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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選寧養服務
助晚期病人渡餘生

細選寧養服務 
助晚期病人渡餘生

香港人口老化,對善終服務的需求自然增加。對於嚴重疾病患者,尤其是晚期病人,面對人生終點,無論在精神或肉體上都可能會感到痛苦、沮喪,既難以接受死亡,又不願意離開親人,而病人的家屬面對親人即將離世,同樣飽受煎熬。為照顧晚期病人及其家屬在身體及心靈上的需要,減輕疾病對身體帶來的痛楚及情緒困擾,紓緩治療或寧養服務的需求便隨之增加起來。

 

本港的紓緩治療服務主要由公立醫院提供,亦有部分非政府機構有專為晚期病者及家屬而設的寧養住宿及家居照顧支援服務,讓希望留在家中或熟悉的環境中接受晚期照顧的病者及家屬多一個選擇,協助他們安然度過人生旅途的最後一程。

考慮因素

吳醫生表示人生的最後階段如能在自己熟悉及有安全感的環境,與摯愛親人共度十分重要,不過由於照顧者並非醫護人員,當病人有不適,家人不一定懂得處理,所以在家寧養的相關支援服務在這情況下尤為重要。

 

吳醫生表示一個有嚴重疾病的人士若希望在家裡得到照顧至離世,有幾方面需要考慮,包括:

 

  1. 照顧者的支援和心理準備:家中的照顧者(例如親人或外傭)由於需要長時間貼身照顧,不能獨留病者在家,故需要有足夠的支援。而照顧者需要對病人的疾病有簡單的知識,並且懂得簡單的技巧,例如讓病人服藥、餵飼病人、替病人在床上轉身、處理大小便、幫助沖涼等,這些都是實際要解決的問題。另外,如果考慮在家中離世,病者往往需要得到照顧者和其他家人的共識和支持。
     
  2. 正式醫護人員的支援及緊密連繫:家居支援服務提供者,例如定期家訪的紓緩治療護士很多時扮演個案經理的角色,較熟悉個案主的情況,可以回答家屬的查詢,一些照顧者未必懂得分辨的情況,個案護士或可以回答相關問題,這些在正式護理支援都是十分重要。要留意如需要醫生上門診治,由於須同時提供心靈支援及與家屬商討病情,家訪時間一般較長,現時在本港有提供上門診治的醫生數目較少。另外,提供服務的醫生需具備相關知識,例如清楚病人服用的藥物、在死亡前可能會出現的徵狀等,並最好有相關專科醫生或醫療團隊作支援,因此,病人及家屬應考慮是否能獲得相關醫護人員的支援。
     
  3. 疾病本身:不是患任何疾病的人都適宜留在家中照顧,如果病徵反覆、複雜或病情發展急促,例如突然氣喘和嚴重痛症,需要頻密調配藥物及觀察,或突然大量出血等,便不宜留在家中照顧;如果病情較穩定,身體機能慢慢衰退而又不太痛苦,可能較大機會能讓病人在家中離世。

 

病人如選擇在家中離世,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當一名病人被診斷患有末期疾病,或在離死亡前14日內曾得到一名註冊醫生的診治,其後於家中死亡並由有關醫生上門證實屬於自然死亡並能提供死因,可不用向死因裁判官提交報告。吳醫生表示如果病人在家中離世,到診的醫生需要已了解病情(例如曾診治這名病人),並指明導致死亡的原因,便可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根據《生死登記條例》,家屬須攜同相關文件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及相關手續,然後便可以按已預先安排的殯儀服務商處理遺體。

不論在醫院、院舍或家中離世,家屬都應在晚期病者有精神及判斷能力時盡早商討照顧計劃,當中包括了解病人的意願、價值觀、期望等。由於照顧計劃可能會隨時間而改變(例如隨病情改變想法),故應留有空間及時間定期檢討所定的照顧計劃。另外,如晚期照顧計劃涉及一些醫療技術問題(例如是否拒絕某種治療等),或需要醫生或護士共同參與。

(本文部分相片由「靈實司務道寧養院」、「賽馬會善寧之家」及「賽馬會癌症康復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