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結果
4款嬰兒游泳頸圈顏色不鮮明安全扣容易解開
嬰兒游泳頸圈主要供0至2歲的嬰兒使用,頸圈充氣後會戴在嬰兒的頸部並托着其頭及頸部,讓嬰兒感受游泳的樂趣。測試的4款嬰兒游泳頸圈樣本中,1款標示適用年齡為0至12個月,1款標示為1至18個月,餘下2款為0至24個月。
測試參考EN13138 Part 1進行,全部樣本在浮力和物料耐用等項目皆符合標準的要求,惟產品顏色和安全扣的設計未能符合標準要求。
- 根據標準要求,產品的顏色應該十分鮮明,並且與水面的顏色有強烈對比,例如鮮紅色、橙色等,並且在不同角度下仍能清楚看到頸圈。4款頸圈樣本(#1至4)的顏色都十分淺色,而且物料近乎透明,在水中或未能清楚看到頸圈,未能符合標準的要求(見左圖)。
- 游泳頸圈一般都附有安全扣以將頸圈固定在嬰兒頸部的位置。根據標準要求,產品上的安全扣須以兩個方向的力和最小以50牛頓(Newton)的力度才能解開,以防頸圈在兒童活動時意外鬆脫。4款頸圈樣本的安全扣皆可被50N以下的力度解開,其中「海之雨」Baby Swimming Ring(#2)的安全扣更只需用11.4N的力度就能解開。
嬰兒頸圈易生意外
香港醫學會兒科專科醫生唐繼昇醫生表示,嬰兒游泳頸圈基本上沒有任何救生作用,並指出歐美等地曾有嬰兒在使用游泳頸圈後發生意外。嬰兒游泳頸圈產品大多屬充氣水泡型,一般只能提供浮水作用,若使用不當更會引致意外。若頸圈太大或太鬆,有機會在使用時鬆脫,令嬰兒遇溺。相反地,若頸圈太緊,則可能迫壓嬰兒脆弱的氣管,使嬰兒呼吸困難。此外,頸圈若不小心壓到嬰兒頸上的頸動脈竇,或會產生壓力感受性反射,引致心率減慢及血壓下降,嚴重者甚至會造成休克。
唐醫生另指出,如果游泳頸圈的質素不好,在使用過程中有機會漏氣或破爛,在浮力不足的情況下可能會造成嚴重意外。此外,這類游泳頸圈一般選用PVC類的塑膠材料製造,歐美國家的執法機構常於該等塑膠材料中發現含有塑化劑和多環芳香烴等有害物質,而且在臨床使用時亦有不少嬰兒對該類塑膠呈過敏反應。在游泳時,嬰兒幼嫩的皮膚有機會和頸圈因摩擦過度而引致過敏性皮炎。唐醫生建議家長應小心為兒童選擇游泳用品,以減少意外發生。
1款兒童游泳胸圈安全扣容易解開
兒童游泳胸圈附有安全扣,有些更加上固定的帶扣,讓游泳圈可以固定在兒童胸部的位置,不易鬆脫,適合初學游泳的兒童使用。這類產品可讓兒童的上半身較輕易地浮起,使兒童在學習游泳時較有穩定感和安全感。2款兒童游泳胸圈(#5及#6),分別標示適用年齡為3個月至4歲,及12個月以上。2款樣本皆附有安全扣以將胸環固定在兒童的身上,其中1款「Fred's Swimtrainer」Freds Academy Freds Swimtrainer(#5)更附有固定帶扣以防止活動時意外鬆脫。
本會參考EN13138 Part 1為2款兒童游泳胸圈樣本進行測試,2款樣本在產品設計、浮力和物料的耐用性等項目皆符合標準的要求,惟「Swimava」Baby Body Ring 12mth+(#6)的安全扣以16.2N的力度就能打開,未能符合標準中須兩個方向和最小50N的力度的要求(詳情見表二)。
兒童游泳座椅測試結果
兒童游泳座椅的座椅設計安全,可防止嬰兒掉入水中,固定兒童的位置和幫助在水面平衡。根據歐洲標準指引,兒童游泳座椅一般只適合3歲或以下兒童使用,作為幫助兒童適應水中環境,增加兒童在水中活動的自信心,為日後學習游泳作好準備。
測試的9款兒童游泳座椅中,有2款標示適用年齡為3至12個月,1款標示適用年齡為6至18個月,1款標示適用年齡為6個月以上,3款標示適用年齡為1至2歲,1款標示適用年齡為1至3歲,另1款則標示為3歲以上適用。
6款游泳座椅設計有待改善
兒童游泳座椅的測試參考EN13138 Part 3進行。9款樣本中(#7至#15),只有「Zoggs」Trainer Seat Stage 1 Start to Swim(#9)能夠完全符合標準的要求,而「Nabaiji」BB Seat Bouee Siese bebe(#7)和「Zoggs」Zoggy Trainer Seat Stage 1 Baby Swimming(#8)雖然在設計方面符合標準要求,但卻未能提供足夠的安全使用資訊和指引。其餘6款樣本則在產品設計、物料耐用性和強度、水中表現和穩定性或安全逃脫等項目未能符合標準要求。
