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及建议
海关的意见
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条例),制造商、进口商及供应商在出售玩具时,须符合条例《附表一》内订明的三套玩具标准中任何一套标准内所载全部适用于该玩具的规定。该三套玩具标准包括:(1) 国际标准 ISO 8124;(2) 欧洲标准 BS EN 71;及(3) 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标准 ASTM F963。
此外,《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亦规定,在本港出售的玩具及儿童产品,必须符合该规例所订明的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包括须附有识别标记(即制造商、进口商或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和适用于该产品的双语警示或警告(即其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处置的任何警示或警告)等资料及须符合产品所含塑化剂的浓度规定。海关表示,是次本会检测样本致敏防腐剂含量所参考的EN71-9标准现时未被欧盟正式采纳为法定标准。
就有关的「鬼口水」玩具,海关已作出了解并采取合适的跟进。海关一向密切留意玩具及儿童产品的安全问题,除跟进调查市民的投诉外,亦不时派员到市面各零售店铺巡查,试购样本并送往政府化验所进行安全测试,如发现有问题,会采取适当执法行动。
厂商意见
「HTI」(#1)的生产商表示日后会再减低其产品中的MIT含量。
「Smiggle」(#4和#7)的生产商称#7应属EN71-3标准中的第一类玩具物料,又表示#4和#7符合EN71-3要求,并向本会提供相关测试报告。此外,该公司表示#7不属于化妆品产品,认为#7未必适合用化妆品标准评估其防腐效能。又称#7的包装是密封设计,而产品上亦有警告字句提醒用者切勿将产品放入口中及玩乐后洗手,认为其产品可安全使用。该公司另指#7亦通过本会的微生物检测,足以证明其产品并没有受污染。(本会按:#7虽然不属化妆品产品及通过本会的微生物检测,但是此类玩具在开封后,有机会受手部、空气或周围环境的微生物污染。尽管产品上有警告字句提醒用者切勿将产品放入口中,但用者在玩乐时手部也有可能会触及眼睛、口鼻。因此,本会参考欧洲药典对各型号样本进行防腐效能测试。)
「GoGoPo」(#5)的代理商表示#5属EN71-3标准中的第一类玩具物料,其特定元素迁移量亦符合该标准的要求,并向本会提供相关测试报告。该公司又表示不认同本会委托的检验所将#5定为第二类玩具物料,而该类别的硼迁移量的最高限值低于第一类玩具物料。(本会按:参考欧洲玩具安全指令及EN71-3标准,本会认为该款玩具物料的特性及质感属于黏性物料,且有黏湿的触感,因此,#5被评为第二类玩具物料。)
「Dr. Wacko’s Mad Lab」(#9)的生产商表示#9符合ASTM F963标准,并已向本会提供相关的合格测试报告。该公司指ASTM标准是本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中指定的其中一个合法标准,故#9符合在香港市场售卖的要求。
「Cra Z Art」(#6和#10)的生产商表示#6和#10符合ASTM F963标准并向本会提供相关测试报告。该公司指ASTM标准亦为本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中指定的其中一个标准,而ASTM标准跟欧洲EN71-3标准对特定元素迁移量方面的要求各有不同,因此认为本会以欧洲标准测试其按ASTM标准设计及生产的产品是不公平的。此外,该公司表示不认同本会将其产品的适用年龄定为3岁以上,并提供了3间认可实验室的测试报告以证明其产品的适用年龄应为6岁以上。又指出#6和#10不属预料可能会被吸吮、舔舐或吞下的玩具。综合以上两点,认为EN71-3不应应用于其产品上。(本会按:根据该类产品的普遍玩法、特性,参考国际有关玩具适用年龄的判定指引,黏土玩具普遍被介定为适合3至4岁的儿童玩具,而预制「鬼口水」玩具与黏土的玩法一样,因此,本会认为该2款玩具的目标年龄应为3岁以上。尽管该2款玩具只适合6岁以上的儿童使用,这类黏性玩具在玩乐过程中预料会与皮肤长时间接触,而黏性物质一般容易黏附及残留在儿童双手,儿童若接触硼含量过高的「鬼口水」玩具后未有彻底洗手,误服黏性残留物的机会极高。故此,本会认为这套标准适用于所有「鬼口水」及黏土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