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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款爽膚水檢出致敏香料
3款酒精濃度高 小心膚質變乾又過敏

愛美人士認為護膚比化妝更重要,早晚的護膚步驟一步都不能少。一般人在潔面後的第一步便是使用爽膚水或「化妝水」,這類產品聲稱可進一步清潔皮膚、有助收緊毛孔、去角質或作保濕滋潤。本會測試了市面上25款爽膚水產品,發現當中9款樣本分別檢出1至4種致敏香料,其檢出量亦超出歐盟《化妝品法規》上限,故應在產品成分表上作出標示;另有3款樣本的酒精濃度高於10%,使用含高濃度酒精的產品有機會加速皮膚表面的水分流失,及溶解有保護皮膚作用的油脂,令皮膚變得乾燥,增加致敏的風險,消費者應小心選擇。

測試結果

9款樣本檢出致敏香料 部分未有在成分表中標示

市面上有不少化妝品和護膚品都添加了香料或香味劑(fragrance),這類物質具有特別的香味,除了增加吸引力,亦可掩蓋部分成分的氣味;然而,研究發現香料成分是過敏性接觸性皮炎的常見原因。

 

海外研究指出約一成人會對香料過敏,這類人士在接觸過量致敏香料時,身體會產生接觸性過敏反應,身體的免疫系統會對相關的致敏香料產生「記憶反應」。當身體再次接觸到該致敏香料時,有機會引起不同的症狀,例如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紅疹。

 

歐盟《化妝品法規》(Cosmetic Directive)設定了26種常見致敏香料(allergic fragrance)的要求,當中有4種致敏香料更被訂為禁用物質,不能添加於化妝品和護膚品之中;而對另外22種致敏香料則訂下免沖洗類產品(leave-on products)和沖洗類產品(rinse-off products)的要求。詳情可見表一。

 

9款樣本檢出致敏香料 部分未有在成分表中標示

 

測試結果顯示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4種禁用的致敏香料,惟9款樣本共檢出6種受限制使用的致敏香料,包括芳樟醇(linalool)、香茅醇(citronellol)、香葉醇(geraniol)、檸檬烯(limonene)、苯甲醇(benzyl alcohol)和苯甲酸芐酯(benzyl benzoate)。全部超出歐盟《化妝品法規》需標示該等過敏香料的上限(免沖洗類產品標示上限:0.001%)。

 

6款樣本檢出芳樟醇,含量由0.0014%至0.0350%,包括「L’Oréal」(#16)、「Collagen by Watsons」(#17)、「Bobbi Brown」(#19)、「innisfree」(#22)、「Aēsop」(#23)和「Origins」(#25)。

 

3款樣本包括「belif」(#14)、「Collagen by Watsons」(#17)和「MUJI」(#21)檢出香茅醇,含量由0.0011%至0.0055%,惟「MUJI」(#21)包裝上的成分表未有標示香茅醇。

 

4款樣本包括「Collagen by Watsons」(#17)、「Bobbi Brown」(#19)、「MUJI」(#21)和「Origins」(#25)檢出香葉醇,含量由0.0014%至0.0084%。「MUJI」(#21)和「Origins」(#25)包裝上的成分表均未有標示香葉醇。

 

3款樣本檢出檸檬烯,含量由0.0025%至0.0150%,包括「Bobbi Brown」(#19)、「innisfree」(#22)和「Origins」(#25)。

 

苯甲醇除了可作添加香味,亦可以用作化妝品的防腐劑。根據歐盟《化妝品法規》,苯甲醇用作香料的標示上限和用作防腐劑的濃度上限分別為0.001%和0.1%。測試發現1款樣本「Olay」(#20)檢出0.025%苯甲醇,超出歐盟苯甲醇用作香料的標示上限但低於用作防腐劑的濃度上限,而在其產品的包裝上亦未有標示該物質。

 

另有1款樣本「Origins」(#25)檢出0.0015%苯甲酸芐酯。

 

至於檢出致敏香料的數量方面,是次測試有1款樣本「Origins」(#25)檢出4種致敏香料,2款樣本包括「Collagen by Watsons」(#17)和「Bobbi Brown」(#19)檢出3種致敏香料,而「MUJI」(#21)和「innisfree」(#22)則各自檢出2種致敏香料。

 

當中所述3款未有根據歐盟法規於包裝上標示含相關致敏香料的產品資料和測試結果已交予海關跟進。

防腐劑

本會參考內地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和歐盟的《化妝品法規》測試2類防腐劑:

 

MIT/CMIT

甲基異噻唑啉酮(methyl- isothiazolinone,MIT)和甲基氯異噻唑啉酮(methylchloroisothiazolinone,CMIT)是化妝品和家居清潔用品中常見的防腐劑之一。由於MIT是第1A類皮膚致敏物質,海外研究報告指多達10%的濕疹患者和1.5%的人有機會對此類化學物產生致敏反應,而且反應一般較為嚴重,所以MIT被歐盟的《化妝品法規》和內地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限制只可用於沖洗式產品(rinse-off product),其濃度不能超過0.0015%。而CMIT同樣是皮膚致敏物質,經常與MIT一起使用在化妝品中,因此根據歐盟和內地要求,CMIT/MIT的混合物(以3:1濃度比例計算)亦不能超過0.0015%(只可用於沖洗式產品)。

 

Parabens

對羥基苯甲酸酯(parabens)是一類常見於化妝品及藥品工業的防腐劑,也有機會用於食品添加劑。由於parabens的防腐效能高而且成本較低,所以亦被廣泛使用在不同的日用品中。但有海外研究指parabens有機會出現仿雌激素(xenoestrogen)的效果,有機會影響生殖系統,甚至可能誘發乳癌,或令女童青春期提前出現。