在設計方面,標準要求兒童游泳座椅的造型與一般水上玩具有所不同,以免消費者混淆,也應用上明顯的對比色、最少具有兩個獨立的充氣室(inflatable chamber),以及產品的尺寸需與其標示年齡相符。測試發現6款樣本未能符合以上要求:#12和#15的物料近乎透明而且主要顏色不明顯、#10,#11,#14,#15只有一個充氣室、#11,#13,#14,#15的形狀或圖案和水上玩具十分相似,以及#13,#14,#15的尺寸與其標示年齡不符。
兒童游泳座椅的物料必須不易被刺穿及在拉扯下亦不會輕易破裂。標準另要求座椅的所有接縫處在經過500次的充氣測試後不可裂開,以減低漏氣的風險。「Intex」嬰兒有頂魚水泡(#15)的接縫處在第165次的充氣測試下裂開,未能符合標準要求。
至於水中穩定性方面,標準要求在兒童坐上座椅後,以及模擬不同使用情況下,座椅仍能於水中保持直立及不會輕易翻側。測試結果顯示6款兒童游泳座椅(#10-#15)未能符合標準要求(詳情參考表三)。如果樣本的主充氣室漏氣,而其他充氣室的浮力不足以令座椅保持直立或支撐兒童的身體,或座椅穩定性不足,兒童在座椅活動時會令座椅傾側或令其下沉,兩者都會增加意外發生的風險。
部分未符合標準樣本的測試圖片 (由實驗室提供)
如果樣本的主充氣室漏氣,而其他充氣室的浮力不足以令座椅保持直立位置或支撐兒童的身體。 | 水中不穩定的樣本。 | 測試模擬兒童用手臂接觸樣本外側時,樣本傾斜而導致兒童的頭部浸入水中。 |
此外,在模擬游泳座椅在水中意外翻轉的測試中,「Intex」嬰兒有頂魚水泡(#15)的兒童假人模型被座椅卡著身體,未能安全逃生。
3款兒童游泳圈未達安全標準要求
大部分兒童游泳圈樣本印有卡通圖案或動物造型,以吸引兒童耍玩,屬於水上玩具的一種。此類游泳圈在使用時較容易鬆脫,浮力或有限,不應用作救生工具,只宜供兒童在淺水的地方作嬉水用途。這類產品由《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管,需符合一般玩具的安全標準的要求。本會參考歐洲玩具安全標準EN71 Part 1對7款兒童游泳圈樣本(#16至#22)進行測試,以評估其安全程度。7款樣本中,1款標示適用年齡為2至3歲,3款標示為3歲以上,2款標示為3至6歲,餘下1款則沒有標示適用年齡。
2款游泳圈的充氣活塞容易被打開 有機會導致漏氣
機械及物理性安全測試結果發現「B. Duck Be Playful Kids Swim Ring」(#20)和「Hello Kitty Swimming Ring 60cm」(#22)的充氣活塞在按進游泳圈後,塞子從游泳圈充氣表面突出多於5毫米以上,有機會於使用時意外被打開,而導致漏氣,未能符合標準要求。
「B. Duck Be Playful Kids Swim Ring」(#20)、「Zoggs Zoggy Swim Ring Stage 2 Learn to Swim」(#21)和「Hello Kitty Swimming Ring 60cm」(#22)的產品上或其包裝上未能準確地標示標準要求之安全警告字句,“Warning. Only to be used in water in which the child is within its depth and under adult supervision.”(警告:僅供兒童在其高度範圍的水深並在成人監督下使用。),未能為消費者提供應有的安全使用指引。
本會已將相關測試結果和產品資料交由海關跟進。
此外,為加強保障兒童的水上安全,本會另參考歐洲的浮力輔助游泳設備的安全標準EN13138 Part 2中的浮力和物料耐用等項目的要求,為兒童游泳圈樣本進行測試。測試結果發現所有兒童游泳圈樣本在產品設計、浮力和物料耐用程度皆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表現令人滿意。
PAHs 檢測
多環芳香烴(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簡稱PAHs)是常見於塑膠、橡膠和潤滑油中的雜質,亦可能是原材料中的添加劑或溶劑。歐洲有些國家曾在運動用品、工具手柄、玩具等檢出PAHs。目前已知的PAHs有超過100多種,對人體的主要危害部位是呼吸道和皮膚,屬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當中亦有不少PAHs是已被定為致癌物質或是潛在的致癌物質,不過對人類的影響視乎攝入量、接觸途徑、時間長短等因素。
