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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婚宴酒席變數多 留意合約條款免爭拗!

疫情下婚宴酒席變數多 留意合約條款免爭拗!

農曆年尾為婚宴旺季,但受疫情及政府的限聚措施影響,不少婚宴被迫延期甚或取消,令人大失預算,有不少消費者因為未能與有關商戶達成共識而向本會求助。若因為晚市禁堂食,商戶只願意為婚宴提供短暫的延期方案(例如延遲兩、三個月),但又表示會保留就菜式加價的權利,在這情況下消費者能如何應對?若商戶拒絕婚宴延期的要求,只提供符合疾控中心規定的2人一枱、婚宴人數不超過20人等安排,消費者是否一定要接受?

 

為了解商戶在疫情影響下可提供的婚宴安排,以及消費者就此於婚宴合約的應有權利,本會職員以顧客身份到10個婚宴場地,查詢今年11至12月延開12席晚宴的收費詳情,以及若晚宴受疫情影響時,商戶可為顧客提供的安排和選項;亦檢視了上述10個婚宴場地的婚宴服務合約,是否有適用的條款訂明受疫情影響時雙方如何履行合約。

 

檢視合約條款

翻查2020年疫情期間本會收到有關婚宴服務的投訴個案,由投訴人提供有關上述10個婚宴場地的婚宴服務的合約,均沒有列出在疫情期間為婚宴延期的安排,是次調查得出的資料均為該公司職員對本會職員以顧客身份查詢時的口頭承諾。

一切款項不會退還

根據投訴人提供的婚宴服務合約,除「海逸君綽」(#3)及「景逸軒」(#4)外,其餘8個婚宴場地的合約均註明「一切款項不會退還」,但所有合約均沒有說明,若婚宴場地未能履行合約時(例如因晚市禁堂食而未能按合約提供晚宴),顧客已繳付的款項將如何處理。

不可抗力條款

6個婚宴場地〔「彩福」(#1)、「會所1號」(#2)、「景逸軒」(#4)、「陶源」(#6)、「譽宴」(#8)及「煌府」(#10)〕的合約均沒有適用條款,說明當商戶因為不可預知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例如疫情或法例規定)而無法履行合約,合約雙方該如何繼續履行合約或終止合約責任。而「海逸君綽」(#3)、「四季薈」(#5)、「朗廷」(#7)及「W」(#9)的合約均有不可抗力條款,訂明當婚宴服務在商戶不可控制的情況之下受到影響時,商戶該如何處理。因此,上述4個婚宴場地的顧客遇到晚市禁堂食的規定而導致婚宴無法按合約如期舉行,應首先參考合約內的不可抗力條款。

 

「海逸君綽」(#3)的合約訂明:「如出現酒店不可控制的情況,酒店有權單方面取消未能履行的合約,向受影響顧客退回訂金及預繳款項並毋須作出任何賠償。」惟該條款只訂明商戶的權利,但沒有說明顧客的權利或商戶不履行合約時應負上的責任。

 

「四季薈」(#5)的合約訂明:「任何服務若受本公司控制以外的因素影響,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是否提供服務之決定權,本公司將不會退款,顧客亦不能對本公司提出索償及要求賠償。」該條款容許商戶不退款同時亦不提供服務。顧客簽署了有關合約,即代表同意給予商戶最大權力,對顧客十分不利。

 

「朗廷」(#7)的合約訂明:「如履行合約因為不可控制的因素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按合約進行,合約任何一方可以書面並給予不少於30日通知期通知合約另一方終止合約並毋須承擔任何責任,或酒店可以書面通知合約簽署人全權更改如何履行合約。」根據這項條款若政府實施限聚令或禁晚市堂食,商戶可以隨時根據上述條款單方面更改舉行婚宴的日期及安排而毋須徵求顧客同意。

 

「W」(#9)的合約訂明:「如履行合約因為不可控制的因素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按合約提供場地及/或服務,合約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合約另一方終止合約並毋須承擔任何責任。」但本會職員以顧客身分向「W」(#9) 查詢時,則獲告知即使政府已公佈婚宴當晚禁堂食,顧客仍不可取消合約或要求退款,只可為婚宴延期,職員的說法明顯與合約不符。

是次調查的10個婚宴場地均在合約註明預訂席數、所選菜式、最低餐飲消費額及付款日期。除「四季薈」(#5)及「陶源」(#6)外,其餘8個婚宴場地均在合約註明每席12人用。惟10間公司的婚宴服務合約均沒有註明如商戶未能以指定形式提供酒席或未能按合約提供指定席數時的解決方案。如商戶未能按合約以指定形式提供指定席數的婚宴服務,商戶便明顯違反合約,除非合約訂明了處理方案,否則受影響顧客可向商戶追討損失。

不可取消及可能需作出賠償

是次調查的10個婚宴場地的合約均沒有給予顧客更改合約的權利。「會所1號」(#2)、「四季薈」(#5)及「煌府」(#10)的合約更訂明顧客不可以單方面取消合約。顧客如終止合約,調查的10個婚宴場地的合約均註明保留權利向顧客追討應繳之全數費用及/或商戶的一切損失。

沒收訂金

顧客與商戶若未能就更改合約內容達成共識,顧客便須按合約按時付款。但是次調查的婚宴公司的服務合約均註明,若顧客未能如期付款,即屬違約,已繳付的所有訂金將被沒收。若顧客與商戶商討更改合約途中需要按合約付款,顧客將陷被殺訂或被商戶循法律程序追討損失的兩難局面。

 

無論合約有否註明「不可取消」,根據上述10個婚宴場地的合約條款,若顧客要求終止合約,最終結果都是被沒收訂金甚或有機會被追討賠償。可見顧客在疫情下若希望更改已簽署合約的內容,其實沒甚麼討價還價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