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清新劑及香薰
空氣清新劑或香薰能辟異味?
在家居使用空氣清新劑或香薰,其散發出的香氣雖可暫時遮蓋異味,惟未能解決細菌或霉菌滋生等問題,治標不治本。另外,空氣清新劑的香氣普遍來自產品中的芳香化合物(aromatic compounds),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噴霧式空氣清新劑亦多以VOCs作為推進劑。高濃度的VOCs或會刺激眼睛、鼻子和呼吸道等,未必適合有小朋友或患有呼吸道敏感或疾病人士使用。香薰則可能含有香料致敏物,有機會令患有呼吸道敏感的人士產生過敏。此外,燃點香薰蠟燭時,如果釋出的黑煙較多,當中含有害物質如多環芳香烴(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PAHs)的機會亦較高。
VOCs對環境的影響
空氣清新劑中的VOCs可與來自汽車及工業活動等的污染物—氮氧化物(nitrogen oxides),在陽光下進行化學作用而產生臭氧(ozone),形成煙霧(smog),造成空氣污染。為保障大眾的健康和保護環境,現時香港《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對液態或泵噴形式、固態或凝膠形式等5種空氣清新劑訂定了VOCs的最高限值。消費者亦可減少使用空氣清新劑,為環境保護出一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