規定,在本港出售的玩具及兒童產品,必須符合該規例所訂明的附加安全標準或規定,包括須附有識別標記(即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和適用於該產品的雙語警示或警告(即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任何警示或警告)等資料及須符合產品所含塑化劑的濃度規定。海關表示,是次本會檢測樣本致敏防腐劑含量所參考的EN71-9標準現時未被歐盟正式採納為法定標準。

 

就有關的「鬼口水」玩具,海關已作出了解並採取合適的跟進。海關一向密切留意玩具及兒童產品的安全問題,除跟進調查市民的投訴外,亦不時派員到市面各零售店鋪巡查,試購樣本並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安全測試,如發現有問題,會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HTI」(#1)的生產商表示日後會再減低其產品中的MIT含量。

 

「Smiggle」(#4和#7)的生產商稱#7應屬EN71-3標準中的第一類玩具物料,又表示#4和#7符合EN71-3要求,並向本會提供相關測試報告。此外,該公司表示#7不屬於化妝品產品,認為#7未必適合用化妝品標準評估其防腐效能。又稱#7的包裝是密封設計,而產品上亦有警告字句提醒用者切勿將產品放入口中及玩樂後洗手,認為其產品可安全使用。該公司另指#7亦通過本會的微生物檢測,足以證明其產品並沒有受污染。(本會按:#7雖然不屬化妝品產品及通過本會的微生物檢測,但是此類玩具在開封後,有機會受手部、空氣或周圍環境的微生物污染。儘管產品上有警告字句提醒用者切勿將產品放入口中,但用者在玩樂時手部也有可能會觸及眼睛、口鼻。因此,本會參考歐洲藥典對各型號樣本進行防腐效能測試。)

 

「GoGoPo」(#5)的代理商表示#5屬EN71-3標準中的第一類玩具物料,其特定元素遷移量亦符合該標準的要求,並向本會提供相關測試報告。該公司又表示不認同本會委託的檢驗所將#5定為第二類玩具物料,而該類別的硼遷移量的最高限值低於第一類玩具物料。(本會按:參考歐洲玩具安全指令及EN71-3標準,本會認為該款玩具物料的特性及質感屬於黏性物料,且有黏濕的觸感,因此,#5被評為第二類玩具物料。)

 

「Dr. Wacko’s Mad Lab」(#9)的生產商表示#9符合ASTM F963標準,並已向本會提供相關的合格測試報告。該公司指ASTM標準是本港《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中指定的其中一個合法標準,故#9符合在香港市場售賣的要求。

 

「Cra Z Art」(#6和#10)的生產商表示#6和#10符合ASTM F963標準並向本會提供相關測試報告。該公司指ASTM標準亦為本港《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中指定的其中一個標準,而ASTM標準跟歐洲EN71-3標準對特定元素遷移量方面的要求各有不同,因此認為本會以歐洲標準測試其按ASTM標準設計及生產的產品是不公平的。此外,該公司表示不認同本會將其產品的適用年齡定為3歲以上,並提供了3間認可實驗室的測試報告以證明其產品的適用年齡應為6歲以上。又指出#6和#10不屬預料可能會被吸吮、舔舐或吞下的玩具。綜合以上兩點,認為EN71-3不應應用於其產品上。(本會按:根據該類產品的普遍玩法、特性,參考國際有關玩具適用年齡的判定指引,黏土玩具普遍被介定為適合3至4歲的兒童玩具,而預製「鬼口水」玩具與黏土的玩法一樣,因此,本會認為該2款玩具的目標年齡應為3歲以上。儘管該2款玩具只適合6歲以上的兒童使用,這類黏性玩具在玩樂過程中預料會與皮膚長時間接觸,而黏性物質一般容易黏附及殘留在兒童雙手,兒童若接觸硼含量過高的「鬼口水」玩具後未有徹底洗手,誤服黏性殘留物的機會極高。故此,本會認為這套標準適用於所有「鬼口水」及黏土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