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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含未标示西药成分的口服产品的警告

  • 2012.12.14

金坛一轻松通便片 卫生署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一种名为「金坛一轻松通便片」的口服产品,因为该产品可能含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服后可能危及健康。

事件始于卫生署接获医院管理局通报一名九十二岁的男病人被送玛丽医院治疗神志不清。其后偶然发现他曾服用「金坛一轻松通便片」数年用作治疗便秘,产品标签显示含有禁药「双醋酚汀」,他现在情况稳定。   

卫生署发言人说:「根据病人的亲戚表示,有关产品购自中区的一间药行,卫生署即时展开调查。调查期间,一名六十一岁男子因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警方拘捕。」

卫生署的调查仍然继续。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刑事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解释:「『双醋酚汀』曾用作治疗便秘,因引致肝功能受损而在一九九七年在香港被禁用。」

发言人忠告市民如仍拥有此产品,应立即停止服用。市民如服用后感到不适或有怀疑,应寻求医生意见。

他说:「由于有关产品是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含有被禁用西药成分,市民应于办公时间内,把产品交到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一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他总结:「便秘病人及长期病患者需要接受医护人员适切的指导和治疗。他们在没有专业人士监督下切勿自行用药或服用非处方的药物。」

(转载自香港特区 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12/14/P2012121406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