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公布2宗於本年6月定罪的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資料,涉案的店舖位於新界。
其中1間位於大埔的店舖過往也曾涉及售賣偽冒藥物案件,消委會曾於2011年2月在《選擇》月刊(412期)及消委會網站,公布其店舖名稱及地址。
2012年6月涉及售賣偽冒藥物定罪案件資料:
涉案店舖名稱及地址 | 涉案偽冒藥物名稱 | |
1. | 中港大藥房 上水新勤街4號地下 | 應用偽造商標 - 「威而鋼」「VIAGRA」 - 「犀利士」「CIALIS」 |
2. | 恒昌中西藥行* 大埔安富道32號地下 | 應用偽造商標 - 「威而鋼」「VIAGRA」 |
* 此店曾於2010年4月因涉及售賣偽冒藥物案件被定罪。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出售或供應附有偽造商標或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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