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8成潤唇膏驗出有害礦物油物質 部分潛在致癌風險

嘴唇比其他部位的皮膚更敏感脆弱,如果想一年四季都保持滋潤,避免乾燥脫皮甚或「爆拆」,一支成分安全可靠的潤唇膏最為重要。近年不少海外研究指某些潤唇膏檢出大量礦物油物質MOSH和MOAH,當中部分礦物油物質潛在致癌風險,部分被吞食後有機會積存體內。有見及此,本會檢測了45款潤唇膏樣本的礦物油物質,結果8成樣本檢出這些物質,當中14款檢出的礦物油飽和碳氫化合物(碳分子數量介乎C16至C35範圍)含量較高,長期使用或致健康疑慮!

測試樣本及結果

檢測的樣本主要供成人使用,以滋潤嘴唇功能為主,11款標榜具SPF10至SPF30防曬效能。有修飾嘴唇顏色的型號不在是次檢測範圍內。

 

以產品包裝而言,28款為傳統支裝,8款是軟管裝,合共36款都是打開瓶蓋後即可塗上嘴唇;餘下9款是瓶裝,要用手指沾取再塗抹使用。每支/每瓶重量由1.5克至22克不等,差別懸殊。

 

13款型號說明可每日使用3至4次,甚或於需要時使用;3款樣本則建議每隔2小時塗搽一次。其餘樣本沒有具體說明每日塗搽次數。測試型號於個人護理用品店、美容用品連鎖店和化妝品專櫃有售,售價懸殊,每支/瓶售價由$13至$505,以每克(或毫升)計則介乎$1.3至$56.1不等。

礦物油成分包括礦脂(petrolatum)、礦物油(paraffinum liquidum/ mineral oil)、石蠟(paraffin)、微晶蠟(cera microcristallina/ microcrystalline wax)等都是允許用於製造護膚品和化妝品的成分,這些成分的使用濃度可以由1%至99%不等。由於這些成分可以在皮膚表面形成薄膜,減少水分經由皮膚表面流失,故此亦常用於製造唇部護理產品。

 

不過,這些礦物油成分普遍含有不同結構、碳分子數量和分子量不同的礦物油碳氫化合物(mineral oil hydrocarbons)。如果潤唇膏或唇部化妝品含有礦物油碳氫化合物,日常使用無可避免地會經由口服途徑攝入這些物質,最終有機會被腸道吸收。

考慮到礦物油成分的複雜性,單一檢測特定物質並不可以有效評估這類物質整體的潛在風險。故此,是次檢測檢定和分析不同潤唇膏樣本中,碳分子數量由C10至C50範圍的礦物油飽和碳氫化合物(mineral oil saturated hydrocarbons,簡稱MOSH)和礦物油芳香碳氫化合物(mineral oil aromatic hydrocarbons,簡稱MOAH)混合物以及其比例(以百分比計)。

 

礦物油物質的潛在影響與建議限值

礦物油物質

唇部護理產品中的建議限值

潛在健康風險

短鏈MOSH混合物 (C25以下)

應少於5%

動物研究顯示,與肝臟肉芽腫的形成或有關連;而在人體積累可能與肝臟、脾臟、淋巴結及其他器官出現脂肪肉芽腫或有關連,但暫時沒有相關發炎反應或其他嚴重不良後果的數據。

長鏈MOSH混合物 (C16至C35)

應少於10%

MOAH混合物

沒有設定建議限值,但有組織建議含量應低於檢測限值

不會積存在人體內,但可能含有致癌物質。

註: 綜合海外研究的建議

45款樣本中,只有「lavera」(#1)、「Herbacin」(#2)、「Jurlique」(#3)、「L’Occitane」(#8)、「Dr. Hauschka」(#9)、「Melvita」(#10)、「BURT’S BEES」(#11)、「KISS ME」(#14)和「The Body Shop」(#24)9款沒有檢出礦物油物質MOSH和MOAH。本會檢視該些樣本標示的成分資料,除#15沒有標示詳細成分資料外,其餘8款的成分列表均顯示,樣本並沒有添加礦物油成分。

檢測結果顯示,36款樣本檢出MOSH混合物,總量由0.011%至最高70%不等。其中13款的MOSH總量均超過30%。

 

結果亦顯示,全部標榜具防曬效能的樣本都檢出MOSH混合物。

動物研究顯示,短鏈礦物油物質(碳分子數量少於C25)與肝臟肉芽腫(hepatic granuloma)的形成或有關連。

 

