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电动轮椅须知
购买一部电动轮椅随时要花费数千至数万元,未必人人负担得起。此外,有些人或因为受伤而暂时行动不便,待复原后便毋须使用轮椅。在这种情况下,租用电动轮椅可能是一个较适合的选择。本会搜集了10间有提供电动轮椅租赁服务机构的资料,当中6间属于非牟利机构、慈善机构、社福机构(以下统称非牟利机构),4间属于商业机构。
申请租用电动轮椅资格
本会职员以一般消费者的身分向各机构查询。关于申请人的资格,6间非牟利机构均表示,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接受评估或提供专业医护人员的转介信。当中「复康资源协会」(#5)和「香港耀能协会」(#6)表示,若是首次使用电动轮椅便需先做评估。「赛马会「a家」」(#4)表示,申请人要为18岁或以上、居于该机构租赁服务地区,及经职业治疗师或物理治疗师评估为合资格;亦有机构要求转介信,例如「香港复康谘询协会」(#3)表示该会要求复康者向自己的医疗机构索取专业医疗团队转介信,以评定使用者有基本操控能力。「工程及医疗义务工作协会」(#1)表示,需由注册职业治疗师评估,而使用者必须到该会试用轮椅。另外,4间商业机构(#7至#10)都表示不需要评估。
所有机构都表示会有人指导如何操作电动轮椅,当中#4和「文化村」(#7)还表示会提供教学影片。
租用时须提供的个人资料
申请人一般都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登记、联络电话和填写及签署申请表,部分机构更会要求住址证明。
租用电动轮椅有大小选择及更换安排
因应不同人士的体型,租用的电动轮椅大小也可能不同。此外,香港家居环境一般狭小,如果租用后才发现电动轮椅不能通过家中某些位置,日常生活便会受到影响。体重达100公斤或以上的使用者更需要特别考虑轮椅的承重量。
#1、#6及#7表示,有16寸及18寸座椅阔度可供租用。#4也表示,座阔一般是16至18寸,不过,由于评估时已因应家居环境和使用者的状况而建议合适的轮椅款式,因家居通道大小不适合而需要更换款式的情况比较罕见。
#5表示,与申请人见面后便会提供合适的选择给使用者,建议先将室内的通道尺寸记录下来,然后交给职员评估。#7则表示,可预先提供电动轮椅尺寸给申请人,让其衡量是否适合家居状况。
「铂康医疗用品」(#9)表示,如所租用轮椅不适合家居通道,会视乎当时有否其他备用型号,未必可以更换。
租期最短和最长的限制
有些人可能只是暂时因伤导致行动不便而需短期租用电动轮椅。那究竟租期可多短?此外,如发现健康状况有转变而不再需要使用电动轮椅,或会考虑提早归还所租的电动轮椅。
非牟利机构当中,#6表示租期最短为1星期,没有上限,租金以每星期为计算单位,不足7日亦会当作1星期收费。#5表示,租金按每星期计算,租期最长8星期,若8星期后仍租用便需要办理续租手续。#3的申请表显示,电动轮椅免费借用3个月,其后需按月收取租金,最长可租用6个月,整段租借期不可超过9个月。#1和#4都表示租金是按每月计算,租期最短1个月,而最长租期方面,#1是3个月,而#4则表示暂时无上限。
商业机构方面,#7、#9及「星之轮椅」(#10)的最短租期同样是1星期,但最长租期则有分别,#10最长可租3个月,#7最长可租18个月,而#9则没有上限。
消费者须注意,若提早退租,部分机构仍会收取合约内余下租期之租金。
续租要预早提出申请
如发现伤患持续,或需要继续租用电动轮椅,便须及早向出租机构提出。#1表示,如申请续租,须在租约期满前1星期通知该会。#6表示,如欲续租复康用品,租用者最少需于3个工作天前致电提出申请。#3表示,一般期满都必须交回中心检查,重新再申请及轮候租用,如使用者要求长期使用,该协会会建议自行购置全新轮椅。#7表示,会于租借期届满前之指定期间与租用者洽谈续约安排。#10称,可经短讯应用程式通知该公司,转帐付款后便可继续租用。
租金有一定差异
