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公布2宗于本年6月定罪的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资料,涉案的店铺位于新界。
其中1间位于大埔的店铺过往也曾涉及售卖伪冒药物案件,消委会曾于2011年2月在《选择》月刊(412期)及消委会网站,公布其店铺名称及地址。
2012年6月涉及售卖伪冒药物定罪案件资料:
涉案店铺名称及地址 | 涉案伪冒药物名称 | |
1. | 中港大药房 上水新勤街4号地下 | 应用伪造商标 -「威而钢」「VIAGRA」 -「犀利士」「CIALIS」 |
2. | 恒昌中西药行* 大埔安富道32号地下 | 应用伪造商标 -「威而钢」「VIAGRA」 |
* 此店曾于2010年4月因涉及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被定罪。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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