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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神租賃細節
電動輪椅要安全用

留神租賃細節
電動輪椅要安全用

不少人的關節會因歲月或長年累月的活動而有慢性勞損,當中以膝關節最常受影響,年紀漸長便出現行動不便的情況;而較年青的人士亦可因疾病或意外而造成行動不便。隨著科技進步,電動輪椅日漸普及,為了方便日常及社交生活,行動不便人士或會考慮使用電動輪椅。然而,一部電動輪椅價格不菲,動輒要花費數千至數萬元,若果購買後才發覺自己未能安全操作電動輪椅,便會浪費金錢。市面上有機構和公司提供電動輪椅租賃服務,有需要人士可考慮先租用電動輪椅,待累積一定經驗、有信心可安全妥當操作電動輪椅後才購買。有見及此,本會邀請了專業醫護人員講解在使用電動輪椅前需要考慮的重點;更收集了10間提供電動輪椅租賃服務機構和公司的資料供消費者參考。

租用電動輪椅須知

購買一部電動輪椅隨時要花費數千至數萬元,未必人人負擔得起。此外,有些人或因為受傷而暫時行動不便,待復原後便毋須使用輪椅。在這種情況下,租用電動輪椅可能是一個較適合的選擇。本會搜集了10間有提供電動輪椅租賃服務機構的資料,當中6間屬於非牟利機構、慈善機構、社福機構(以下統稱非牟利機構),4間屬於商業機構。

 

 

本會職員以一般消費者的身分向各機構查詢。關於申請人的資格,6間非牟利機構均表示,一般會要求申請人接受評估或提供專業醫護人員的轉介信。當中「復康資源協會」(#5)和「香港耀能協會」(#6)表示,若是首次使用電動輪椅便需先做評估。「賽馬會「a家」」(#4)表示,申請人要為18歲或以上、居於該機構租賃服務地區,及經職業治療師或物理治療師評估為合資格;亦有機構要求轉介信,例如「香港復康諮詢協會」(#3)表示該會要求復康者向自己的醫療機構索取專業醫療團隊轉介信,以評定使用者有基本操控能力。「工程及醫療義務工作協會」(#1)表示,需由註冊職業治療師評估,而使用者必須到該會試用輪椅。另外,4間商業機構(#7至#10)都表示不需要評估。

 

所有機構都表示會有人指導如何操作電動輪椅,當中#4和「文化村」(#7)還表示會提供教學影片。

 

 

申請人一般都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證登記、聯絡電話和填寫及簽署申請表,部分機構更會要求住址證明。

 

 

因應不同人士的體型,租用的電動輪椅大小也可能不同。此外,香港家居環境一般狹小,如果租用後才發現電動輪椅不能通過家中某些位置,日常生活便會受到影響。體重達100公斤或以上的使用者更需要特別考慮輪椅的承重量。

 

#1、#6及#7表示,有16吋及18吋座椅闊度可供租用。#4也表示,座闊一般是16至18吋,不過,由於評估時已因應家居環境和使用者的狀況而建議合適的輪椅款式,因家居通道大小不適合而需要更換款式的情況比較罕見。

 

#5表示,與申請人見面後便會提供合適的選擇給使用者,建議先將室內的通道尺寸記錄下來,然後交給職員評估。#7則表示,可預先提供電動輪椅尺寸給申請人,讓其衡量是否適合家居狀況。

「鉑康醫療用品」(#9)表示,如所租用輪椅不適合家居通道,會視乎當時有否其他備用型號,未必可以更換。

 

 

有些人可能只是暫時因傷導致行動不便而需短期租用電動輪椅。那究竟租期可多短?此外,如發現健康狀況有轉變而不再需要使用電動輪椅,或會考慮提早歸還所租的電動輪椅。

 

非牟利機構當中,#6表示租期最短為1星期,沒有上限,租金以每星期為計算單位,不足7日亦會當作1星期收費。#5表示,租金按每星期計算,租期最長8星期,若8星期後仍租用便需要辦理續租手續。#3的申請表顯示,電動輪椅免費借用3個月,其後需按月收取租金,最長可租用6個月,整段租借期不可超過9個月。#1和#4都表示租金是按每月計算,租期最短1個月,而最長租期方面,#1是3個月,而#4則表示暫時無上限。

 

商業機構方面,#7、#9及「星之輪椅」(#10)的最短租期同樣是1星期,但最長租期則有分別,#10最長可租3個月,#7最長可租18個月,而#9則沒有上限。

 

消費者須注意,若提早退租,部分機構仍會收取合約內餘下租期之租金。

 

 

