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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7成儿童水上用品不符标准 全部检出萘潜藏致癌风险

逾7成儿童水上用品不符标准     全部检出萘潜藏致癌风险

儿童对世界充满好奇,总是爱玩爱尝试,也爱玩水。不过年纪小的儿童未能分辨危险,即使只是在几厘米深的水中活动,亦有机会酿成意外。美国疾控中心数据显示,溺水是4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杀手。

 

本会测试了市面上22款儿童水上用品,包括15款游泳辅助用品和7款水上玩具,发现当中13款游泳辅助用品样本不符合欧洲游泳辅助用品安全标准的要求,3款水上玩具样本未能符合欧洲玩具安全标准的要求。另外,所有样本皆检出有害的多环芳香烃(PAH),情况令人关注。

测试结果

婴儿游泳颈圈主要供0至2岁的婴儿使用,颈圈充气后会戴在婴儿的颈部并托着其头及颈部,让婴儿感受游泳的乐趣。测试的4款婴儿游泳颈圈样本中,1款标示适用年龄为0至12个月,1款标示为1至18个月,余下2款为0至24个月。

 

测试参考EN13138 Part 1进行,全部样本在浮力和物料耐用等项目皆符合标准的要求,惟产品颜色和安全扣的设计未能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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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色颈圈在水中不明显。

  • 根据标准要求,产品的颜色应该十分鲜明,并且与水面的颜色有强烈对比,例如鲜红色、橙色等,并且在不同角度下仍能清楚看到颈圈。4款颈圈样本(#1至4)的颜色都十分浅色,而且物料近乎透明,在水中或未能清楚看到颈圈,未能符合标准的要求(见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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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要求,产品上的安全扣须以两个方向的力和最小以50牛顿(Newton)的力度才能解开。

  • 游泳颈圈一般都附有安全扣以将颈圈固定在婴儿颈部的位置。根据标准要求,产品上的安全扣须以两个方向的力和最小以50牛顿(Newton)的力度才能解开,以防颈圈在儿童活动时意外松脱。4款颈圈样本的安全扣皆可被50N以下的力度解开,其中「海之雨」Baby Swimming Ring(#2)的安全扣更只需用11.4N的力度就能解开。

 

香港医学会儿科专科医生唐继升医生表示,婴儿游泳颈圈基本上没有任何救生作用,并指出欧美等地曾有婴儿在使用游泳颈圈后发生意外。婴儿游泳颈圈产品大多属充气水泡型,一般只能提供浮水作用,若使用不当更会引致意外。若颈圈太大或太松,有机会在使用时松脱,令婴儿遇溺。相反地,若颈圈太紧,则可能迫压婴儿脆弱的气管,使婴儿呼吸困难。此外,颈圈若不小心压到婴儿颈上的颈动脉窦,或会产生压力感受性反射,引致心率减慢及血压下降,严重者甚至会造成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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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有机会因颈圈太紧而令颈部皮肤敏感泛红。

唐医生另指出,如果游泳颈圈的质素不好,在使用过程中有机会漏气或破烂,在浮力不足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严重意外。此外,这类游泳颈圈一般选用PVC类的塑胶材料制造,欧美国家的执法机构常于该等塑胶材料中发现含有塑化剂和多环芳香烃等有害物质,而且在临床使用时亦有不少婴儿对该类塑胶呈过敏反应。在游泳时,婴儿幼嫩的皮肤有机会和颈圈因摩擦过度而引致过敏性皮炎。唐医生建议家长应小心为儿童选择游泳用品,以减少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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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泳胸圈附有安全扣固定位置。

儿童游泳胸圈附有安全扣,有些更加上固定的带扣,让游泳圈可以固定在儿童胸部的位置,不易松脱,适合初学游泳的儿童使用。这类产品可让儿童的上半身较轻易地浮起,使儿童在学习游泳时较有稳定感和安全感。2款儿童游泳胸圈(#5及#6),分别标示适用年龄为3个月至4岁,及12个月以上。2款样本皆附有安全扣以将胸环固定在儿童的身上,其中1款「Fred's Swimtrainer」Freds Academy Freds Swimtrainer(#5)更附有固定带扣以防止活动时意外松脱。

 

本会参考EN13138 Part 1为2款儿童游泳胸圈样本进行测试,2款样本在产品设计、浮力和物料的耐用性等项目皆符合标准的要求,惟「Swimava」Baby Body Ring 12mth+(#6)的安全扣以16.2N的力度就能打开,未能符合标准中须两个方向和最小50N的力度的要求(详情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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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泳座椅的座椅设计安全,可防止婴儿掉入水中,固定儿童的位置和帮助在水面平衡。根据欧洲标准指引,儿童游泳座椅一般只适合3岁或以下儿童使用,作为帮助儿童适应水中环境,增加儿童在水中活动的自信心,为日后学习游泳作好准备。

