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
近7成成功「走餐盒」 滿意度高
45次實試中,實試員有31次成功以自備餐盒購買外賣。就成功的實試而言,近9成的實試員滿意食肆的顧客服務,近7成認為職員能提供有關自備餐盒的資訊或協助。至於食物方面,近9成半的實試員在食物賣相、分量、溫度及餐盒的整潔度等方面表示滿意,而全部均認為使用自備餐盒時的候餐時間與一般無異。
部分食肆未能有效管理消費者的期望
14次不成功的實試中,只有3成的實試員滿意實試體驗。
其中一次在「大家樂」(#12)的實試中,收銀處職員和取餐處職員均一致表示不接受自備容器,但當實試員詢問原因時,職員並沒有多作解釋,語氣略帶不耐煩,令該次實試的顧客體驗並不理想。
「一粥麵」(#14)的官方網站點餐平台提供「自備餐盒」選項。下單後,單據亦同樣顯示該特別要求。惟實試員到取餐處打算提交餐盒時,所點的食物已用外賣盒包裝好待取。職員解釋,公司規定不能接受外來容器,並指實試員可拆開包裝,自行把食物轉移至自備餐盒。在該食肆的另一次實試中,收銀員表示可使用自備餐盒盛載食物,並指示實試員付款後到取餐處提交餐盒。惟取餐處職員卻指因食物安全理由不能收取外來容器,令實試員感到失望。該食肆其後回覆指基於食物安全考慮,該集團旗下餐廳目前暫不接受自備餐盒,而點餐平台的選項有誤,現已修正。
事實上,即使食肆並不接受自備餐盒,也可為消費者提供良好的顧客體驗。
實試員到訪「吉野家」(#15)的3次實試中,職員均表示公司規定不能收取外來容器到廚房,並提議以堂食形式出餐,讓實試員自行將食物移至自備餐盒。職員更主動在單據上列出「飯餸分開」的指示,方便實試員自行轉移食物。雖然該公司政策並不允許職員以顧客提供的餐盒盛載食物,但實試中職員仍保持良好服務態度,亦主動提出可行的方案,令3次實試的體驗均屬正面。
食肆下單方式和流程要注意
調查中有11間食肆(#1至#11)接受消費者自備餐盒,但使用自備餐盒的流程會因食肆分店的運作模式而有所不同。8間食肆(#1、#3、#5、#6、#8至#11)主要由收銀員負責收取餐盒,再轉交到廚房。2間港式快餐店(#2和#7)的收銀處與取餐處分開較遠,消費者須自行到取餐處提交餐盒。而「沙嗲王」(#4)則指,為確保食物安全,不會收取外來餐盒到廚房,食物以堂食形式出餐後,職員會在消費者面前幫忙轉移食物至自備餐盒。其餘4間食肆(#12至#15)表示因食物安全及衞生問題不會直接收取餐盒,建議顧客以堂食方式下單,出餐後再自行把食物放入自備餐盒。
消費者須留意,市面上大部分食肆現提供多種下單方法,例如使用自助點餐機、手機應用程式、綜合外賣平台、致電分店等。如要使用自備餐盒,除「譚仔三哥米線」(#11)表示可在致電分店下單時提出要求外,其餘10間食肆(#1至#10)只可到現場下單,以便通知職員。
出餐快 餐盒也要交得快
一般港式快餐店的收銀處與取餐處分開較遠, 而現時絕大部分港式快餐店的餐飲管理系統在下單後會自動通知廚房準備食物,消費者不再需要自行交單到取餐處,只須留意螢幕,等待叫號再到取餐處領取食物即可。
有別於一般流程,當消費者自備餐盒時,該訂單便會以「特別要求」形式製作。消費者須盡快將餐盒交予取餐處,以便廚房順利處理訂單。「大快活」(#7)的收銀員於顧客下單後透過對講機通知取餐處相關的特別要求,請職員等待顧客提交餐盒後才開始備餐,令該次體驗十分流暢。
然而,其中一次在「美心MX」(#2)的實試中,雖然單據上已列明「自備餐盒」的要求,惟實試員未有及時提交餐盒,5分鐘後發現食物已用外賣盒包裝好待取。因此,消費者應在下單後盡快通知取餐處職員並提交餐盒,以免廚房在處理大量訂單時,為求效率而遺漏「自備餐盒」的要求。
「走餐盒」後或仍被收取外賣包裝費
沒有用到外賣盒,消費者自然認為可豁免收取外賣盒的費用;但事實上,部分食肆以「套餐」作單位計算包裝費。即使消費者自備了餐盒,若所選的食物需要多於1個餐盒,例如套餐包括餐飲、例湯、前菜等,或需要使用膠袋,而消費者沒有帶備足夠容器或環保袋,亦有機會被收取相關費用。因此,消費者宜同時帶備容器和環保袋,以備不時之需。
「沙嗲王」(#4)表示一般收取$2作為外賣包裝費。其中一次實試中,單據顯示收取了$1「外賣盒費」,實試員向職員查詢後,職員表示該費用實為「膠袋費」。實試員到訪其餘3間(#6、#8和#10)以套餐為收費單位的食肆時,均沒有自攜杯子,需要用到外賣紙杯盛載餐飲,但食肆並沒有收取相關費用。其中「牛奶冰室」(#8)的職員表示今次酌情不收取該費用,提醒消費者下次記得同時自攜飲品容器及環保袋。
另有一次在「八方雲集」(#6)的實試中,實試員檢查單據時發現被收取了$1外賣費。收銀員後來以現金退回該費用,並解釋指外賣訂單會被系統固定收取定額外賣費。
根據是次實試的經驗,消費者宜在下單後即時檢查單據,以檢視有否被收取外賣費。
純靠消費者自發實踐慢 宜加強誘因和宣傳
除了可豁免外賣包裝費外,調查中所有食肆未有為自備餐盒的消費者提供即時折扣優惠。只有「美心MX」(#2)有推出自備餐具和餐盒的電子印花計劃。消費者每次走餐具、餐盒或杯即可在該商戶的手機應用程式中獲得1個印花,儲齊5個印花送$5電子消費券。另外,5間「咪嘥盒食店」中只有3間食肆(#2至#4)同時參與環保署「外賣走塑 餐具先行」運動,會向走餐盒或走餐具的消費者於「走塑有賞」手機應用程式活動派發電子印花。
另一方面,撇除以上電子印花計劃的資料外,所有食肆於實試期間均沒有在店內、官方網站、手機應用程式等展示其他有關接受自備餐盒的資訊和詳細事項。
正如前文提及,消費者較傾向實踐一些能即時獲取實質好處或容易得到相關資料的環保行為。惟調查發現,現時絕大部分的食肆並無為「走餐盒」的消費者提供誘因,亦並非以「用者自付」方式按即棄餐盒用量收費。在普遍食肆均缺乏「走餐盒」的實際誘因和宣傳的情況下,往往只能單靠消費者自發實踐,令自備餐盒行為未能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