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布疹和护臀膏成分
认识尿布疹
甚么是尿布疹?
尿布疹(diaper rash,diaper dermatitis)常见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是一种常见于尿片/布包裹部位(diaper area)的发炎性皮肤病,通常出现在外阴、会阴和臀部位置,有时候可蔓延至下腹及大腿上内侧。初发时表现为红斑(erythema),及后或会形成小粒状凸出的红疹(reddish rash),较严重时会出现丘疹(papules)、水疱(vesicles)、渗液(oozing)和溃疡(ulceration)等情况。
尿布疹成因?
皮肤的角质层可作为防水屏障,有助减少水分流失,保护皮肤免受伤害及微生物的入侵。惟婴幼儿皮肤的角质层和表皮层较成人薄,皮肤屏障功能尚未发展成熟,加上尿片/布包裹部位长时间处于密闭、潮湿的环境中,以及尿液和粪便会引起该部位的皮肤酸硷(pH)值升高,这些因素都会增加患尿布疹的风险。其他外来刺激如尿片与皮肤间造成的磨擦或护理用品中的化学刺激成分等,亦是引起尿布疹常见的成因。其他病因如细菌或念珠菌(Candida)等真菌感染亦有机会引致尿布疹。另外,饮食的改变、排便次数频繁且稀烂和不常更换尿片均会增加患尿布疹的机会。
(相片由香港医学会会董及皮肤专科医生陈厚毅提供)
护臀膏有甚么作用?
护臀膏是一种外用的乳霜(cream)或软膏(ointment),用作预防及处理尿布疹,一般是透过形成物理屏障来滋润和保护皮肤,以阻隔婴幼儿的排泄物直接接触和刺激皮肤,部分产品另声称具纾缓和修复皮肤的作用。
坊间有石油冻(petroleum jelly)产品一般以矿脂(petrolatum)为主要成分,可薄薄涂一层于尿片/布包裹的范围作为保护屏障,作为护臀膏的替代品用以预防尿布疹。
根据香港法例第138章《药剂业及毒药条例》(《条例》),任何产品包括护臀膏,如符合《条例》有关「药剂制品」的定义,都须符合安全、素质和效能方面的有关规定,在获得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后方可在香港销售及供应。而根据《不良广告(医药)条例》,减轻或预防一般轻微皮肤方面的情况(包括尿布疹)等产品的声称,是准予作广告宣传的目的。
参考欧盟法规(EU)2017/745的定义和指引,根据产品的主要成分及其声称功效,护臀膏有机会被定义为医疗器械。
美国和加拿大对预防和治疗尿布疹的相关产品均订下专论:
-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U.S. FDA)发表的《非处方药专论M016》(OTC Monograph M016)为预防和治疗尿布疹的相关产品中所含的皮肤保护剂(skin protectants)订立有关活性成分的浓度要求,亦规定须标示其用途或适应症(indications)、警告(warnings)和使用说明(directions)等资料。
- 加拿大《尿布疹产品专论》(Diaper Rash Products Monograph)中,则以尿布疹产品的活性成分作出分类,包括天然健康产品(natural health products,NHPs)或非处方药物(non-prescription drugs,NPDs),两类产品须作出不同的申报或注册。该专论亦规定产品须标示活性成分及其浓度、用途(uses/purposes)、警告、使用说明包括适用人士等资料。
迷思解构1
爽身粉可改善婴幼儿尿布疹问题?
当爽身粉与尿液或汗水混合后或会阻塞毛孔及增加与皮肤的摩擦,反而会更容易出现尿布疹或令尿布疹恶化。加上爽身粉颗粒幼小,使用时容易扬尘,如使用不当,或会对气管或肺部造成刺激,可能引发哮喘、湿疹和鼻敏感等,眼部亦可能会出现痕痒和红肿。因此当婴幼儿有尿布疹问题时不建议使用。
迷思解构2
只有婴幼儿才有尿布疹问题?