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BfR)在2018年發表的意見書指,瑞士和德國等地就當地合共240款潤唇膏的檢測發現,很多樣本檢出的短鏈MOSH混合物(碳分子數量為C25以下)都超過5%,未能符合當時歐洲化妝品協會(Cosmetics Europe)就唇部護理產品中短鏈MOSH混合物所建議的5%含量上限。及至2018年9月,歐洲化妝品協會更新了其建議,改為建議特定礦物油成分中C25以下碳氫化合物含量不應超過5%。而2019年一份評論文章指,唇部護理產品中短鏈礦物油物質(碳分子數量少於C25)少於5%,而每日攝入分量少於12mg/kg的話,不會對健康構成風險。

 

45款樣本中,18款檢出短鏈MOSH混合物(碳分子數量介乎C10至少於C25範圍),含量由0.024%至40.8%不等。其中以「凡士林」(#34)、「Jack Black」(#41)、「QV」(#43)、「曼秀雷敦」(#44)和「美國雅兒」(#45)五款所檢出的短鏈MOSH混合物含量較高,含量由6.9%至40.8%不等,超過德國BfR意見書就短鏈MOSH混合物所引述的建議含量上限(5%)。其餘13款的短鏈MOSH混合物含量都少於5%。

歐盟食物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簡稱EFSA)在2012年發表的意見書指,碳分子數量由C16至C35範圍的長鏈MOSH可能會在體內脂肪組織、淋巴結、脾臟和肝臟等組織積存。動物試驗更發現MOSH在大鼠體內積累可能會在肝臟和淋巴結組織中形成細小肉芽腫(microgranulomas)。當局更指出若果從食物中攝取礦物油可對人體構成潛在健康風險,而唇部產品亦可能是其中一個攝入礦物油物質的途徑。而在人體積累MOSH可能與肝臟、脾臟、淋巴結及其他器官中出現脂肪肉芽腫(lipogranulomas)有關連。

 

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在2017年11月提出建議,認為潤唇膏中所含的長鏈MOSH混合物(碳分子數量由C16至C35範圍)應少於10%。若果單看C16至C35範圍的長鏈MOSH混合物,21款樣本檢出的長鏈MOSH混合物含量低於10%,介乎0.0084%至9.3%,符合歐洲BEUC所建議的相關安全限值(safety threshold)。

 

其餘14款樣本包括「BIODERMA」(#26)、「LUCAS」(#27)、「Kiehl’s」(#28)、「凡士林」(#29和#34)、「CARMEX」(#30)、「Smith’s Rosebud Salve」(#31)、「Dermal Therapy」(#32)、「Blistex」(#33)、「Jack Black」(#41)、「曼秀雷敦」(#42和#44)、「QV」(#43)和「美國雅兒」(#45)等所檢出的長鏈MOSH混合物含量由12.8%至49.7%不等,未能符合歐洲BEUC所指的建議安全限值。當中,樣本#26、#31、#32、#33、#41和#45六款更說明可供嬰幼兒至3歲以上兒童使用。考慮到該些樣本所檢出的MOSH混合物含量較高,本會認為該些型號並不適合供嬰幼兒長期使用。

德國BfR的意見書指,碳分子數量C35以上的長鏈MOSH混合物並不會被腸道有效吸收。

 

樣本中,30款檢出碳分子數量由C35至C50範圍的MOSH,含量由0.0056%至38%不等。

MOAH是另一種存在於礦物油成分的物質,可能含有致癌物質,部分懷疑具有基因毒性和致癌性。EFSA認為經飲食攝入MOAH的安全風險值得關注。

 

樣本中,23款檢出微量至少量MOAH混合物,總量由0.0054%至最高4.5%。當中以「Kiehl’s」(#28)和「凡士林」(#34)檢出的MOAH總量分別為3.7%和4.5%。檢出MOAH的樣本普遍會同時檢出MOSH。

 

而丹麥消費者組織THINK Chemicals認為,MOAH是懷疑致癌物質,建議盡量減少攝入。歐洲消費者組織BEUC則建議,MOAH混合物的含量應該低於檢測極限,但未有設定任何建議限值。而德國BfR的研究資料顯示,減少化妝品中MOAH含量在技術上屬於可行。雖然單憑MOAH的數值不足以判別是否具致癌性,本會仍建議潤唇膏產品生產商盡可能降低產品中MOAH的含量,進一步保障消費者(尤其嬰幼兒)的安全。

歐盟消費者安全科學委員會(簡稱SCCS)估計,如果每天使用唇部化妝和護理產品2次,就可能會經口服攝入0.057克唇部產品,1年可能會因此攝入約20.8克。

 

