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
根據本港現時的《商品說明條例》(《條例》),「鑽石」一詞如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使用,僅指天然鑽石;除非「人工」(artificial)、「人造」(man-made)、「合成」(synthetic)或類似詞語清楚指出有關物品並非天然鑽石,則條例中對「鑽石」一詞的定義(包括其化學結構及物理特性)並不適用。本會提醒商戶,在銷售實驗室培育鑽石的過程中,不應單獨以「鑽石」形容該產品,否則或可能會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消費者在選購鑽飾的時候,亦要多加留意,有疑問應向商戶查問清楚。隨着實驗室培育鑽石的發展愈趨普及,不同持份者對於「天然」是否構成定義「鑽石」的必要條件有不同意見。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FTC)於2018年通過修訂其《珠寶業指引》(the Jewelry Guides),當中包括在鑽石的定義中刪除「天然」一詞;香港政府相關部門可適時與不同持份者溝通,檢視是否有修改《條例》的需要。
耀眼的鑽石一向受到不少消費者的青睞,然而,以往在開採及轉售天然鑽石的過程中曾衍生出一些具爭議性的問題,例如僱用廉價勞工或童工、利用走私鑽石換取軍火等等,故曾出現「血鑽」及「衝突鑽石」之名。此外,天然鑽石屬地球上稀少及有限的物質,若一直進行開採,難免會被耗盡。雖然實驗室培育鑽石或能避免上述問題,但在培育鑽石的過程中亦需要用上大量能源;如商戶在不確定製造商是否使用潔淨能源培育出鑽石的情況下,便以「環保」、「可持續」或「減少對環境的傷害」等作為實驗室培育鑽石的招徠,做法或有「漂綠」之嫌。隨着科技進步,製造實驗室培育鑽石的成本或會相應下降,而當供應上升時,可能會導致實驗室培育鑽石的價值下跌;反之,天然鑽石的供應有限,保值能力會相對較實驗室培育鑽石高。不同消費者購買鑽飾的用意不一,可能為日常穿搭的小心思、向伴侶表示愛意的禮物、慰勞自己的獎勵等等,消費者可衡量其預算、鑽飾的用途及寓意,選擇購買天然鑽石還是實驗室培育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