 

测试的9款儿童游泳座椅中,有2款标示适用年龄为3至12个月,1款标示适用年龄为6至18个月,1款标示适用年龄为6个月以上,3款标示适用年龄为1至2岁,1款标示适用年龄为1至3岁,另1款则标示为3岁以上适用。

 

6款游泳座椅设计有待改善

儿童游泳座椅的测试参考EN13138 Part 3进行。9款样本中(#7至#15),只有「Zoggs」Trainer Seat Stage 1 Start to Swim(#9)能够完全符合标准的要求,而「Nabaiji」BB Seat Bouee Siese bebe(#7)和「Zoggs」Zoggy Trainer Seat Stage 1 Baby Swimming(#8)虽然在设计方面符合标准要求,但却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使用资讯和指引。其余6款样本则在产品设计、物料耐用性和强度、水中表现和稳定性或安全逃脱等项目未能符合标准要求。

 

在设计方面,标准要求儿童游泳座椅的造型与一般水上玩具有所不同,以免消费者混淆,也应用上明显的对比色、最少具有两个独立的充气室(inflatable chamber),以及产品的尺寸需与其标示年龄相符。测试发现6款样本未能符合以上要求:#12和#15的物料近乎透明而且主要颜色不明显、#10,#11,#14,#15只有一个充气室、#11,#13,#14,#15的形状或图案和水上玩具十分相似,以及#13,#14,#15的尺寸与其标示年龄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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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x」接缝处在经过165次的充气测试后裂开。

儿童游泳座椅的物料必须不易被刺穿及在拉扯下亦不会轻易破裂。标准另要求座椅的所有接缝处在经过500次的充气测试后不可裂开,以减低漏气的风险。「Intex」婴儿有顶鱼水泡(#15)的接缝处在第165次的充气测试下裂开,未能符合标准要求。

至于水中稳定性方面,标准要求在儿童坐上座椅后,以及模拟不同使用情况下,座椅仍能于水中保持直立及不会轻易翻侧。测试结果显示6款儿童游泳座椅(#10-#15)未能符合标准要求(详情参考表三)。如果样本的主充气室漏气,而其他充气室的浮力不足以令座椅保持直立或支撑儿童的身体,或座椅稳定性不足,儿童在座椅活动时会令座椅倾侧或令其下沉,两者都会增加意外发生的风险。

 

部分未符合标准样本的测试图片 (由实验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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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样本的主充气室漏气,而其他充气室的浮力不足以令座椅保持直立位置或支撑儿童的身体。

水中不稳定的样本。

测试模拟儿童用手臂接触样本外侧时,样本倾斜而导致儿童的头部浸入水中。

 

此外,在模拟游泳座椅在水中意外翻转的测试中,「Intex」婴儿有顶鱼水泡(#15)的儿童假人模型被座椅卡着身体,未能安全逃生。

3款儿童游泳圈未达安全标准要求

大部分儿童游泳圈样本印有卡通图案或动物造型,以吸引儿童耍玩,属于水上玩具的一种。此类游泳圈在使用时较容易松脱,浮力或有限,不应用作救生工具,只宜供儿童在浅水的地方作嬉水用途。这类产品由《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规管,需符合一般玩具的安全标准的要求。本会参考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71 Part 1对7款儿童游泳圈样本(#16至#22)进行测试,以评估其安全程度。7款样本中,1款标示适用年龄为2至3岁,3款标示为3岁以上,2款标示为3至6岁,余下1款则没有标示适用年龄。

2款游泳圈的充气活塞容易被打开 有机会导致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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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气室的塞子从游泳圈的充气表面突出。

机械及物理性安全测试结果发现「B. Duck Be Playful Kids Swim Ring」(#20)和「Hello Kitty Swimming Ring 60cm」(#22)的充气活塞在按进游泳圈后,塞子从游泳圈充气表面突出多于5毫米以上,有机会于使用时意外被打开,而导致漏气,未能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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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上的安全警告字句。

「B. Duck Be Playful Kids Swim Ring」(#20)、「Zoggs Zoggy Swim Ring Stage 2 Learn to Swim」(#21)和「Hello Kitty Swimming Ring 60cm」(#22)的产品上或其包装上未能准确地标示标准要求之安全警告字句,“Warning. Only to be used in water in which the child is within its depth and under adult supervision.”(警告:仅供儿童在其高度范围的水深并在成人监督下使用。),未能为消费者提供应有的安全使用指引。

