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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7成兒童水上用品不符標準 全部檢出萘潛藏致癌風險

逾7成兒童水上用品不符標準     全部檢出萘潛藏致癌風險

兒童對世界充滿好奇,總是愛玩愛嘗試,也愛玩水。不過年紀小的兒童未能分辨危險,即使只是在幾厘米深的水中活動,亦有機會釀成意外。美國疾控中心數據顯示,溺水是4歲以下兒童意外死亡的第一大殺手。

 

本會測試了市面上22款兒童水上用品,包括15款游泳輔助用品和7款水上玩具,發現當中13款游泳輔助用品樣本不符合歐洲游泳輔助用品安全標準的要求,3款水上玩具樣本未能符合歐洲玩具安全標準的要求。另外,所有樣本皆檢出有害的多環芳香烴(PAH),情況令人關注。

選購及使用貼士

唐醫生指出,雖然游泳是一項很好的運動,但一般嬰兒應最小1歲才學習游泳。市面上有不少俗稱「Baby Spa」的地方,聲稱可讓嬰兒在游泳池中做運動,幫助他們發展小肌肉和放鬆心情。然而1歲以下嬰兒的四肢肌肉一般未能完全協調,而且他們在水中遇到任何意外亦不懂呼救,所以參與游泳活動的危險性較高。此外,在游泳的過程中,嬰兒有機會把泳池水吸入氣管或胃部而造成不適,若果泳池水中含有害細菌,更有機會引致吸入性肺炎。

 

1歲以下的嬰兒在參與游泳後,對長大後學習游泳亦未必有太大幫助。唐醫生指其實陸上的運動和游泳皆能幫助嬰兒鍛練小肌肉,並認為帶年紀太小的嬰兒游泳既沒有必要也十分危險。此外,在緊張的時候,兒童更容易把泳池水吸入氣管或吞下。兒童在水中大哭或掙扎時,亦會增加發生意外的機會。故提醒家長應該多留意兒童洗澡的情況,如果兒童在洗澡時表現怕水,更不應該讓其子女過早參與游泳活動。

  • 兒童身體的發展程度各有不同,在選擇游泳輔助用品前,應先瞭解兒童的身體發展狀況和游泳技術。若家長未瞭解初學子女的程度,應向教練瞭解輔助用品是否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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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標示的適用年齡及體重。

  • 在選購游泳輔助用品時,應留意產品尺碼、適用年齡及體重,同時每次使用前應仔細檢查清楚產品有否損壞或漏氣,以策安全。
  • 一般吹氣游泳用品雖然較為舒適但耐用程度一般較低;泡沫型塑膠(foam)則耐用性較高而浮力較為穩定。
  • 兒童游泳圈只是一種供兒童在淺水地方玩水的玩具,容易鬆脫,需更多體力來維持位置及姿勢,體力不足及滑手時容易在中間掉到水中,水泡本體亦阻礙視線,直接帶來溺水危險。
  • 3歲以上的兒童可嘗試利用不同的游泳輔助用品去學習基本游泳技巧。初學游泳的兒童宜使用能穿戴的游泳輔助用品,例如穿戴式的兒童游泳圈和水袖等。這類游泳輔助用品能為兒童提供基本的浮力及不容易被沖走,對初習泳的兒童來說會較為安全。不過,任何游泳輔助用品都不是救生用品,家長必須時刻在旁留意兒童的狀況,減低溺水意外的機會。
  • 到兒童開始學習不同的泳式的階段,可使用一些泡沫型的游泳輔助用品輔助學習,例如使用浮板去學習踢水的姿勢,讓兒童進一步掌握游泳的技巧。
     

以上資料由香港業餘游泳總會提供

  1. 選購游泳輔助用品時,留意產品的質量。浮水衣及有兩個充氣室(double chamber)的游泳用品一般較為安全。
  2. 每次使用游泳用品前,應小心檢查是否有破損或漏氣,以策安全。
  3. 必須確保兒童在成人一隻手臂和視線的範圍之內。切勿因為使用了游泳輔助用品而掉以輕心,應時刻留意兒童的狀況,以防有意外發生。
  4. 下水前切勿吃得太飽。宜在飯後一小時才下水,以免發生抽筋的情況。
  5. 時刻留意兒童的健康狀況,發燒或有其他病徵都不適宜游泳,尤其是患上皮膚病或其他高傳染性的病,更應避免游泳,以免將病毒傳染給其他人及令病情惡化。
  6. 由於游泳較為消耗體力,嬰兒游泳的時間不宜太長,1歲大的嬰兒不宜停留在水中活動超過30分鐘。運動後,應給嬰兒渴水和進食有營養的食物以補充水分和能量。
  7. 1歲以下的嬰兒基本上不適合使用游泳輔助用品。若家長打算在夏天帶嬰兒到泳池消暑,建議家長陪同嬰兒坐在淺水區(約5至10厘米深的水)玩耍,並小心看顧嬰兒的安全。
  8. 因為海灘有太多未知的危險,例如突如其來的大浪、沙上的小碎石等,都有機會令嬰兒受傷,故此不宜帶1歲以下的嬰兒到海灘游泳。
  9. 在下水前30分鐘,家長應為兒童塗上防曬用品,以防他們的皮膚曬傷。
     

以上資料由香港醫學會兒科專科醫生唐繼昇醫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