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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要服用一款含无标示西药成分的产品

  • 2009.11.12

含无标示西药成分的产品卫生署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及服食「德国汉堡疗湿痛胶囊」,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无标示西药成分,可能会引起副作用。

卫生署调查一宗涉及一名七十九岁女子服用声称由HAMBURG W. GERMANY 的K ENNEN A.G. 制造的「德国汉堡疗湿痛胶囊」的个案,该产品在香港并没有注册。

该名女子在服用「德国汉堡疗湿痛胶囊」出现圆脸、肌肉乏力、下肢肿胀和皮肤变薄。

调查显示,该名女子声称在观塘一间药店购买此药用作治疗关节痛。她于十一月一日往联合医院求医,于十一月七日出院,情况稳定。 

卫生署今日在约一百五十间药店进行试买行动,迄今并没有发现该产品。

化验结果显示,产品样本含西药成分包括泼尼松龙(prednisolone)及甲芬那酸 (mefenamic acid)。

「泼尼松龙」属类固醇,长期服用可引致圆脸,高血压、高血糖及胃溃疡。

「甲芬那酸」是非类固醇消炎药,副作用包括肠胃不适、恶心、胃痛及出血。

在本港,如产品含有西药成分,必须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注册才可出售。管有或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应在停止服用该产品前寻求医疗人员的专业意见,以避免突然停止服食该产品出现的不良反应。

市民应将该产品销毁,或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给卫生署位于九龙南昌街三百八十二号公共衞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11/12/P2009111202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