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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灣區住房專輯第2章】租屋避伏及保障權益小貼士

【大灣區住房專輯第2章】租屋避伏及保障權益小貼士

上一集「大灣區住房專輯」為你介紹了在大灣區購買一手樓和二手樓的重點資訊。今集將會提提你租樓應注意事項!

網絡上資訊繁複,租樓新手如何辨識資料真偽免墮入各種租屋陷阱?又應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留意以下4大貼士添保障。

文章內容

中介在整個租樓過程中舉足輕重。首先,要選擇一個具備合法資格、良好口碑和豐富經驗的中介;亦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確保中介費用透明,避免隱藏收費或強制購買額外服務。

 

不同城市租樓所須文件可能不同,記得檢視清楚及帶齊文件!例如:在澳門租屋,須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在內地城市租屋,港澳居民須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若單位內部需要進行維修,到底費用及責任誰屬?原來每個城市的規定都稍有不同,因此租樓前必須了解清楚,以免墮入租約陷阱。

 

  • 澳門:業主通常負責外部及結構性維修;租客須負責內部日常損耗(如非結構性設備);
  • 內地城市:
  • 一般維修:公共設施由物管公司負責,租賃物內的設施維修責任視租約而定;
  • 特殊條款:個別城市(如澳門)法律規定若業主不履行維修責任,租客可在租金內扣除維修費,租金扣除比例不得超過70%。

 

  • 澳門:一般需負責保安、清潔、處理住戶的投訴、公共設施的維修、公共水費及電費等;
  • 內地城市:一般需負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治安、綠化及清潔工作;
  • 個別城市或有當地的物業管理條例作為依據:
    • 佛山:《佛山市住宅物業管理條例》限制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活動中不得作出損害業主權益及影響住宅小區環境的行為;
    • 肇慶:《肇慶市物業管理辦法》列明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治安、環保、規劃、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勸阻、制止,並及時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42條規定,物業公司必須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結合物業的實際用途,負責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小區內的公共區域,同時維護小區的基本秩序,並採取合理措施保障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用詞大不同

  • 在內地的租賃合同中,通常會提到「水電氣暖」,即水費、電費、煤氣(或天然氣)及暖氣費用;香港用語則分別為水費、電費、煤氣費,沒有暖氣費用的概念。
  • 內地的「商品房」等於香港的「私人樓」。

 

如想了解更多慣常用字分別,請參閱 「大灣區住房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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