如發現傷患持續,或需要繼續租用電動輪椅,便須及早向出租機構提出。#1表示,如申請續租,須在租約期滿前1星期通知該會。#6表示,如欲續租復康用品,租用者最少需於3個工作天前致電提出申請。#3表示,一般期滿都必須交回中心檢查,重新再申請及輪候租用,如使用者要求長期使用,該協會會建議自行購置全新輪椅。#7表示,會於租借期屆滿前之指定期間與租用者洽談續約安排。#10稱,可經短訊應用程式通知該公司,轉帳付款後便可繼續租用。

 

 

在可以每星期為計算單位的機構當中,租金最低是#5的每星期$200,而租金最高則是#9和#10的每星期$800。而在可以每月為計算單位的機構當中,租金最低是#3的每月$400,租金最高則是#7的每月$2,500。

此外,不同款式的電動輪椅租金或有不同,例如#1、#4及#6的租金都是按不同款式的電動輪椅收費。

 

除了考慮租金金額之外,還要注意不同的電動輪椅在功能、輕便程度、舒適程度、折舊程度等方面可能有分別。此外,有些非牟利機構只能供應由善長捐贈的舊輪椅,而商業機構則可能本身是代理商或零售商,因而有機會供應較新和較多款式的電動輪椅給租用,並可提供原廠零件的維修服務。消費者可在參考了專業醫護人員的意見後,到各機構了解可供應的電動輪椅當時的實際狀況,選擇最適合自己需要和負擔能力的款式。

 

除了租金,大部分機構還要先付按金,只有#1表示不收按金。

 

 

#4對正在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或高額傷殘津貼的人士和正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或普通傷殘津貼人士,分別有不同的租金減免。

 

 

#3、#5、#9及#10都表示沒有運送輪椅服務。其他機構視乎地區可安排運送,並需收取運送費,部分機構對偏遠地區會另加收費。

 

不少機構都有條款指出不能把租借之器材再轉借、租借或售賣予第三者使用。

 

 

除非是原廠或代理商有提供添加配件的服務,否則不應胡亂自行在電動輪椅添加配件或改動鑽穿硬件,隨意改裝會改變整體結構及減弱承重能力,保養未必受理。方少麗提醒消費者大多數的添加配件,例如USB充電器、額外的照明燈和風扇等,可能對輪椅框架、電機裝置或電池使用有重大影響,又或會使電池超出荷載,亦可能令保養失效。而輪椅上的任何物品都應當穩固,以免發生墜物事故。此外,用者亦應注意添加的物件在輪椅行走時會否被途上的外物碰到或因而損毀。

 

有些機構的條款內提及不可擅自在電動輪椅上加裝或改裝任何裝置和設備。

 

 

在收取電動輪椅時,機構會要求租用者檢查電動輪椅的狀況,簽署了收據或合約便代表租用者確認電動輪椅可正常操作。

 

如果在租用期間,電動輪椅出現故障,大部分機構都表示,租用者可致電機構,在了解情況後安排維修,但並非所有機構都可安排上門檢查或維修,租用者或需將電動輪椅送回機構,如需要機構上門收取電動輪椅作維修,或需要付運送費。機構亦未必能即時可提供另一部電動輪椅供繼續使用,而須視乎當時有否適合的存貨。

 

不少機構都表示可預約安排上門檢查或維修。不過,#3則表示沒有維修服務,如遇故障應聯絡家人協助把電動輪椅推回安全地點,如於辦公時間可安排送回該機構,該機構會盡量安排更換或轉借其他器材暫用。

 

大部分機構都能為出租的電動輪椅提供維修服務,附圖為「工程及醫療義務工作協會」(#1)有關其維修服務的網頁。

大部分機構都能為出租的電動輪椅提供維修服務,附圖為「工程及醫療義務工作協會」(#1)有關其維修服務的網頁。

維修是否會收費和所需金額,視故障原因而定。最大考慮因素是故障是否由人為損壞造成。例如#1表示,人為損壞,維修費用最高是輪椅價格的一半;#4、#5、#6、#7、#9及#10都表示,如屬人為損壞要收費,例如零件費、維修費或相關服務費。

 

 

如租用期完結或租用者不打算繼續租用,用者便應將電動輪椅歸還予出租的機構。一般在歸還後便可退回按金,用者必須帶備按金收據,否則未必能取回按金。逾期歸還有可能被徵收費用,甚或當作遺失處理,或會被追討賠償及沒收按金。此外,歸還前亦應妥善清潔電動輪椅。如有疏忽造成的損壞,租用者或須承擔賠償責任。

 

 

一般消費者保障法例適用於電動輪椅租賃服務,服務提供者在提供電動輪椅前應進行檢查,確保機件安全,並應符合《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第457章)、《電氣產品(安全)規例》(第406G章)及《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第71章)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