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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BB屁股!
護臀膏標籤.致敏成分要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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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臀膏標籤.致敏成分要改善

嬰幼兒皮膚幼嫩,特別是被尿片/布包裹的範圍,長時間受尿液和糞便的刺激,需要特殊的呵護,家長除了要小心選用合適的尿片/布和嬰兒濕紙巾等用品外,嬰幼兒護臀膏作為用以預防及/或紓緩因上述原因導致皮膚刺激的護理產品,消費者在選購時也不可掉以輕心。本會搜集了市面上16款護臀膏產品,檢視樣本的標籤資料,並對其標示的成分進行分析,希望幫助消費者留意箇中細節,以揀選合適的產品,並小心使用。

尿布疹和護臀膏成分

甚麼是尿布疹?

尿布疹(diaper rash,diaper dermatitis)常見於2歲以下的嬰幼兒,是一種常見於尿片/布包裹部位(diaper area)的發炎性皮膚病,通常出現在外陰、會陰和臀部位置,有時候可蔓延至下腹及大腿上內側。初發時表現為紅斑(erythema),及後或會形成小粒狀凸出的紅疹(reddish rash),較嚴重時會出現丘疹(papules)、水皰(vesicles)、滲液(oozing)和潰瘍(ulceration)等情況。

尿布疹成因?

皮膚的角質層可作為防水屏障,有助減少水分流失,保護皮膚免受傷害及微生物的入侵。惟嬰幼兒皮膚的角質層和表皮層較成人薄,皮膚屏障功能尚未發展成熟,加上尿片/布包裹部位長時間處於密閉、潮濕的環境中,以及尿液和糞便會引起該部位的皮膚酸鹼(pH)值升高,這些因素都會增加患尿布疹的風險。其他外來刺激如尿片與皮膚間造成的磨擦或護理用品中的化學刺激成分等,亦是引起尿布疹常見的成因。其他病因如細菌或念珠菌(Candida)等真菌感染亦有機會引致尿布疹。另外,飲食的改變、排便次數頻繁且稀爛和不常更換尿片均會增加患尿布疹的機會。

 

尿布疹成因

 

(相片由香港醫學會會董及皮膚專科醫生陳厚毅提供)

護臀膏有甚麼作用?

護臀膏是一種外用的乳霜(cream)或軟膏(ointment),用作預防及處理尿布疹,一般是透過形成物理屏障來滋潤和保護皮膚,以阻隔嬰幼兒的排泄物直接接觸和刺激皮膚,部分產品另聲稱具紓緩和修復皮膚的作用。

 

坊間有石油凍(petroleum jelly)產品一般以礦脂(petrolatum)為主要成分,可薄薄塗一層於尿片/布包裹的範圍作為保護屏障,作為護臀膏的替代品用以預防尿布疹。

 

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條例》),任何產品包括護臀膏,如符合《條例》有關「藥劑製品」的定義,都須符合安全、素質和效能方面的有關規定,在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後方可在香港銷售及供應。而根據《不良廣告(醫藥)條例》,減輕或預防一般輕微皮膚方面的情況(包括尿布疹)等產品的聲稱,是准予作廣告宣傳的目的。

 

參考歐盟法規(EU)2017/745的定義和指引,根據產品的主要成分及其聲稱功效,護臀膏有機會被定義為醫療器械。

 

美國和加拿大對預防和治療尿布疹的相關產品均訂下專論:

 

  • 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U.S. FDA)發表的《非處方藥專論M016》(OTC Monograph M016)為預防和治療尿布疹的相關產品中所含的皮膚保護劑(skin protectants)訂立有關活性成分的濃度要求,亦規定須標示其用途或適應症(indications)、警告(warnings)和使用說明(directions)等資料。
  • 加拿大《尿布疹產品專論》(Diaper Rash Products Monograph)中,則以尿布疹產品的活性成分作出分類,包括天然健康產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s,NHPs)或非處方藥物(non-prescription drugs,NPDs),兩類產品須作出不同的申報或註冊。該專論亦規定產品須標示活性成分及其濃度、用途(uses/purposes)、警告、使用說明包括適用人士等資料。

 

尿布疹和護臀膏成分  

爽身粉可改善嬰幼兒尿布疹問題?

當爽身粉與尿液或汗水混合後或會阻塞毛孔及增加與皮膚的摩擦,反而會更容易出現尿布疹或令尿布疹惡化。加上爽身粉顆粒幼小,使用時容易揚塵,如使用不當,或會對氣管或肺部造成刺激,可能引發哮喘、濕疹和鼻敏感等,眼部亦可能會出現痕癢和紅腫。因此當嬰幼兒有尿布疹問題時不建議使用。

迷思解構2

只有嬰幼兒才有尿布疹問題?