长期卧床、大小便失禁病人及高龄长者等亦有机会患上尿布疹,主要因长时间包裹尿片/布,皮肤暴露于潮湿的环境,加上大小便的刺激,以及清洁时的摩擦等造成的发炎,称为失禁性皮肤炎(incontinence-associated dermatitis),而失禁性皮肤炎亦是公认导致压疮的风险因素,另外,亦应注意出现感染和并发症的风险。
常见活性成分及功用
氧化锌具保护及消炎作用
锌化合物具有抗菌活性,有助于抗痤疮、防臭和去头皮屑,并且具有抗氧化特质,有助抗炎、抗色素沉淀及防晒,可用于处理皮肤疾病,包括痤疮、头皮屑、皮肤炎、牛皮癣、湿疹或尿布疹等,亦可以纾缓昆虫叮咬和痔疮(hemorrhoids)的疼痛和瘙痒。当中以氧化锌最为广泛应用于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外用氧化锌可作为乳霜中的皮肤保护剂和药膏中的愈合助剂等。
含氧化锌的护臀膏能形成物理保护屏障,有助阻隔尿液及粪便等排泄物接触皮肤,并吸收水分,保持皮肤干爽,同时亦具抗菌和消炎作用。氧化锌为美国《非处方药专论M016》准许使用于治疗及预防尿布疹的非处方皮肤保护药物产品(skin protectant drug products)的活性成分,规定使用浓度为1%至40%。
矿脂和矿物油
矿物油成分(mineral oils)包括矿脂和矿物油等亦为较常见于护臀膏的成分。矿物油成分不溶于水,几乎不会和其他物质产生化学反应,且不易氧化及变质,具有良好屏障作用,亦可有效阻挡水分从皮肤表面蒸发,是最常见的封闭性保湿物质(occlusive agents)。
矿脂有效减少水分流失,但其质感或令人感觉黏腻。而矿物油的质感较矿脂清爽,但减少水分流失的能力稍逊。矿物油成分不易被吸收,经皮肤摄入的程度非常有限,而其效用可持续数小时直至被抹去。美国《非处方药专论M016》规定用于治疗及预防尿布疹的矿脂浓度为30%至100%,而矿物油浓度则为50%至100%。
坊间不时有消息指矿物油成分有致癌风险,其实矿物油成分在婴儿皮肤护理上有着长久历史,为安全有效的成分。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于2015年发表的研究报告指,基于现有的科学证据,消费者透过接触化妆品经皮肤摄入矿物油成分并不会对消费者健康构成风险,并指出尽管在婴儿尿片/布包裹部位使用含高浓度矿物油,亦未发现引致皮肤病甚至皮肤肿瘤增加的情况。
羊毛脂成分或可致敏
羊毛脂具润肤(emollient)、润滑(lubrication)和密封性(occlusiveness)特质,常用于护臀膏产品以有效阻挡引起尿布疹的刺激物。惟可能对部分人士的皮肤产生不良反应,尤其是有皮肤敏感或皮肤范围有伤口的人士,有机会在接触后数小时至一天后出现皮疹和红肿。由于羊毛脂的广泛使用及其致敏性,2023年美国接触性皮肤炎协会(ACDS)将羊毛脂评选为「年度接触过敏原」。另外,动物研究显示,10%的羊毛脂并无刺激性,但浓度达20%的羊毛脂则有轻微刺激性。美国《非处方药专论M016》规定其使用于处理及预防尿布疹的浓度为15.5%。
天然植物成分
消费者或认为使用含天然植物成分的个人护理产品会较安全和安心,市面上亦愈来愈多这些标榜含天然成分的婴儿护理产品。植物油含有丰富饱和脂肪酸、多酚(polyphenols)、植物固醇(phytosterols)和维他命,由于这些成分或具保护、保湿、软化、滋养和有助皮肤愈合的特性或功能,它们也会被应用于一些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中,以取代部分矿物油和合成脂肪(synthetic fats)成分。部分护臀膏配方可能含有多种天然植物成分,当中的植物油成分或作为保护层阻隔排泄物与皮肤接触,某些植物成分或有助纾缓泛红和痕痒的敏感皮肤,以及滋润及修护皮肤。部分常见于护臀膏的植物成分及其特性可见表二。惟消费者宜注意部分人士或对某些天然植物成分有过敏反应,严重的话有机会引起接触性皮肤炎。
哪些成分值得关注?