以是次檢出MOSH(C16-C35)混合物含量最高的樣本(49.7%)計算,使用該樣本1年便可能攝入10.3克碳分子數量由C16至C35範圍的MOSH混合物,值得關注。

 

caption 1

普遍標示含有礦脂(petrolatum)和礦物油(paraffinum liquidum/mineral oil)等礦物油成分(且列於重要位置)的產品,普遍檢出的MOSH含量較高。

加拿大衛生部(Health Canada)在2016年發表報告指,認為一般人從食物和其他產品接觸礦脂(petrolatum)和蠟(waxes),並不會構成健康風險,強調經由皮膚和口服途徑接觸礦脂屬於安全。但丹麥消費者組織THINK Chemicals在今年2月發表的報告指,經常使用含礦物油成分的唇部化妝品,可能會顯著地增加MOSH的總攝入量,安全起見,建議唇部化妝品的MOSH含量應該設有限制。

根據歐盟《化妝品條例》(EC)No. 1223/2009,只要整個提煉過程清楚明確,而且提煉所得的原料獲證明不是致癌物,礦物油成分是允許用於製造化妝品的。內地的《化妝品技術安全規範(2015年版)》亦有相同規定。礦物油成分在用於製造化妝品前,會經過蒸餾、萃取、氫化等精製過程,以減低潛在具致癌性的化合物。

 

不過,目前國際間相關的化妝品條例或規範都未有訂明礦物油物質於化妝品中的含量上限。

儘管現時國際間未有法例規管化妝品中礦物油物質MOSH和MOAH的含量,目前的研究亦未有一致性結論,但近年越來越多研究提出降低潤唇膏中相關物質的需要。另一方面,是次檢測結果既反映了本港市場上以礦物油成分為主的潤唇膏十分普遍,而該些型號亦普遍伴隨有MOSH和MOAH混合物。按個別品牌所供應多款型號的檢測結果而言,不同型號所檢出的礦物油物質含量差別很大,反映相關生產商理論上可以供應礦物油物質含量較低的產品。

 

在目前情況下,為安全起見,經常使用潤唇膏的人士,以及嬰幼兒和小童都應避免選用以礦物油成分為主要成分的潤唇膏和其他唇部化妝品。此外,若有部分生產商或供應商擬提供潤唇膏產品供嬰幼兒使用,本會建議該等供應商盡量減低產品中MOSH和MOAH混合物的含量,確保產品的安全程度,加強對消費者的健康保障。

添加了甜美香味的潤唇膏,用後雖然令人有愉快的感覺,不過香味背後或許潛在致敏危機。事實上,每種香料成分可能由多種化學物質組合而成。由於部分香料物質的致敏性較高,歐盟《化妝品條例》將26種物質介定為香料致敏物質(fragrance allergens),並要求產品供應商若物質達特定濃度須在標籤標示該等物質提醒消費者。以駐留類化妝品而言(包括潤唇膏),若該些物質在產品中濃度達0.001%(10ppm),便要標示在成分列表內。

 

本會參考歐盟規定檢測各潤唇膏樣本中26種香料致敏物質的濃度,包括amy cinnamal、amylcinnamyl alcohol、anise alcohol、alpha-Isomethyl ionone、benzyl alcohol、benzyl benzoate、benzyl cinnamate、benzyl salicylate、butylphenyl methylpropional、cinnamal、cinnamyl alcohol、citral、citronellol、coumarin、eugenol、farnesol、geraniol、hexyl cinnamal、hydroxycitronellal、hydroxyisohexyl 3-cyclohexene carboxaldehyde、isoeugenol、limonene、linalool、methyl 2-octynoate、oak moss extract和treemoss extract。

「Avalon Organics」(#22)、「john masters organics」(#23)、「The Body Shop」(#24)、「Blistex」(#39)和「曼秀雷敦」(#42)5款樣本檢出的香料致敏物質總量較高,由約0.85%至約2.1%不等,對香料成分敏感的人士宜避免選用。當中樣本#39沒有標示該等香料物質,而樣本#42沒有標示產品成分,對香料成分敏感的人士不能根據標籤資料分辨產品是否含有香料致敏物質。本會建議產品供應商應改善產品標籤資料,提高產品成分資料的透明度,好讓消費者知所選擇。

檸檬烯(limonene)和芳樟醇(linalool)本身屬於香料致敏物質,儘管這些物質的致敏性不算高,但這些物質接觸空氣後,經過氧化(oxidation)會形成致敏性較高的物質如hydroperoxides等,同樣增加消費者出現皮膚過敏反應的機會。因此,歐盟將這兩種物質歸類為已確認需要特別關注的香料接觸性致敏原。是次檢測結果顯示,37款樣本檢出檸檬烯。當中,「Avalon Organics」(#22)、「john masters organics」(#23)和「Blistex」(#39)檢出的檸檬烯含量較高由1.12%至2.06%不等。26款檢出芳樟醇,以「The Body Shop」(#24)檢出量較高。