長期臥床、大小便失禁病人及高齡長者等亦有機會患上尿布疹,主要因長時間包裹尿片/布,皮膚暴露於潮濕的環境,加上大小便的刺激,以及清潔時的摩擦等造成的發炎,稱為失禁性皮膚炎(incontinence-associated dermatitis),而失禁性皮膚炎亦是公認導致壓瘡的風險因素,另外,亦應注意出現感染和併發症的風險。

氧化鋅具保護及消炎作用

鋅化合物具有抗菌活性,有助於抗痤瘡、防臭和去頭皮屑,並且具有抗氧化特質,有助抗炎、抗色素沉澱及防曬,可用於處理皮膚疾病,包括痤瘡、頭皮屑、皮膚炎、牛皮癬、濕疹或尿布疹等,亦可以紓緩昆蟲叮咬和痔瘡(hemorrhoids)的疼痛和瘙癢。當中以氧化鋅最為廣泛應用於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外用氧化鋅可作為乳霜中的皮膚保護劑和藥膏中的癒合助劑等。

 

含氧化鋅的護臀膏能形成物理保護屏障,有助阻隔尿液及糞便等排泄物接觸皮膚,並吸收水分,保持皮膚乾爽,同時亦具抗菌和消炎作用。氧化鋅為美國《非處方藥專論M016》准許使用於治療及預防尿布疹的非處方皮膚保護藥物產品(skin protectant drug products)的活性成分,規定使用濃度為1%至40%。

礦脂和礦物油

礦物油成分(mineral oils)包括礦脂和礦物油等亦為較常見於護臀膏的成分。礦物油成分不溶於水,幾乎不會和其他物質產生化學反應,且不易氧化及變質,具有良好屏障作用,亦可有效阻擋水分從皮膚表面蒸發,是最常見的封閉性保濕物質(occlusive agents)。

 

礦脂有效減少水分流失,但其質感或令人感覺黏膩。而礦物油的質感較礦脂清爽,但減少水分流失的能力稍遜。礦物油成分不易被吸收,經皮膚攝入的程度非常有限,而其效用可持續數小時直至被抹去。美國《非處方藥專論M016》規定用於治療及預防尿布疹的礦脂濃度為30%至100%,而礦物油濃度則為50%至100%。

 

坊間不時有消息指礦物油成分有致癌風險,其實礦物油成分在嬰兒皮膚護理上有着長久歷史,為安全有效的成分。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BfR)於2015年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基於現有的科學證據,消費者透過接觸化妝品經皮膚攝入礦物油成分並不會對消費者健康構成風險,並指出儘管在嬰兒尿片/布包裹部位使用含高濃度礦物油,亦未發現引致皮膚病甚至皮膚腫瘤增加的情況。

羊毛脂成分或可致敏

羊毛脂具潤膚(emollient)、潤滑(lubrication)和密封性(occlusiveness)特質,常用於護臀膏產品以有效阻擋引起尿布疹的刺激物。惟可能對部分人士的皮膚產生不良反應,尤其是有皮膚敏感或皮膚範圍有傷口的人士,有機會在接觸後數小時至一天後出現皮疹和紅腫。由於羊毛脂的廣泛使用及其致敏性,2023年美國接觸性皮膚炎協會(ACDS)將羊毛脂評選為「年度接觸過敏原」。另外,動物研究顯示,10%的羊毛脂並無刺激性,但濃度達20%的羊毛脂則有輕微刺激性。美國《非處方藥專論M016》規定其使用於處理及預防尿布疹的濃度為15.5%。

天然植物成分

消費者或認為使用含天然植物成分的個人護理產品會較安全和安心,市面上亦愈來愈多這些標榜含天然成分的嬰兒護理產品。植物油含有豐富飽和脂肪酸、多酚(polyphenols)、植物固醇(phytosterols)和維他命,由於這些成分或具保護、保濕、軟化、滋養和有助皮膚癒合的特性或功能,它們也會被應用於一些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中,以取代部分礦物油和合成脂肪(synthetic fats)成分。部分護臀膏配方可能含有多種天然植物成分,當中的植物油成分或作為保護層阻隔排泄物與皮膚接觸,某些植物成分或有助紓緩泛紅和痕癢的敏感皮膚,以及滋潤及修護皮膚。部分常見於護臀膏的植物成分及其特性可見表二。惟消費者宜注意部分人士或對某些天然植物成分有過敏反應,嚴重的話有機會引起接觸性皮膚炎。

 

天然植物成分

嬰幼兒新陳代謝發展未成熟,如有害物質進入身體,需要較長時間將物質排走;加上嬰幼兒皮膚表面面積與體重之比例高於成人,而在尿片/布包裹部位,處於密閉、潮濕、多摩擦、溫度和酸鹼值升高的條件下,如護臀膏含有害物質,若長時間接觸或會增加皮膚吸收該等物質的風險,尤其是受損或受刺激的皮膚。

