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妝液效能測試
卸妝液效能測試方法
現時國際未有專為卸妝產品的卸妝效能訂下測試標準或要求,故本會參考內地和歐盟化妝品效能測試的行業準則、研究文獻和一般消費者日常卸妝習慣,制定測試方法去模擬一般眼部卸妝程序,以評估40款卸妝產品的卸妝效能。測試主要是在人體皮膚上進行(In vivo),以10位亞洲裔試用者前臂的手部皮膚(3cmX3cm面積)作測試區域,在測試區域塗上定量的化妝品樣本(18微升的防水防油的黑色眼線液),待眼線液完全乾涸後,利用皮膚顏色測試儀(colorimeter)測量被眼線液覆蓋的皮膚顏色。用定量的卸妝產品樣本(5毫升)倒在一塊化妝棉上,然後去抹拭測試區域的化妝品,再先後用沾了清水的化妝棉和另一塊乾的化妝棉去抹拭該測試區域,最後再測量皮膚顏色。另外,亦會利用清水代替卸妝產品樣本作為對照測試(control experiment)進行測試,以減低因不同人為因素或皮膚狀況可能引致的測試差異。每款樣本在10位不同的試用者進行測試,再取當中的平均值用來計算。
卸妝效能利用塗抹化妝品前的皮膚顏色(L*0),塗抹化妝品後量得的皮膚顏色(L*1)、利用樣本完成整個清潔程序後量得的皮膚顏色(L*2),去計算色差比(color different effect)。色差比代表樣本的卸妝效能,測試區域的色差比越高,表示該樣本的卸妝效能越強。卸妝效能指數(makeup remover power)會減去控制實驗中用清水清潔的色差比。
測試結果
測試結果顯示19款水油混合性(dual base)卸妝液在卸妝效能的整體表現較佳,卸妝效能指數由63.1至86.5。當中3款樣本包括「HELENA RUBINSTEIN」(#1)、「VICHY Laboratoires」(#2)和「CLINIQUE」(#3)的卸妝效能指數均達85以上,分別為86.5、85.5和85.8,卸妝表現突出。另有5款樣本的卸妝效能指數達80以上,包括「MAYBELLINE New York」(#4)、「La Roche-Posay」(#5)、「BOBBI BROWN」(#6)、「MUJI」(#8)和「Bioré」(#15),卸妝表現亦相當不俗。
油性卸妝液樣本的卸妝表現則較為參差,10款樣本的卸妝效能指數由12.8至73.3,當中以「LANEIGE」(#20)的卸妝表現最好,卸妝效能指數為73.3。另外2款油性卸妝液樣本「Dior」(#21)和「FANCL」(#22)的卸妝表現都不錯,卸妝效能指數分別為67.3和69.3。2款油性卸妝液樣本包括「Aesop」(#28)和「SABON」(#29)的卸妝效能較為遜色,卸妝效能指數分別為24.3和12.8。
而11款水性卸妝液樣本的卸妝效能指數則大部分未如理想,由0.8至76.2,以「MAKE UP FOR EVER」(#30)的卸妝表現最好,卸妝效能指數為76.2。其餘水性卸妝液樣本的卸妝效能則極不理想,8款樣本(#33至#40)的卸妝效能指數全部低於5,使用該些樣本於卸妝測試後,大部分眼線液仍然留在皮膚表面,所以這些樣本的總評分只獲2星至2.5星。如果消費者使用這類水性卸妝液去卸除防水防油的化妝品,或未能完全卸除化妝品和清潔皮膚。
40款不同類型的卸妝產品在卸妝效能測試的表現參差,而由於3類卸妝產品的成分、建議使用方法和質地等有所不同,消費者宜先了解自己的需要,按日常化妝習慣和皮膚狀況,選擇合適的卸妝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