 

caption 2

個別樣本檢出檸檬烯(limonene)含量較高,這種香料物質經過氧化會形成致敏性更高的物質,建議消費者留意使用該些樣本後若干時間會否出現皮膚過敏反應,產品逾期便應停用。

一般而言,產品或會添加抗氧化劑(anti-oxidants)來減低產生氧化物的機會。為安全起見,建議消費者(尤其是濕疹患者)應特別留意使用產品若干時間後,唇部會否出現過敏反應,例如痕癢、脫皮,甚至唇部皮膚出現裂痕,有灼熱和刺痛感覺。如有上述情況,應停用相關潤唇膏產品。潤唇膏如已過期,應當停用,減低致敏風險。

「Kiehl’s」(#28)、「露得清」(#36)、「曼秀雷敦」(#37)和「QV」(#43)沒有檢出任何香料致敏物質,較適合對香料有過敏反應的人士選用,惟樣本#28和#43檢出的MOSH(C16-C35)混合物含量較高,不建議供嬰幼兒長期使用。此外,嬰幼兒亦不應選用香料致敏物質含量較高的型號。

8款樣本包括「DHC」(#7)、「L’Occitane」(#8)、「CAUDALIE」(#17)、「Avalon Organics」(#22)、「LA MER」(#25)、「Blistex」(#33和#39)和「Elizabeth Arden」(#40)檢出微量鎳(nickel),由0.1mg/kg至1.9mg/kg。

 

「EVE LOM」(#15)檢出微量鉛(lead);「The Body Shop」(#24)和「Shiseido」(#35)同時檢出微量鉛和鎳;檢出鉛的樣本鉛含量由0.1mg/kg至0.4mg/kg。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2015年版規定,化妝品中的鉛含量上限為10mg/kg,樣本檢出的鉛含量均遠低於規定上限。

 

另一方面,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和歐盟《化妝品條例》均未有為化妝品中的鎳含量設有限值。不過,鎳是一種為人熟悉的致敏物,經由皮膚接觸有機會引致過敏性接觸性唇炎(allergic contact cheilitis),例如出現乾燥、脫皮、龜裂、有裂痕、紅斑、浮腫,有灼熱和刺痛感覺等。有研究指,在眼部化妝品中,鎳含量低至1mg/kg也有機會令個別特別敏感人士出現皮膚過敏反應。建議對相關物質有過敏反應人士特別留意潤唇膏產品中的鎳含量。

「Dermal Therapy」(#32)、「Blistex」(#39)和「曼秀雷敦」(#44)檢出對羥基苯甲酸酯類(parabens)防腐劑,例如methylparaben或/及propylparaben。

 

全部樣本檢出的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含量都符合內地《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和歐盟《化妝品條例》就propylparaben單一及混合使用0.14%的上限相關規定。

使用期

只有2款樣本同時標示生產日期、有效期限/保質期和開封後使用期(period after opening,簡稱PAO);6款同時標示有效期限和開封後使用期,有效期資料較全面。其餘樣本中,2款同時標示生產日期和有效期限,16款有標示使用期限,13款只標示PAO,餘下6款沒有任何有效期標示。在標有PAO的樣本中,使用期差異頗大,介乎6個月至36個月不等,消費者打開產品後,應按指示在期限內用完。

成分列表

9款樣本沒有標示產品的詳細成分資料,其中「LUCAS」(#27)、「凡士林」(#34)和「曼秀雷敦」(#42和#44)等四款樣本更檢出含量較高的MOSH混合物,本會認為有關產品供應商應當適當標示產品成分,好讓消費者知悉產品是否含有礦物油成分,標籤資料極需改善。

 

caption 3

防曬劑「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被歐盟歸類為潛在內分泌干擾物。為安全起見,含有這種成分的潤唇膏產品宜避免讓嬰幼兒、小童和孕婦使用。

另一方面,本會建議消費者留意常見的致敏元兇:羊毛脂(lanolin)、防曬劑(UV filters)如二苯酮-3(benzophenone-3/oxybenzone)及「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更被歐盟歸類為潛在內分泌干擾物(potential endocrine disruptors)。部分海外消費者組織關注這些物質的安全性,但相信仍有待更多研究才能作出定論。安全起見,應避免讓嬰幼兒、小童和孕婦使用含有這種防曬劑的潤唇膏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