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被除牌,股東有沒有退路?
上市公司被除牌,股東有沒有退路?
無論是停牌還是除牌,有關公司的股票都不能在聯交所買賣,兩者的分別在於,前者是暫時,後者是永久。現時,本港並沒有專為買賣除牌股票而設的場外交易市場,在欠缺二手市場的情況下,除牌公司的股東難以為手上的股份尋找買家或定價。
無法將手上股份出售套現,股東可以做的事情不多,只能望天打卦,會否就此損失全部投資金額,全看公司往後的發展。
- 假使有人例如控股股東願意購回小股東的股票,那麼小股東就有機會避免損失全部金額。然而,除牌公司的控股股東或大股東並沒有責任購回小股東的股份,即使控股股東願意這樣做,但在缺乏公開市場的情況下,小股東有機會被人壓價。
- 有些除牌公司因財務或經營出現困難,最終被人清盤,公司的資產會被變賣,分配給債權人和股東。不過,清盤公司很多時都是資不抵債,加上變賣資產所得的款項會先還給債權人,餘下的款項才會派發給股東,因此,股東最終可能只可以取回一小部分,甚至不能取回投資金額。
- 倘若上市公司違反市場規例,例如帳目造假,證監會有機會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要求法庭頒令上市公司「還原交易」,即俗稱「回水」,向股東作出賠償。然而,證監會引用第213條並不常見,而且法庭訴訟並非一時三刻可以完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