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份者意見
機電工程署意見
機電工程署收到本會的測試報告後,因「惠而浦Whirlpool」DS242HG(#4)及「金章牌Zanussi」ZD2888(#11)的測試樣本未能符合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簡稱“強制性標籤計劃”)的要求,隨即安排在市場上購買同型號的樣本並交由第三方獨立的實驗室進行監察測試。測試發現,該2款型號#4及#11在標準測試環境下,其聲稱抽濕量分別為額定抽濕量的87.8%及74.8%,未能符合強制性標籤計劃下規定的90%。機電署已將測試結果通知相關進口商,並正根據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的要求進行進一步測試。如發現有產品不符合強制性標籤計劃的要求,本署會删除有關型號的參考編號,該型號將不可在本港供應。
海關意見
海關收到本會的測試報告後,已立即作出跟進及分析。初步了解發現當中2款抽濕機聲稱的抽濕量是在沒有安裝過濾器下量得,根據本會在沒有安裝過濾器下的測試,結果顯示其中1款抽濕機量得的抽濕量高出聲稱,而另1款抽濕機量得的抽濕量則略低於聲稱。海關會就本會的轉介作出了解及跟進,如發現有關貨品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會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惟每一宗個案的情況皆有其獨特性,海關需要根據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及相關證據,才能判斷該個案是否有抵觸《商品說明條例》。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品說明」就貨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過任何途經,就該等貨品或該等貨品的任何部分而作出的直接或間接的顯示,包括對用途的適用性及其性能的聲稱。商戶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廠商意見
「金章牌Zanussi」(#11)表示根據說明書的指示,在正常操作下不用安裝HEPA過濾器,HEPA過濾器為隨機附送的贈品。
「開利Carrier」(#12)表示廠方量得的噪音水平較本會的測試結果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