本会已将相关测试结果和产品资料交由海关跟进。

 

此外,为加强保障儿童的水上安全,本会另参考欧洲的浮力辅助游泳设备的安全标准EN13138 Part 2中的浮力和物料耐用等项目的要求,为儿童游泳圈样本进行测试。测试结果发现所有儿童游泳圈样本在产品设计、浮力和物料耐用程度皆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表现令人满意。

多环芳香烃(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简称PAHs)是常见于塑胶、橡胶和润滑油中的杂质,亦可能是原材料中的添加剂或溶剂。欧洲有些国家曾在运动用品、工具手柄、玩具等检出PAHs。目前已知的PAHs有超过100多种,对人体的主要危害部位是呼吸道和皮肤,属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当中亦有不少PAHs是已被定为致癌物质或是潜在的致癌物质,不过对人类的影响视乎摄入量、接触途径、时间长短等因素。

 

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简称REACH法规)限制8种PAHs在消费品及玩具中的含量。目前本港没有就玩具或儿童用品中的PAHs含量设定上限。而德国的自愿性安全标签计划GS Mark对玩具中的PAHs含量有更严谨的要求,该计划除了同样限制REACH法规特定的8种PAHs外,另加上10种PAHs(详情见表五),并对该18种PAHs的总量设限制要求。

 

表五:PAHs相关法规和要求

欧盟REACH

法规

苯并[a]芘(Benzo[a]pyrene)、苯并[e]芘(Benzo[e]pyrene)、苯并[a]蒽(Benzo[a]anthracene)、苯并[b]荧蒽(Benzo[b]fluoranthene)、苯并[j]荧蒽(Benzo[j]fluoranthene)、苯并[k]荧蒽(Benzo[k]fluoranthene)、屈(Chrysene)、二苯并[a,h]蒽(Dibenzo[a,h]anthracene)

 

注:

在正常使用或合理预见情况下,会与皮肤直接接触及长时间或重复性短时间接触,或者可能被啃咬的橡胶或塑胶部分,其所含的上述8种PAHs的含量限值为:

1. 玩具 – 0.5mg/kg

2. 其他消费品 – 1.0mg/kg

德国自愿性

安全标签计划GS Mark

除上面REACH的要求外,德国亦限制下列10种PAHs:

苯并[g,h,i]苝(Benzo[ghi]perylene)、茚并[1,2,3-c,d]芘( Indeno[1,2,3-cd]pyrene)、菲(Phenanthrene)、芘(Pyrene)、蒽( Anthracene)、荧蒽(Fluoranthene)、芴(Fluorene)、苊烯(Acenaphthylene)、苊(Acenaphthene)、萘(Naphthalene)

全部样本符合REACH法规

所有样本的可长时间接触部分均没有检出欧盟REACH法规限制的8种PAHs,包括较受关注且属人类致癌物质的苯并[a]芘(Benzo[a]pyrene),符合REACH法规的要求。

6款样本萘含量超出德国自愿性要求

测试结果发现所有样本均验到萘(Naphthalene),含量由0.2至4.3mg/kg不等。其中以#4、#9、#17、#18、#21及#22的萘含量较高,超出德国自愿性安全标签计划GS Mark就长时间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玩具和游泳用品所订的要求上限(玩具上限 –1 mg/kg,游泳用品上限 – 2 mg/kg)。此外,#1、#3、#8、#12、#13、#15、#17、#21亦检出菲(Phenanthrene),含量由0.2至0.47 mg/kg,以及#21、#22分别检到0.2至0.25 mg/kg芘(Pyrene)。不过样本检出的菲和芘总量皆符合德国自愿性安全标签计划GS Mark的总量要求(玩具限制总量–1 mg/kg,游泳用品限制总量 – 10 mg/kg)。

接触萘、菲或芘可有风险?

根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的数据,萘属于2B级的可能致癌物质,菲和芘则不属于致癌物质,但由于测试样本主要供年纪较小的儿童使用,这年纪的儿童有机会在使用产品时用口吮吸,增加摄入PAHs的风险。另外,萘本身具挥发性,故此亦可能经呼吸吸入。而菲和芘属于皮肤和呼吸道致敏物,有机会因长时间接触而引致红疹或过敏反应。本会建议产品生产商尽力降低产品中PAHs含量,以保障年幼消费者的健康。

 

消费者在选购游泳用品时,如果发现产品有浓烈气味,可考虑先把产品放在通风位置几天,待气味散去才给予儿童使用,以降低儿童吸入PAHs的风险。

本会另参考本港《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检测样本的塑化剂含量,结果全部样本都没有验出条例中规管的6种塑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