在可以每星期为计算单位的机构当中,租金最低是#5的每星期$200,而租金最高则是#9和#10的每星期$800。而在可以每月为计算单位的机构当中,租金最低是#3的每月$400,租金最高则是#7的每月$2,500。
此外,不同款式的电动轮椅租金或有不同,例如#1、#4及#6的租金都是按不同款式的电动轮椅收费。
除了考虑租金金额之外,还要注意不同的电动轮椅在功能、轻便程度、舒适程度、折旧程度等方面可能有分别。此外,有些非牟利机构只能供应由善长捐赠的旧轮椅,而商业机构则可能本身是代理商或零售商,因而有机会供应较新和较多款式的电动轮椅给租用,并可提供原厂零件的维修服务。消费者可在参考了专业医护人员的意见后,到各机构了解可供应的电动轮椅当时的实际状况,选择最适合自己需要和负担能力的款式。
除了租金,大部分机构还要先付按金,只有#1表示不收按金。
资助或优惠
#4对正在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或高额伤残津贴的人士和正在领取长者生活津贴或普通伤残津贴人士,分别有不同的租金减免。
不是每间机构都可安排运送轮椅
#3、#5、#9及#10都表示没有运送轮椅服务。其他机构视乎地区可安排运送,并需收取运送费,部分机构对偏远地区会另加收费。
不可转借他人
不少机构都有条款指出不能把租借之器材再转借、租借或售卖予第三者使用。
自行改装电动轮椅有风险
除非是原厂或代理商有提供添加配件的服务,否则不应胡乱自行在电动轮椅添加配件或改动钻穿硬件,随意改装会改变整体结构及减弱承重能力,保养未必受理。方少丽提醒消费者大多数的添加配件,例如USB充电器、额外的照明灯和风扇等,可能对轮椅框架、电机装置或电池使用有重大影响,又或会使电池超出荷载,亦可能令保养失效。而轮椅上的任何物品都应当稳固,以免发生坠物事故。此外,用者亦应注意添加的物件在轮椅行走时会否被途上的外物碰到或因而损毁。
有些机构的条款内提及不可擅自在电动轮椅上加装或改装任何装置和设备。
电动轮椅故障处理方法
在收取电动轮椅时,机构会要求租用者检查电动轮椅的状况,签署了收据或合约便代表租用者确认电动轮椅可正常操作。
如果在租用期间,电动轮椅出现故障,大部分机构都表示,租用者可致电机构,在了解情况后安排维修,但并非所有机构都可安排上门检查或维修,租用者或需将电动轮椅送回机构,如需要机构上门收取电动轮椅作维修,或需要付运送费。机构亦未必能即时可提供另一部电动轮椅供继续使用,而须视乎当时有否适合的存货。
不少机构都表示可预约安排上门检查或维修。不过,#3则表示没有维修服务,如遇故障应联络家人协助把电动轮椅推回安全地点,如于办公时间可安排送回该机构,该机构会尽量安排更换或转借其他器材暂用。
维修是否会收费和所需金额,视故障原因而定。最大考虑因素是故障是否由人为损坏造成。例如#1表示,人为损坏,维修费用最高是轮椅价格的一半;#4、#5、#6、#7、#9及#10都表示,如属人为损坏要收费,例如零件费、维修费或相关服务费。
归还电动轮椅注意事项
如租用期完结或租用者不打算继续租用,用者便应将电动轮椅归还予出租的机构。一般在归还后便可退回按金,用者必须带备按金收据,否则未必能取回按金。逾期归还有可能被征收费用,甚或当作遗失处理,或会被追讨赔偿及没收按金。此外,归还前亦应妥善清洁电动轮椅。如有疏忽造成的损坏,租用者或须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供应机构责任
一般消费者保障法例适用于电动轮椅租赁服务,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电动轮椅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机件安全,并应符合《服务提供(隐含条款)条例》(第457章)、《电气产品(安全)规例》(第406G章)及《管制免责条款条例》(第71章)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