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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店铺涉售卖伪冒药物-《选择》月刊第431期

  • 2012.09.17

消费者委员会公布2宗于本年6月定罪的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资料,涉案的店铺位于新界。

其中1间位于大埔的店铺过往也曾涉及售卖伪冒药物案件,消委会曾于2011年2月在《选择》月刊(412期)及消委会网站,公布其店铺名称及地址。

2012年6月涉及售卖伪冒药物定罪案件资料:

 涉案店铺名称及地址涉案伪冒药物名称
1.中港大药房
上水新勤街4号地下
应用伪造商标
-「威而钢」「VIAGRA
-「犀利士」「CIALIS
2.恒昌中西药行*
大埔安富道32号地下
应用伪造商标
-「威而钢」「VIAGRA

* 此店曾于2010年4月因涉及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被定罪。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及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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