香料和香料致敏物質

香料(parfum/fragrance)可能是引致過敏性接觸性皮炎(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的成因之一,不過未必在首次使用產品後即時出現,有機會在重複使用若干時間後(以月或年計)才出現過敏反應。故此,經常接觸或重複接觸添加香料的產品均會增加致敏機會,加上嬰幼兒皮膚較薄,較易因過量及長期接觸香料致敏物而出現過敏反應,尤其是當皮膚保護屏障受損,或會令尿布疹等問題惡化。

 

現時歐盟《化妝品條例》將26種物質界定為香料致敏物質(fragrance allergens)(見表五),以駐留類產品而言,若該些物質在產品中的濃度超過0.001%,便須標示在成分列表內。

 

香料和香料致敏物質

精油成分

樟腦(camphor)、尤加利油(eucalyptol)和/或薄荷醇(menthol)等萜烯化合物(terpene)可能會對嬰兒產生嚴重的不良影響。歐洲理事會藥品品質與衞生保健局(EDQM)2023年一份關於幼兒化妝品和護理用品安全的指南表示,嬰兒在使用含有萜烯的外用產品後或會產生不良神經系統反應(例如抽搐),並引述歐洲理事會和法國健康產品衞生安全局(AFSSAPS)2008年的建議,該等物質應避免使用於嬰兒的護理用品中。惟一些精油含有樟腦、尤加利油和/或薄荷醇成分,包括薰衣草屬(Lavandula ssp)、迷迭香(Rosmarinus officinalis)和鼠尾草屬(Salvia ssp)等。樟腦、薄荷醇和薰衣草亦為香料致敏物質,當中薰衣草精油含多種香料致敏物質包括香葉醇(geraniol)、芳樟醇(linalool)和檸檬烯(limonene)等。芳樟醇和檸檬烯在接觸空氣後氧化(oxidation),形成致敏性較高的物質,例如氫過氧化物(hydroperoxides)等。另外,如果含芳樟醇和檸檬烯的護臀膏在開封長時間後未用完,或會增加衍生出氧化物的可能性而導致皮膚敏感,故此,家長應在開封後盡快使用並在使用期限內用完。

 

根據歐盟在2023年新修訂的《化妝品條例》,新增樟腦、薄荷醇和薰衣草等56種香料致敏物質的限用要求,規定該等物質若達特定濃度時,產品供應商便須標示在成分列表內,並於2028年7月31日全面生效。是次歐盟的修訂擴大了香料致敏物質清單並列入多種植物油及植物萃取物。現階段為相關修訂的過渡期,本會仍鼓勵廠商不時留意國際間就香料物質訂定的最新規定,以改善產品。

苯氧乙醇

苯氧乙醇(phenoxyethanol)於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可作為防腐劑、溶劑或香水定香劑(fixative)。美國FDA曾於2008年發出新聞稿提醒公眾,指一款乳房護理霜含有苯氧乙醇,嬰幼兒可能透過母乳攝入而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可導致嘔吐、腹瀉,甚至脫水,令人關注這種防腐劑在嬰兒護理產品中使用的安全性。現時歐盟和內地規定,苯氧乙醇用於化妝品中最高允許使用濃度為1%。不過,法國國家醫藥及健康產品安全局(ANSM)於2012年提出,用於嬰幼兒尿布位置的產品不應使用苯氧乙醇,故基於預防性的健康政策考慮,ANSM於2019年規定含苯氧乙醇的駐留類化妝品須標示「不應用於3歲以下兒童使用於尿布位置的產品」的警告。

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

對羥基苯甲酸酯類(parabens)防腐劑,包括對羥基苯甲酸甲酯、乙酯、丙酯、異丁酯等可抑制真菌和微生物生長,以及作為香料成分。惟其具致敏風險,特別是皮膚有傷口的人士,應避免使用含相關成分的產品以減低經由皮膚接觸增加致敏風險。另外,部分對羥基苯甲酸酯為潛在內分泌干擾物(endocrine disruptor),分子量愈大,其可能干擾人體荷爾蒙的作用愈大。

 

歐盟《化妝品條例》中對羥基苯甲酸酯類物質的相關要求見表六。歐盟SCCS於2011年的意見書指出,如甲酯及乙酯在化妝品和個人護理用品的使用量低於其最大允許使用濃度,對人體健康仍屬安全。該意見書亦指出,對於年齡為6個月以下的嬰兒,由於新陳代謝不成熟和皮膚可能受損,不能排除含對羥基苯甲酸酯的駐留類產品使用於尿布範圍的存在風險。

 

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

丙二醇

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可以作為皮膚調理劑(skin conditioning agents)、保濕劑(humectant)、溶劑和香料成分。美國化妝品成分評估委員會(CIR)於1994年表示,濃度高達50%的丙二醇可安全使用於化妝品中。不過,2019年波蘭一份研究報告指出,丙二醇經常引致幼兒出現刺激性接觸性皮膚炎(irritant contact dermatitis),並建議2歲以下的幼兒避免使用含有這種成分的產品。2018年歐洲皮膚病與性病學會(EADV)一份指南亦曾指出,丙二醇不應用於2歲以下幼兒使用的產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