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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測二合一抽濕機空氣淨化表現參差 5款抽濕機效能突出

香港人越來越注重健康,空氣質素是其中一個關注點,近年,市面出現一些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一機兼具淨化空氣及抽濕功能,又能節省金錢及擺放空間,極具賣點。本會與機電工程署合作測試了4款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及10款抽濕機的安全及效能,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的售價由$4,688至$5,980,而抽濕機的售價則由$1,899至$5,480。測試涵蓋抽濕機的抽濕表現、安全程度及使用方便程度,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則額外進行空氣淨化測試。

 

測試發現,較諸本會過往測試的空氣清新機,3款二合一空氣淨化抽濕機的空氣淨化表現屬中等,餘下1款則較為遜色;另有1款抽濕機在廠商的測試環境下量得的抽濕量比聲稱的低逾一成。

意見

EMSD label

消費者於選購抽濕機時,除了留意能源標籤上的「能源效益級別」以揀選獲一級能源標籤的抽濕機外,亦可留意標籤上的「能源效率」數值,數值愈高,代表愈具能源效益。另外,消費者亦可留意標籤上的「每年耗電量」,比較不同型號可節省多少電費。

 

機電工程署現正檢討抽濕機的能源效益評級標準,以確保評級標準不會落後於最新的技術發展。有關提升抽濕機能源效益評級標準的建議剛於去年10月完成諮詢,細節仍有待與業界及消費者委員會商討,暫未有具體方案與實施時間表。

 

安全方面,機電署表示就部分測試型號說明書的不足,已聯絡相關供應商作出跟進,以便在說明書加上相關的警告字句。

海關表示已經收到本會的轉介。根據初步瞭解,香港及普遍國際的認可測試均在標準環境下進行,即機電工程署所規管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內所採用的標準測試環境。而樣本#14雖然在廠商慣用環境下量得的每日抽濕量比其聲稱的數值低,但在標準環境下量得的每日抽濕量卻比其聲稱的數值高。

 

今次本會的測試結果顯示所有型號均符合本港有關能源效益聲稱法規的要求,而其他環境進行的測試數值或未能與廠商數值直接比較,因結果可能受測試條件,例如測試時的輸入電壓、儀器、設備等影響。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就貨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過任何途經,就該等貨品或該等貨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間接的顯示,包括用途的適用性、強度或性能。商戶如在欠缺實質證據支持下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違反《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5年。

市面上有很多採用不同設計的空氣淨化機,它們淨化空氣的效果取決於多種因素及條件,包括過濾器的設計和有關保養、所使用的技術、過濾效能、空氣流動情況以至環境因素等。

 

同時,要注意過濾空氣裏的污染物不等同殺菌,而且減低空氣粒子濃度亦未必可減輕哮喘及其他敏感症的病徵,故市民不應以空氣淨化機來控制病情。事實上,若淨化機的設計或保養不善,污染物可能從淨化機滲漏而重返空氣中,又或在運作過程中釋出污染空氣的臭氧,反而會刺激呼吸系統。

 

因此,市民應確保室內空氣流通以及有足夠鮮風供應,避免吸煙以減少一手、二手、三手煙的接觸、保持家居潔淨及減低濕度等,以改善空氣質素。

「草津Kusatsu」(#6)的代理商指由於日文翻譯導致說明書的警告字句出現差異,表示會更正說明書以符合安全標準的要求。

 

「日立Hitachi」(#7)表示該型號的能源效率達1級能源效益級別,又指本會不應採用尚未落實的能源效益評級標準作比較,認為此舉會容易誤導消費者。該公司表示會改善說明書對使用者相關安全的提示。

 

「樂信牌Rasonic」(#8)的代理商表示本會量得的數值與其產品聲稱的數值之間的差異,乃符合機電署強制性能源標籤的容許範圍之內,這是由於實驗室所用的測試儀器、設備及客觀環境因素的差異所致。

 

「家麗Gala」(#10)的代理商表示收到本會的測試報告後,已自行抽取樣本並委託獨立實驗室進行效能測試,並向本會提供相關的測試報告,證明該型號的能源效率達到1級能源效益級別。

 

「正負零PlusMinus Zero」(#11)的廠方表示會改善說明書以符合安全標準的要求。

 

「開利Carrier」(#13)表示本會量得該型號的噪音水平比廠方的為高,可能是測試環境、儀器及設備的不同而導致。

 

「名家Famous」(#14)的代理商表示該型號的標示電壓為220-240伏特(V),而產品上標示的20L抽濕量是在230V電壓下量度,認為測試結果的差異在於輸入電壓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