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
海關意見
海關接獲相關的測試報告後,已作出分析及跟進,如發現有關貨品的聲稱抵觸《商品說明條例》(《條例》),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海關需要考慮個別事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條例》。根據《條例》,「商品說明」就貨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過任何途經,就該等貨品或該等貨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間接的顯示,包括其成分及容量聲稱等。商戶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藥房及廠商意見
「Forever Medicines」﹙#1供應商﹚向本會提供GB26373-2010乙醇含量測試報告證明,該產品達70%-80%乙醇。
「華駿」(#2)向本會提供第三方的測試報告副本,顯示該產品的乙醇含量達75%以上。而該供應商亦就#2樣本進行甲醇測試,結果少於0.01%。
「順發」(#3)向本會提供第三方的測試報告副本,顯示該產品的乙醇含量達75%以上,可能是儲存環境不當導致酒精揮發。
「樂信藥業」(#9供應商)向本會提供內部質量控制實驗所測試報告,證明該產品的異丙醇含量達77%。
「建威」(#14供應商)指已向廠房確認出廠時異丙醇含量達75%,可能因儲存環境或運送過程而引致少量偏差。
「國偉」(#19)及「洪記批發」﹙#20﹚向本會表示為安全理由,已把該消毒酒精產品下架。
「T&C」﹙#23供應商﹚向本會提供第三方的測試報告副本,顯示該產品的異丙醇含量達75%以上。該供應商亦表示測試結果的差異,可能是儲存方面未如理想,導致少量酒精揮發而令整體酒精含量及容量降低,會對此作出相應的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