婴幼儿新陈代谢发展未成熟,如有害物质进入身体,需要较长时间将物质排走;加上婴幼儿皮肤表面面积与体重之比例高于成人,而在尿片/布包裹部位,处于密闭、潮湿、多摩擦、温度和酸硷值升高的条件下,如护臀膏含有害物质,若长时间接触或会增加皮肤吸收该等物质的风险,尤其是受损或受刺激的皮肤。
香料和香料致敏物质
香料(parfum/fragrance)可能是引致过敏性接触性皮炎(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的成因之一,不过未必在首次使用产品后即时出现,有机会在重复使用若干时间后(以月或年计)才出现过敏反应。故此,经常接触或重复接触添加香料的产品均会增加致敏机会,加上婴幼儿皮肤较薄,较易因过量及长期接触香料致敏物而出现过敏反应,尤其是当皮肤保护屏障受损,或会令尿布疹等问题恶化。
现时欧盟《化妆品条例》将26种物质界定为香料致敏物质(fragrance allergens)(见表五),以驻留类产品而言,若该些物质在产品中的浓度超过0.001%,便须标示在成分列表内。
精油成分
樟脑(camphor)、尤加利油(eucalyptol)和/或薄荷醇(menthol)等萜烯化合物(terpene)可能会对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欧洲理事会药品品质与卫生保健局(EDQM)2023年一份关于幼儿化妆品和护理用品安全的指南表示,婴儿在使用含有萜烯的外用产品后或会产生不良神经系统反应(例如抽搐),并引述欧洲理事会和法国健康产品卫生安全局(AFSSAPS)2008年的建议,该等物质应避免使用于婴儿的护理用品中。惟一些精油含有樟脑、尤加利油和/或薄荷醇成分,包括薰衣草属(Lavandula ssp)、迷迭香(Rosmarinus officinalis)和鼠尾草属(Salvia ssp)等。樟脑、薄荷醇和薰衣草亦为香料致敏物质,当中薰衣草精油含多种香料致敏物质包括香叶醇(geraniol)、芳樟醇(linalool)和柠檬烯(limonene)等。芳樟醇和柠檬烯在接触空气后氧化(oxidation),形成致敏性较高的物质,例如氢过氧化物(hydroperoxides)等。另外,如果含芳樟醇和柠檬烯的护臀膏在开封长时间后未用完,或会增加衍生出氧化物的可能性而导致皮肤敏感,故此,家长应在开封后尽快使用并在使用期限内用完。
根据欧盟在2023年新修订的《化妆品条例》,新增樟脑、薄荷醇和薰衣草等56种香料致敏物质的限用要求,规定该等物质若达特定浓度时,产品供应商便须标示在成分列表内,并于2028年7月31日全面生效。是次欧盟的修订扩大了香料致敏物质清单并列入多种植物油及植物萃取物。现阶段为相关修订的过渡期,本会仍鼓励厂商不时留意国际间就香料物质订定的最新规定,以改善产品。
苯氧乙醇
苯氧乙醇(phenoxyethanol)于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可作为防腐剂、溶剂或香水定香剂(fixative)。美国FDA曾于2008年发出新闻稿提醒公众,指一款乳房护理霜含有苯氧乙醇,婴幼儿可能透过母乳摄入而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可导致呕吐、腹泻,甚至脱水,令人关注这种防腐剂在婴儿护理产品中使用的安全性。现时欧盟和内地规定,苯氧乙醇用于化妆品中最高允许使用浓度为1%。不过,法国国家医药及健康产品安全局(ANSM)于2012年提出,用于婴幼儿尿布位置的产品不应使用苯氧乙醇,故基于预防性的健康政策考虑,ANSM于2019年规定含苯氧乙醇的驻留类化妆品须标示「不应用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于尿布位置的产品」的警告。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防腐剂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parabens)防腐剂,包括对羟基苯甲酸甲酯、乙酯、丙酯、异丁酯等可抑制真菌和微生物生长,以及作为香料成分。惟其具致敏风险,特别是皮肤有伤口的人士,应避免使用含相关成分的产品以减低经由皮肤接触增加致敏风险。另外,部分对羟基苯甲酸酯为潜在内分泌干扰物(endocrine disruptor),分子量愈大,其可能干扰人体荷尔蒙的作用愈大。
欧盟《化妆品条例》中对羟基苯甲酸酯类物质的相关要求见表六。欧盟SCCS于2011年的意见书指出,如甲酯及乙酯在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的使用量低于其最大允许使用浓度,对人体健康仍属安全。该意见书亦指出,对于年龄为6个月以下的婴儿,由于新陈代谢不成熟和皮肤可能受损,不能排除含对羟基苯甲酸酯的驻留类产品使用于尿布范围的存在风险。
丙二醇
丙二醇(propylene glycol)可以作为皮肤调理剂(skin conditioning agents)、保湿剂(humectant)、溶剂和香料成分。美国化妆品成分评估委员会(CIR)于1994年表示,浓度高达50%的丙二醇可安全使用于化妆品中。不过,2019年波兰一份研究报告指出,丙二醇经常引致幼儿出现刺激性接触性皮肤炎(irritant contact dermatitis),并建议2岁以下的幼儿避免使用含有这种成分的产品。2018年欧洲皮肤病与性病学会(EADV)一份指南亦曾指出,丙二醇不应用于2岁以下幼儿使用的产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