 

因此Parabens類防腐劑,包括對羥基苯甲酸甲酯(methylparaben)、對羥基苯甲酸乙酯(ethylparaben)、對羥基苯甲酸丙酯(propylparaben)和對羥基苯甲酸丁酯(butylparaben)均被歐盟的《化妝品法規》和內地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限制使用,詳情見表三。

 

防腐劑檢出量符合標準要求

 

防腐劑檢出量符合標準要求
情況滿意

測試結果顯示3款樣本包括「Curél」(#15)、「L’Oréal」(#16)和「KOSÉ SEKKISEI」(#24)檢出0.024%至0.089%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methylparaben),檢出量均符合內地和歐盟的要求。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其餘3種parabens。

 

此外,全部樣本均沒有檢出MIT或CMIT,測試結果令人滿意。

 

3款酒精含量高 或增皮膚敏感風險

不少化妝品和護膚品,例如美髮產品、爽膚水和香水,會加入酒精(乙醇,ethanol)。酒精是高揮發性的溶劑,可令油性和水性的成分融合,而且在使用後很快便從皮膚表面揮發,令皮膚感覺乾爽。另外,酒精有抗菌作用,同時亦可輔助活性成分滲透到皮膚內層,促進活性成分在皮膚或頭髮上的吸收。

 

雖然酒精在不同的化妝品或護膚品有不同的作用,但高濃度的酒精有機會對皮膚產生負面影響。陳厚毅醫生指高濃度的酒精有機會加速皮膚中天然水分的流失,同時亦會溶解保護皮膚的油脂,令皮膚變得乾燥,甚至增加皮膚敏感的機會。海外研究亦指出患有濕疹或曾經患過濕疹的人士,如果使用含高濃度的酒精的產品,有機會誘發濕疹或令濕疹情況加重。這類人士在選擇化妝品和護膚品時,應小心留意成分表,使用成分較溫和及保濕成分較高的產品。

 

測試結果顯示,10款樣本(#8、#9、#14、#16、#18、#19、#22至#25)檢出乙醇,含量由0.0061%至34.0%,當中「Origins」(#25)的酒精含量最高,檢出量達34%;另外「Aēsop」(#23)和「KOSÉ SEKKISEI」(#24)的檢出量分別為14.0%和16.0%,含量相對較高,酒精含量高的樣本未必適合乾燥和敏感皮膚的人士使用。

 

平衡皮膚酸鹼度

過酸(酸鹼值太低)或過鹼(酸鹼值太高)的產品都有機會刺激皮膚。現時歐盟的《化妝品法規》和內地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暫時未有為爽膚水產品的酸鹼值訂立要求。

 

一般健康皮膚的酸鹼值約為4.7至5.8,屬於偏酸性,而偏酸性的肌膚主要是為了保護身體,免受細菌侵襲或其他外來物質的影響。由於一般潔膚產品都是偏鹼性,所以在洗面後使用偏酸性的爽膚水有助皮膚回復健康的酸鹼值。不過消費者要留意,酸鹼值太低的爽膚水產品有機會刺激皮膚,敏感性肌膚未必適合使用。

 

測試結果顯示,全部樣本的酸鹼值介乎3.6至6.8,當中5款樣本屬中性,其餘20款樣本則屬偏酸性,當中2款樣本(#10及#25)酸鹼值低於4,對皮膚刺激性或較大,有敏感性皮膚的人士要小心使用。

 

產品的使用資料、主要成分、有效日期等都是重要資訊,讓消費者能正確地選擇和使用該產品。檢視25款樣本的包裝(包括產品瓶身、說明書和包裝紙盒),發現部分產品缺乏一些重要資料,消費者在選購時或未能完全掌握準確的產品資料,本會促請有關供應商改善產品的標籤。

 

成分列表未有中/英文標示

25款樣本中,有6款未有以中文或英文標示詳細成分資料,包括「AHC」(#11)、「Hada Labo」(#12)、「freeplus」(#13)、「Curél」(#15)、「SOFINA」(#18)和「KOSÉ SEKKISEI」(#24)。消費者或未能知悉當中的主要有效成分或是否含致敏成分,標籤資料極不理想。

 

不當使用或會過分刺激

市面上有部分爽膚水聲稱可將產品沾濕化妝棉後局部敷於面上作護膚面膜使用,不過含有酒精、致敏香料或果酸等的產品未必適合用作濕敷,以免過度刺激皮膚。一般用作深層清潔的爽膚水宜沾濕化妝棉使用,以幫助去除皮膚表面的殘餘物;而用作保濕和平衡皮膚酸鹼值的爽膚水則較適合用手拍上面部使用。產品供應商應提供正確使用爽膚水的方法,以減少消費者因誤用而引起皮膚過敏的機會。

 

檢視25款樣本的包裝,發現有4款樣本未有標示使用方法,包括「SOFINA」(#18)、「MUJI」(#21)、「Aēsop」(#23)和「KOSÉ SEKKISEI」(#24)。

 

欠使用期限

由於大部分爽膚水含水量較高,在有效日期後防腐劑或已失去效用,有機會增加細菌或微生物滋生的機會。而開封後因為產品已經與空氣或皮膚接觸,同樣會增加微生物滋長的風險,故產品應於標示的使用期內用完。

 

21款樣本在包裝上均有標示使用期資料,包括生產日期、有效日期、保質期和開封後使用期(Period after opening,PAO),消費者在打開產品後應按指示在限期內用完;餘下4款樣本則沒有標示任何有效期資訊,包括「freeplus」(#13)、「SOFINA」(#18)、「MUJI」(#21)和「KOSÉ SEKKISEI」(#24),容易增加使用者誤用過期產品的機會,標籤資料欠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