歐盟《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簡稱REACH法規)限制8種PAHs在消費品及玩具中的含量。目前本港沒有就玩具或兒童用品中的PAHs含量設定上限。而德國的自願性安全標籤計劃GS Mark對玩具中的PAHs含量有更嚴謹的要求,該計劃除了同樣限制REACH法規特定的8種PAHs外,另加上10種PAHs(詳情見表五),並對該18種PAHs的總量設限制要求。
表五:PAHs相關法規和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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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REACH 法規 | 苯并[a]芘(Benzo[a]pyrene)、苯并[e]芘(Benzo[e]pyrene)、苯并[a]蒽(Benzo[a]anthracene)、苯并[b]荧蒽(Benzo[b]fluoranthene)、苯并[j]荧蒽(Benzo[j]fluoranthene)、苯并[k]荧蒽(Benzo[k]fluoranthene)、屈(Chrysene)、二苯并[a,h]蒽(Dibenzo[a,h]anthracene)
註: 在正常使用或合理預見情況下,會與皮膚直接接觸及長時間或重複性短時間接觸,或者可能被啃咬的橡膠或塑膠部分,其所含的上述8種PAHs的含量限值為: 1. 玩具 – 0.5mg/kg 2. 其他消費品 – 1.0mg/kg |
德國自願性 安全標籤計劃GS Mark | 除上面REACH的要求外,德國亦限制下列10種PAHs: 苯并[g,h,i]苝(Benzo[ghi]perylene)、茚并[1,2,3-c,d]芘( Indeno[1,2,3-cd]pyrene)、菲(Phenanthrene)、芘(Pyrene)、蒽( Anthracene)、荧蒽(Fluoranthene)、芴(Fluorene)、苊烯(Acenaphthylene)、苊(Acenaphthene)、萘(Naphthalene) |
全部樣本符合REACH法規
所有樣本的可長時間接觸部分均沒有檢出歐盟REACH法規限制的8種PAHs,包括較受關注且屬人類致癌物質的苯并[a]芘(Benzo[a]pyrene),符合REACH法規的要求。
6款樣本萘含量超出德國自願性要求
測試結果發現所有樣本均驗到萘(Naphthalene),含量由0.2至4.3mg/kg不等。其中以#4、#9、#17、#18、#21及#22的萘含量較高,超出德國自願性安全標籤計劃GS Mark就長時間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玩具和游泳用品所訂的要求上限(玩具上限 –1 mg/kg,游泳用品上限 – 2 mg/kg)。此外,#1、#3、#8、#12、#13、#15、#17、#21亦檢出菲(Phenanthrene),含量由0.2至0.47 mg/kg,以及#21、#22分別檢到0.2至0.25 mg/kg芘(Pyrene)。不過樣本檢出的菲和芘總量皆符合德國自願性安全標籤計劃GS Mark的總量要求(玩具限制總量–1 mg/kg,游泳用品限制總量 – 10 mg/kg)。
接觸萘、菲或芘可有風險?
根據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的數據,萘屬於2B級的可能致癌物質,菲和芘則不屬於致癌物質,但由於測試樣本主要供年紀較小的兒童使用,這年紀的兒童有機會在使用產品時用口吮吸,增加攝入PAHs的風險。另外,萘本身具揮發性,故此亦可能經呼吸吸入。而菲和芘屬於皮膚和呼吸道致敏物,有機會因長時間接觸而引致紅疹或過敏反應。本會建議產品生產商盡力降低產品中PAHs含量,以保障年幼消費者的健康。
消費者在選購游泳用品時,如果發現產品有濃烈氣味,可考慮先把產品放在通風位置幾天,待氣味散去才給予兒童使用,以降低兒童吸入PAHs的風險。
全部樣本沒有檢出塑化劑
本會另參考本港《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檢測樣本的塑化劑含量,結果全部樣本都沒有驗出條例中規管的6種塑化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